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晗
說起林語堂,讀者應該不會陌生,他在中國現代文化史上大致具有三重身份,首當其衝的自然是作家兼翻譯家,在小說、小品文、劇本的著譯上均有所建樹。其次,也可以稱之為博學多聞的教授學者,他曾供職於北京大學、北京女子師範大學、中央研究院等單位,關心語言及歷史方面的學術研究。以上兩種為人所熟知的職事以外,林氏其實還是一位頗具個性稟賦的出版人。而談到編輯這一身份,就不得不提其在上世紀三十年代主持《論語》的經歷,尤其是他與魯迅關於「幽默」論爭的一樁文壇公案,幾乎可以透視彼時社會文化心態。
1932年9月16日,《論語》半月刊問世,作為主編的林語堂「以提倡幽默文字為主要目標」,主張刊載輕快的小品文來記述評論各種社會現象,他不僅親力親為帶頭寫作,還廣邀周作人、俞平伯、劉半農等文化名流撰稿,由是此刊之幽默小品蔚成一時之風氣,有「論語派」之稱。其實早在1924年,林語堂就曾在北京《晨報副刊》發表《徵譯散文並提倡「幽默」》一文,漢語「幽默」一詞即是來源於林氏的翻譯,此時專闢一陣地,實乃延續了多年以來有關文學的思考。不過在《論語》的作者群中,有一個人的身份是較為特殊的,那就是魯迅。之所以將魯迅單獨拉將出來,主要指的是《論語》曾經一度成為了魯迅與主編林語堂之間筆談「爭鋒」的場域所在,好友之間在其中一人編輯的雜誌上相互暗自較量,這著實能夠反映出一些饒有意味的內涵。
說到林語堂與魯迅的交往,真可用跌宕起伏一詞來形容。二人最早相識於女子師範大學共事之時,而語絲社成立前後,林語堂與魯迅的關係逐漸熟絡起來,查魯迅日記,林語堂的名字從1925年12月以後開始頻繁出現,而在此前後他常在《語絲》《莽原》《國民新報副刊》撰文,文風潑辣,應該可以算得上是魯迅社會批評與文明批評的親密戰友。南下廈門以後,兩人一度過從甚密,後移滬定居,林語堂又與魯迅來往密切。按理說林魯二人應當能成為一路扶持的好友,可偏偏在1929年的一次宴會上,兩人因不恰當的言辭發生誤會,從此後疏遠。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在1932年底成立,林語堂擔任臨時執委會的宣傳主任,而魯迅也積極參加同盟的籌備工作,昔日好友又獲得了重新照面的機會,林語堂為《論語》向魯迅約稿,正是處在這一二人關係的解凍期。
從1933年1月1日第8期的《幫忙文學與幫閒文學》始,魯迅的作品就開始陸續現身於《論語》上,《學生與玉佛》《誰的矛盾》《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王化》《踢》等文章立意深刻,架構嚴密,又頗有「幽默」之格調,確實可以說是魯迅雜文中的上品。但若細細咀嚼,便不難發現魯迅在《論語》上發表的文章與同類別的作品還是存有細微的差別,魯迅的「幽默」上承「任意而談,無所顧忌」的「語絲體」而來,偏向的是「諷刺」與「冷嘲」,顯得粗糲尖銳,而非溫柔敦厚博人會心一笑,這隱隱表明一向「認真嚴肅」慣了的魯迅其實很不適應《論語》的文體風格。更為緊要的是,魯迅從根本上就不認同林語堂的辦刊理念,他認為幽默在今日中國斷無生存之空間,他之寫稿也應該被視作人情敦促下的「勉力為之」,而其本人也曾不止一次地對林語堂進行「批評」。
1933年3月,魯迅連續寫了《從諷刺到幽默》《從幽默到正經》兩篇文章,對林語堂進行規勸。魯迅認為諷刺家是跟社會作對的,「諷刺的是社會,社會不變,這諷刺就跟著存在。」而「幽默」則是有些人「肚子裡總還有半口悶氣」要借著「笑的幌子」吐出來。「『幽默』既非國產,中國人也不是長於『幽默』的人民,而現在又實在是難以幽默的時候。」所以現今的幽默容易脫離對於社會的諷刺,而常常墮落於「說笑話」與「討便宜」之中,魯迅在此可以說否定了「幽默」存在的現實可能性。及至6月,林語堂又來信邀請魯迅寫打油詩,魯迅在6月20日的回信中如此寫到:「前函令打油,至今未有,蓋打油亦須能有打油之心情,而今何如者。重重迫壓,令人已不能喘氣,除呻吟叫號外,能有他乎?」並認為《論語》雖與政治無涉,卻也「難乎免於今之世矣」。執著求稿的林語堂又在《論語》創刊一周年之際約請魯迅寫紀念文章,這一回魯迅撰《「論語一年」》一文,直言不諱地針對林語堂寫到:「老實說吧,他所提倡的東西,我是常常反對的。先前,是對於『費厄潑賴』,現在呢,就是『幽默』。」魯迅依然認為在中國,「幽默」的《論語》是不會有前途的。不僅如此,魯迅事後又繼續寫作《小品文的危機》一文,將林氏提倡的小品文比作士大夫賞玩的「小擺設」。
