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二段,潔淨聖殿。
作者說,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在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殿裡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就甚惱怒,對他說,這些人所說的,你聽見了嗎。耶穌說,是的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於是離開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裡住宿。
本段結束。
這一段跟上一段一樣,也是四部福音書裡都有的,馬可福音在11:15-19,路加福音在19:45-48,約翰福音在2:13-22。
雖然都有,但是我們前面已經介紹過,各福音書中寫這事發生的時間和順序都不一樣。馬太福音寫耶穌先潔淨聖殿,然後出城去伯大尼,第二天再咒詛無花果樹,而馬可福音寫耶穌進城看了一下聖殿就先出城去伯大尼,第二天先咒詛無花果樹,再潔淨聖殿。路加福音則寫耶穌在進城前先為城哀哭,然後潔淨聖殿,接著沒有寫咒詛無花果樹。
最特別的是約翰福音,作者寫耶穌曾(起碼)三次到耶路撒冷,這事是發生在第一次去的時候。約翰福音在第2:13、6:4和11:55三次寫「逾越節近了」,所以經學家說耶穌傳道的時間總共是三年。他將耶穌潔淨聖殿的事就寫在第一個「逾越節近了」之時,如果說耶穌傳道時間真的有三年的話,那麼約翰福音寫的這件事就比其它三部福音書寫的時間提前兩年。
我知道經學家可能會辯解說,耶穌就不能三次去耶路撒冷、兩次潔淨聖殿嗎。但是約翰福音第5章還把馬太福音這段話中第14句寫耶穌治好瞎子瘸子的事編成另一個故事寫在耶穌第二次進耶路撒冷之時發生的事,我們就可以看出,約翰福音只不過是將馬太福音寫耶穌一次進入耶路撒冷的事改編成三次而已。
第12句說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我們在去大的寺廟的時候,在寺廟外面通常會看到許多賣香紙蠟燭、銀紙等祭拜之物的。這句話中說的買賣人,作者舉的兩個例子是「兌換銀錢之人」和「賣鴿子之人」,顯示這些所謂的買賣之人,其實就是與賣香紙蠟燭人類似的方便人們祭拜的人。比如兌換銀錢可以讓人有零錢捐獻,賣鴿子可以方便人們獻祭。
大家都知道,寺廟買賣人多,就說明香火盛,香火盛說明祭拜神的人多,這是好事啊,耶穌為什麼要反對呢。這個道理顯然經學家也是懂的、基督徒們也這麼想,那為什麼作者要寫耶穌推翻買賣人的桌子和凳子呢,經學家必須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否則就不能給基督徒答疑。
他們說,耶穌這麼做並不是簡單地反對買賣的人,他的用意是反對那已經發展成了龐大商業系統的整套獻祭和敬拜的制度。他們說,人們在聖殿周圍院子裡進行商業活動,是聖殿領袖們準許的,這在當時已成為制度一樣理所當然的事情,耶穌所做的就是要打破領袖們的權威,表明自己的權柄還在他們之上,儘管他們的整套獻祭和敬神制度是源自舊約經文,但是已經發展到神所不容,耶穌作為彌賽亞,就有權宣布他們犯罪、有權反對他們。
利未記12:8說,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當時窮人大多數獻不起羊,所以他們想要贖罪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獻鴿子。當時養鴿子並不像我們中國古代養雞(雞是中國最早馴養的,後來才傳到西方,所以舊約裡沒有雞,新約裡才有雞)那麼普遍,他們要獻鴿子的時候只能買。另外因為舊約,鴿子最大的需求就是用於獻祭,所以在聖殿賣鴿子確實是源自舊約經文,並且理所當然。看起來所有事都毫無問題,經學家怎麼說發展到神所不容呢。當時在聖殿換點零錢、賣點鴿子只不過是餬口的小生意,經學家說什麼龐大的商業系統,實際上只是他們有意醜化聖殿的領袖,好為文中所寫耶穌的行為解釋。
