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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卓越論壇在甬舉行
東海卓越論壇在甬舉行 2020年10月18日 07:34:06來源:浙江在線記者 吳曄 通訊員 喬宜夢 浙江在線寧波10月18日訊(記者 吳曄 通訊員 喬宜夢) 17日,東海卓越論壇「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的對話」在寧波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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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中的基本原則
大家下午好,我是法律小主,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關於民事訴訟制度中的基本原則。民事訴訟法是我們在法律適用中最常用的訴訟規範,也是司法工作者經常用到的法律規範。因此也是特別重要的,在接下來的八天裡我會不斷的更新一些重要的民事訴訟法中重要規定,希望對法律感興趣的朋友轉發出去,讓更多想了解我們擁有什麼樣具體法律權利,更好的維護好我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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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民法典8:未成年人遊戲充錢,是否能要回?關於民事行為能力
在2017年的《民法總則》出臺前,原先的《民法通則》將成年人中間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僅僅限制於精神病人,這是和當時立法時的社會認知有關的。社會發展了,因此立法也發展了,更符合社會當下的認知。因為,成年人中間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的狀態,並不僅僅限於精神病人,其它的一些病症也有可能造成這種狀態,比如痴呆症、智力障礙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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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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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寧夏事業單位考試備考之公基備考:法律知識民事訴訟法
【導讀】寧夏華圖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寧夏華圖發布:2021寧夏事業單位考試備考之公基備考:法律知識民事訴訟法,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如有疑問請加【2020寧夏事業單位考試交流群匯總】 ,更多資訊請關注寧夏華圖事業單位微信公眾號(nxsyks),寧夏事業單位培訓諮詢電話:0951-6028571 6027571,微信號:ht18295188220 寧夏華圖同步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為大家準備了2021寧夏事業單位考試備考之公基備考:法律知識民事訴訟法,大家可點擊下方公告預約連結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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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家講解《民法典》|關於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和生效的規定
成立是指民事法律行為本身的發生、存在,是民事法律行為具備其構成要件的狀態;而生效則是業已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按意思表示的內容發生其固有的效力。民事法律行為成立且具備了生效條件時,始發生效果效力。可見,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大多數民事法律行為在成立的同時即生效,而有些民事法律行為成立與生效之間往往存在時間差,成立與生效並非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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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法律文書的執行管轄規則匯總-民事訴訟法第224條執行管轄
關於民事調解書的執行管轄問題,民事訴訟法並未直接明確規定,僅僅是參照本編規定。實踐中關於民事調解書的執行管轄問題,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第一款,還是第二款,存在一定的爭議,多數參照第一款民事判決書的執行管轄規定,由一審法院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同級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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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綠色原則確立為民法的基本原則」,怎樣理解其法律含義?
各國民事訴訟法大都相應地規定了侵權訴訟機制,譬如環境汙染案件受害人可以對侵害人直接提起訴訟,很多國家還規定有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上述立法趨勢,即意在以民法特有的實現機制,達至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法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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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552條全文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6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等十九件民事訴訟類司法解釋的決定》修正)目錄一、管轄 二、迴避 三、訴訟參加人 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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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說《民法典》|見義勇為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為了避免出現「英雄流血又流淚」的不公平現象,《民法典》給見義勇為者撐起了「保護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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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業主受到侵害可以直接請求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 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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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被告能否要求追加被告?
其理由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三條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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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法院:法官宣講《民法典》之走進張灣鄉、縣人社局
東海法院:法官宣講《民法典》之走進張灣鄉、縣人社局 2020-10-19 17:5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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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民事案件在民事訴訟中的地域管轄
(1)關於當事人所在地的法律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相關規定,當事人的住所地是指當事人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就醫住院的地方除外。(2)沒有經常居住地的,以住所為該公民的所在地,戶籍所在地就是公民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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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環球:收到《民事判決書》
*ST環球:收到《民事判決書》 時間:2020年09月17日 21:05:38 中財網 原標題:*ST環球:關於收到《民事判決書》的公告近日,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寧波中院」)送達的《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浙02民初8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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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以網絡為依託而呈現出來的信息,屬於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
就證據形式而言,微信聊天記錄是通過以手機或計算機為載體,並且以網絡為依託而呈現出來的信息,屬於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中的電子數據。 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明確了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二)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三)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四)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電腦程式等電子文件;(五)其他以數位化形式存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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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事實: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導火索
民事法律事實是什麼?民事法律事實,是法律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從定義可以看出,並不是所有的生活事實都可以被稱為民事法律事實,比如談戀愛、聚餐、約會等,哪怕這些事實在生活中很重要,可是並不具有民法上的意義,不能產生民事權利與義務,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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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現中國特色時代特色的民事百科全書
民法典編纂採取「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術,從同類規範和制度中提出一般規則,形成民法典總則編;將相關民事法律按其內容的同一性編纂成六個分編,然後整合為民法典草案。編纂工作注重規則的邏輯性、體系性和法律本身的規律,既協調好總則與分則的關係,又協調好民法典與其他法律的關係,從而形成邏輯縝密的有機整體。尊重立法的歷史延續性,以民法通則和現行民事單行法為基礎,設計民法典草案的結構和具體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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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民法典」見義勇為免責 該出手時出手
民法典設立的「好人條款」,為見義勇為者撐起了「保護傘」。民法典護航見義勇為,不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6月28日,記者採訪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二庭法官喬寶全,對此進行解讀。【原文】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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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體現中國特色時代特色的民事百科全書
民法典編纂採取「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術,從同類規範和制度中提出一般規則,形成民法典總則編;將相關民事法律按其內容的同一性編纂成六個分編,然後整合為民法典草案。編纂工作注重規則的邏輯性、體系性和法律本身的規律,既協調好總則與分則的關係,又協調好民法典與其他法律的關係,從而形成邏輯縝密的有機整體。尊重立法的歷史延續性,以民法通則和現行民事單行法為基礎,設計民法典草案的結構和具體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