在這些回合往來中,魯迅固然表現出一貫以來的真誠與直率,面對舊友的熱情邀約,他依然堅持自己的標準,不偏不倚,鐵面無私,這還是那個人所稱頌的金剛怒目的「戰士」形象。而從另一面來看,編輯林語堂作為與魯迅相交已久的好友,他明知身為左翼文壇盟主,投身社會革命的魯迅斷不會認同《論語》「以閒適為格調」的文學趣味,卻又屢次三番地向魯迅求稿,甚至有愈挫愈勇之勢。一片熱忱卻迎來魯迅的「橫眉冷對」,林氏非但不惱羞成怒,反而笑納不敏,這是何等的胸襟與氣度。《從諷刺到幽默》與《從幽默到正經》兩文本是刊在《申報·自由談》上,文中雖然把「幽默」樹為箭靶,但畢竟還沒有明確說明是針對《論語》,只可視作魯迅對林語堂的「旁敲側擊」。作為編輯的林語堂會意之後本該對這於己不利的「含沙射影」小心處理,可他偏偏將此二文轉載到《論語》第13期上廣而告之。而《「論語一年」》則更是為了紀念創刊一周年而作,此類人情文章本應多寫些歡欣鼓舞之辭,但魯迅卻表露對雜誌的悲觀,「滅自己志氣」,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拆臺的」,可想而知當時林語堂將其發表出來得承受多大的現實壓力。對魯迅的批評意見,林語堂可以說是照單全收,但這其實並不代表他就接受了魯迅的觀點而修正自己,林氏其實自有他的確信所在。1934年1月16日出版的《論語》第33期上,林語堂發表長文《論幽默》,可以看做是對魯迅「中國沒有幽默」論調的系統回應,文中認為「幽默本是人生之一部分,所以一國的文化,到了相當程度,必有幽默的文學出現。」而「最上乘的幽默」是表示「心靈的光輝與智慧的豐富」。其實拋開這篇理論文章不講,林語堂本人大寫特寫小品文的實踐本就是對於魯迅無聲的抗辯,二人在《論語》上的互通聲息無形中也滋生了一種爭鳴的氛圍。
歸根結底說來,編輯林語堂對於作者魯迅的複雜態度並不僅僅關涉人事意氣之爭,而是滲透著自家獨特的文學眼光。私以為,這是林語堂向來信奉的「費厄潑賴」精神的傳承。所謂「費厄潑賴」一詞,最早由周作人在二十年代中期使用,是英語「fair play」的音譯,原來指在競賽中光明正大的比賽,不用不正當的手段,英國有人提倡將這種精神用於社會生活和黨派競爭中,並認為這是紳士風度的內涵。周作人早在《語絲》第54期上發表《答伏園論「語絲的文體」》一文,提出應該講究「費厄潑賴」精神:「大家要說什麼都是隨意,唯一的條件是大膽與誠意,或如洋紳士所高唱的所謂『費厄潑賴』(fair play)。」這種說法為林語堂所服膺不已,他在《插論〈語絲〉的文體—穩健,罵人,及費厄潑賴》一文中這樣寫到:「此種『費厄潑賴』精神在中國最不易得,我們也只好努力鼓勵,中國『潑賴』的精神就很少,更談不到『費厄』,惟有時所謂不肯『下井投石』即帶有此意。」
值得一提的是,「費厄潑賴」的提出有其現實語境,指的是當時對於女師大風潮論爭中已然落敗的章士釗,應放棄對其攻擊,以不失自身的體統與身份。這種觀點隨即遭魯迅否決,他在《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一文中提出「痛打落水狗」的主張。在血的事實面前,周作人與林語堂相繼放棄幻想,改正了自己的表述,林語堂還畫了《魯迅先生打落水狗圖》,引來廣泛關注。事實上,儘管作為一種政策的「費厄潑賴」沒有現實可行性,但「費厄潑賴」精神原則中自由獨立,真誠寬容的思想品格卻為林語堂所承繼下來,並一直持續到他本人編輯《論語》的時期,用林氏的原話來說就是「凡人只要能把自己的偏見充分的誠意的表示都是有價值」。揆諸於這一段發生在《論語》上的論爭,魯迅「一切文藝固是宣傳」的觀點顯然偏離了林語堂的性靈文學觀,因而其有關「幽默」及小品文的看法對於林語堂來說就必然是一種文學「偏見」,但同時這種「偏見」又不得不說是發自內心之誠意,所以也就有了自身獨立存在的特殊價值。林語堂不惜代價也要將魯迅的「踢館」文章納入到自己的雜誌裡,正是想維持不同思想與言論多元競逐,眾聲喧譁的格局,以實現一種編輯原則上的「費厄潑賴」,誠可謂思慮周全,用心良苦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