其實作者為什麼寫耶穌要趕走買賣人,並沒有經學家想的那麼深刻的原因,第13句寫的就是作者對此事的解釋。
第13句寫耶穌對做買賣的人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由這句話我們很清楚可以知道作者的想法,他是想說,聖殿就應該是禱告的地方,而不是買賣東西的地方。為什麼他要說做買賣就成為賊窩呢。我們常說無商不奸,而窮人都是沒什麼錢的,他們雖然也難免需要買東西,但是對花出去的錢總是比較心疼,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比較痛恨商人,所以才這麼說。
又或者說,作者所說的賊窩並不是單純因為痛恨商人,而是他認為做買賣使聖殿成為嘈雜之地,在神聖之殿中,就顯得不夠莊嚴肅穆。這個意思在馬可福音中就表現得比較明顯。
馬可福音11:16還寫了一個耶穌趕走買賣人之外另外一個舉動: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人們不是來禱告的、拿著器具在殿裡走來走去,不就顯得聖殿像街市一樣了嗎。
我們說過,實際上馬可福音寫成之時,第二聖殿也早已被毀好幾十年,以前聖殿裡是不是有很多買賣人、是不是像賊窩和街市一樣混亂我們不知道,我們知道的是,作者所編的事情大多都不是根據真實的事情,而只是自己編造出來為體現敵對教派的人有多麼不好、他們教派的耶穌是如何正義的。
馬可福音作者編這個故事,可能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他誤解或者故意歪曲了撒迦利亞書14:21:當那日,在萬軍之耶和華的殿中,必不再有迦南人。這句話裡的「迦南人」原文是「商人」、「小販」,據說因為在舊約的時期,那裡的商販主要是迦南人,所以這個詞同時也有迦南人的意思。撒迦利亞書最後幾章的作者很可能是生活在猶大末期的,那時猶大被巴比倫侵犯已經搖搖欲墜,作者可能覺得神殿裡有外邦商人是他們受神懲罰的原因,所以說到那日殿內不再有迦南商人。到新約的時候,因為語言的變化,商人這個詞裡面已經不再有迦南人的意思,馬可福音作者可能是不理解這一點,所以就以為先知書裡說「殿裡必不再有任何商人」。又或者說作者知道先知書裡原話的意思,但是故意歪曲了原意。
在這個故事中,作者寫耶穌在聖殿裡驅趕買賣人,又在那裡給人治病,祭司長和文士看到,對他無可奈何,這件事是不現實的。別說那時耶路撒冷的聖殿是重要的宗教和權力場所,就是現在沒有人防護的寺廟,你一個陌生人進去搗亂,你看裡面的和尚會不會拿棍棒把你趕出去。
有人可能會說,耶穌帶去的人多,別人害怕啊。強龍都難壓地頭蛇,就算耶穌有帶去幾個人,當地的人又怎麼可能會害怕呢,真的害怕不會報官嗎。有人說,耶穌使出神通,別人一看就不敢與其爭鬥。要是有這麼精彩的情節,作者為什麼不在故事裡寫出來呢。
我們現在的社會是挺文明的,打架鬥毆的事情比較少,但是在幾十年前,人們還是經常以暴力解決事情的。在古代,窮人之間打架是尋常事,權貴殺人也不稀罕。在更早的古代、奴隸制時期,奴隸主或權貴要搞定看不順眼的人,要抓人甚至殺人都是明目張胆的,並沒什麼顧忌。但是在窮人編的故事裡,窮人裡的智慧者與富人權貴爭鬥時,總是因為機智並且佔理就令對方恨得咬牙切齒,卻又無可奈何,最後他們為了要贏,只有想出陰謀詭計,智慧者才不幸被他們害死。其實這類故事都是窮人幻想出來安慰和娛樂他們自己的,實際上在古代因為權貴和富人在各方面都掌握著絕對的優勢,窮人根本沒法以機智和佔理與他們相鬥。
在福音書寫的故事裡,耶穌在聖殿裡趕人、醫治、訓道,對祭司長和文士冷嘲熱諷,他們心中惱怒卻毫無辦法,最後買通猶大出賣才將耶穌捕捉殺害,這樣的事情正是跟窮人編的智慧者的故事一樣,在現實中是不可能的。事實上聖殿既然是如此重要的地方,就不可能容許外人隨便進來聖殿搗亂,而且祭司長還拿他沒有辦法。
另外,作者給耶穌編的搞亂的理由也是不合格的、是歪曲了先知書中原意的。
