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有許多勤奮的寫作者,他們每日都雷打不動地寫上三五千字,公眾號做到了日更,也許你就是其中之一。不過我不建議你這樣做。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每天可支配時間只有早上五點半到七點半,卻要求自己必須寫三千字以上,有時候還用了手機的語音轉文字功能來寫作。雖然我看起來相當勤奮,在別人眼中也屬於「高產」型作者,但寫作水平依然原地踏步。這種為寫而寫,不講究質量的做法嚴重透支我的靈感,如果不及時改正只會讓我的文章漸漸趨於平庸。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每天要寫的內容肯定是自己認為有意義的,或者說某個想法盤踞在腦海中很久很久了,需要在某個時刻把它表達出來。而每日寫作任務剛好把這一個個想法,一件件有意義的事情變成文字的機會。
我只看到有機會把它們付諸行動而高興,卻不問這樣做好不好,以至於匆忙地把未經深度思考的內容發布出去,成了一篇篇淺薄和無可讀性的碎碎念,偶爾蹦出來的靈感也因此而變得廉價。這樣寫下去不可能產生高質量的文章,只是把一個所謂的寫作任務完成得更快,造成了「我也可以寫很多文章」的假象,其實沒多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