1、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項安全工作部署。
3、建立健全本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組織制定並實施本項目安全工作計劃、安全管理目標和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5、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做好安全生產投入的預算、統計工作,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6、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委會會議或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7、建立健全本項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8、督促、檢查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9、組織開展包括分包隊伍員工、農民工在內的安全教育培訓,完善班組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班組安全建設。
10、組織開展對分包單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並將其納入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1、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工作應與安全生產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12、在規定時限內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