「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這句話出自以賽亞書56:7: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很明顯,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很多人在殿裡做非禱告的事,而是說到時候萬民都會來聖殿禱告。如果說新約的時候殿裡有人換錢、有人賣鴿子,正說明來聖殿禱告的人多,這不正是以賽亞書作者所渴望的嗎,如果說以賽亞真的是先知、耶穌真的是神的兒子,他怎麼可能以這句話來反對他自己「預言」的結果呢。
「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這句話出自耶利米書7:11: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根據上下文,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當時的猶大人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然後又假裝來殿裡祭拜耶和華,作者說耶和華都看見了,所以要懲罰猶大人、要滅亡猶大。如果說這句話是預言,它預言的事也已於猶大滅亡時應驗。如果說作者取的是這句話的內含,那也不對,在新約時期,都沒有人說猶太人是一邊拜偶像又一邊拜耶和華的。
綜上所述,作者為耶穌編的兩句話都是似是而非,證明這些話是作者為編故事而歪曲原意的,如果說耶穌真的是神的兒子,自然不能將不對的話拿出來說事。
第14句說在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馬可福音裡並沒有這句話,路加福音也沒有寫,不過我們前面說過,這句話被約翰福音編成耶穌第二次到耶路撒冷時做的事。
第15-16句說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殿裡喊「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就甚惱怒,對他說,這些人所說的,你聽見了嗎;耶穌說,是的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馬可福音裡沒有提小孩子說什麼,也沒有說穌說經上的話,只是說祭司長和文士聽見第14句的話就想要除滅耶穌,但是又怕他,因為眾人都稀奇他的教訓。路加福音則寫耶穌天天在殿裡教訓人,祭司長、文士和百姓的尊長都想殺他,但是因為百姓都聽他,就想不出法子來。
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說祭司長和文士想害耶穌,卻想不出辦法,這就跟我上面說的窮人喜歡幻想富人權貴拿窮人中的智者沒辦法一樣,其實這事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他們若想謀害一個外鄉人,根本都不用想辦法,直接上武力就行,他們說的百姓都聽他的,根本沒有用,更何況事實上百姓並不聽「他」的,眾所周知,猶太人從部分不信耶穌。
馬太福音修改的版本雖然有點不一樣,但是同樣也不現實。而且他引用的話跟前面的一樣,同樣也是歪曲原意。他說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經學家說這句話是指詩篇8:2。
我們來看看詩篇8:2整句話是這麼說的: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這句話是說,耶和華因為嫌惡(以色列人的)仇敵,就使像嬰孩和吃奶的那樣的弱者(被擄的以色列人)變成強者,使(以色列人的)仇敵不能再欺負以色列人。這本是被擄以色列人幻想之語,並不是說小孩子在殿裡說什麼讚美的話。馬太福音明擺著修改了詩篇中的話,這次他歪曲原意當然是有意的,而不是無意的。
第17句說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裡住宿。在馬可福音裡,他們是頭天榮入聖城,晚上出到伯大尼去,潔淨聖殿是第二天重新來到耶路撒冷幹的,在潔淨聖殿之後並沒有寫耶穌去伯大尼,而是說,每天晚上耶穌都出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