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曾謀求創業板上市失利的湖南華納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納藥廠")轉投科創板IPO將上會接受審核。據招股書內容披露,此次華納大藥廠擬募集資金13.82億元,用於投資高端原料藥物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年產30億袋顆粒劑智能化車間建設項目、中藥製劑及配套質量檢測中心建設項目以及藥物研發項目。
上會前夕,華納藥廠的業績、專科、高管等問題受到媒體的關注。《壹財信》研究後還發現,華納藥廠的推廣服務商、銷售數據、合作夥伴等也存在一些問題。
推廣服務商或有貓膩
華納藥廠此次IPO獲得眾多媒體關注,此前多家媒體曾報導其銷售費用率較高,尤其是市場推廣費用較高。
招股書顯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華納藥廠的市場推廣費分別為9,808.38萬元、24,815.96萬元、35,467.95萬元、16,088.71萬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6.16%、40.47%、43.01%、41.57%。
隨著招股書與問詢回復的更新披露,《壹財信》發現,多家推廣服務商剛成立即與華納藥廠展開合作的情況,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推廣商多數為個體工商戶,且許多成立僅一年就註銷了,似乎藏有玄機。
華納藥廠的市場推廣費構成包括學術推廣費、品牌推廣費、市場服務費,其中學術推廣費包括全國型會議、區域型會議、中小型科室會、培訓宣導會、調研諮詢,本次將學術推廣費合併統計。
《壹財信》經梳理,2017年成立當月即與華納藥廠展開市場推廣的推廣商情況如下圖所示:
(數據來自國家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及華納藥廠第三輪問詢回復)
2018年成立當月即與華納藥廠展開市場推廣的推廣商情況如下:
(數據來自國家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及華納藥廠第三輪問詢回復)
2019年成立當月即與華納藥廠展開市場推廣的推廣商情況如下:
(數據來自國家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及華納藥廠第三輪問詢回復)
2020年1-6月成立當月即與華納藥廠展開市場推廣的推廣商情況如下:
(數據來自國家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及華納藥廠第三輪問詢回復)
對此,華納大藥廠解釋稱:由於"兩票制"政策實施使得醫藥生產廠家對市場推廣服務業務的需求往往較為急切,因此報告期內亦存在部分推廣服務商成立即與公司發生業務合作的情況。
但是,除了與部分推廣服務商剛成立即發生合作的情況之外,華納藥廠上述合作的推廣商中有多家服務商成立後一年左右便註銷,令人懷疑其個中藏有貓膩,或需要監管部門給予關注。
與大客戶數據不匹配
據招股書,報告期內,仁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仁和藥業")一直位居華納藥廠大客戶的前兩名,華納藥廠向其銷售金額分別為5,845.80萬元、5,942.86萬元、8,185.28萬元、4,133.59萬元,佔銷售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5.63%、10.04%、9.96% 、10.70%。
然而《壹財信》發現,華納藥廠對仁和藥業的銷售數據與仁和藥業年報披露的供應商採購數據出現不匹配的情況。
仁和藥業2017年年報顯示,其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金額分別為13,070.70萬元、4,271.02萬元、3,458.74萬元、3,147.77萬元、3,136.24萬元,無一數據能與華納藥廠所披露的5,845.80萬元匹配,最為接近的數據相差高達1600多萬元。
仁和藥業2018年年報顯示,其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金額分別為9,473.22萬元、8,179.47萬元、6,913.61萬元、5,579.43萬元、4,551.89萬元,無一數據能與華納藥廠所披露的5,942.86萬元匹配。
仁和藥業2019年年報顯示,其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金額分別為9,387.56萬元、7,786.19萬元、5,291.21萬元、5,005.87萬元、4,744.35萬元,無一數據能與華納藥廠所披露的8,185.28萬元匹配。
同時,華納藥廠與仁和藥業的控股股東還存在合作關係。
招股書披露,華納藥廠擁有37項國內商標使用權,而其中與仁和藥業控股股東仁和(集團)發展有限公司相關的商標有5項,均為有償使用,按照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1.5%)支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報告期內,華納藥廠基於產品合作、渠道合作並在產品包裝上使用合作方授權商標的藥品銷售金額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17.42%、14.05%、23.82%和 27.97%。其中,北京美福潤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坦滌"商標和仁和(集團)發展有限公司的"仁和"商標所對應產品的銷售金額佔比較大,上述兩個商標對應的銷售金額合計佔全部授權商標銷售金額的比例分別為83.47% 、69.61% 、 77.79%和83.02%。
合作夥伴接連被處罰
此外,華納藥廠的另一客戶上藥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上藥控股")也令人不省心,接連被相關部門處罰。
據滬監管浦處字(2018)第152018012295號決定書,2018年12月4日上藥控股因違反廣告法被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萬元,責令停止發布的行政處罰。
據滬監管徐處字(2018)第042018002238號決定書,2018年12月7日上藥控股曾因藥品案件違法被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15,857.1元。
並非偶然,華納藥廠的前五大供應商也不讓人省心。
漳州市皓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皓康生物")是華納藥廠2018年第三大供應商。據靖環罰字[2018]1號,2018年1月5日,皓康生物因超標或超總量排汙、違反限期治理制度被南靖縣環境保護局罰款3,504元。
湖南金旺鉍業股份有限公司是華納藥廠2017年第五大供應商,2016年至2017年該企業實施的燃煤改天然氣節能減排工程、熱電冷三聯供綜合利用工程、年產4,000噸高純鉍搬遷技改建設工程原料變更及綜合回收利用項目均發生未驗先投的情況被整頓規範。
此外另一供應商江蘇得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出現銀杏葉提取物和米糠油項目未驗先投被整頓規範。
華納藥廠帶著上述問題明日上會接受審核,無論是否通過審核,但是存在的問題仍需要引起關注並給予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