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維正之供」:國家治理視角下的田賦制度

2020-12-05 新京報

撰文 | 申斌

(廣東省社科院歷史與孫中山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不勝駭異」。當乾隆帝在上諭中寫下這四個字時,他登基不過兩年,年方27歲。被後世奉為「乾隆盛世」的漫長統治剛剛開始,但他早已意識到自己繼承的龐大帝國,絕非執政之初列位臣工在賀表中所描述的那樣河清海晏,而是濁流暗伏。不僅前朝留下的諸種秕政積而未清,本朝伊始,暗藏弊端也漸浮出水面。

讓年輕的皇帝「不勝駭異」的,是四川巡撫碩色不久前呈遞的一份奏摺。奏摺中提到四川長期沿襲的一項「陋規」,在火耗稅羨之外,每銀百兩,提六錢,稱之為「平餘」,用以充當地方衙門雜事之費用。「火耗」本就是朝廷正式稅收地丁銀之外,向民眾收取的額外費用,可以說是稅外加稅。由於這項額外稅費的徵收無一定之規,徵收多少全憑官員己意。

乾隆帝的父親雍正帝同樣也是在登基的第二年,以山西巡撫奏請通省耗羨存公為由,將原本灰色的火耗歸入公費,徹底洗白。他本以為朝廷將火耗歸入公費,規定徵收額度,便可以避免官員濫收之弊。但意想不到的是,到了他的繼承人乾隆帝時,地方官員竟又在火耗之外創造出新的灰色稅費「平餘」,而且還是皇帝長期不得而知的「相沿陋規」。

「火耗之報官,原以杜貪官汙吏之風。若耗外仍聽其提解,此非小民又添一交納之項乎?一項如此,別項可知;一省如此,他省可知」,「不勝駭異」的乾隆帝諭令將平餘「永行革除」。但查閱檔案資料,就會發現,這項被乾隆帝命令永行革除的灰色稅費不僅存活下來,而且「發揚光大」。其名目之多,令人眼花繚亂,有所謂借官銀熔鑄損耗的「補平」「補色」「寶平」「重平」,有官方解運錢糧的「解費」「領費」「委員程儀」,由解交各級衙門書吏的「上房費」,處理填造公牘的「奏效費」。與之相比,「平餘」不過是個中分枝而已。

年輕的皇帝自然不會逆料到自己的嚴旨諭令竟會被地方官員置若罔聞。幾天後,他又頒布了另外一道諭旨,下達給貴州古州的苗民。古州自清初便以叛服不常著稱,一如乾隆帝在諭旨中所言「素性兇頑,每多自相仇殺,視人命如草菅,且時時出擾內地,戕害居民,劫奪行旅,為黔楚數省之患久矣」。歷經朝廷疊加剿撫,直到近來才得以平靖。面對這樣一個時時攪擾朝廷的叛亂淵藪,皇帝卻決定加恩此地苗人:「特命將維正之供,盡行革除。」

但後來的事實證明,皇帝的旨意同樣未得到官員的嚴格執行。儘管官員在賦稅造冊時往往記錄古州「無稅可徵」。但當地私下授受屯田的事件卻有增無減,官員也藉此上下其手,收取田賦之外的灰色稅費。到乾隆的孫子道光在位期間,不得不再度恢復古州的賦稅。

這兩件事情看似毫不相關,但仔細思忖,其內部卻存在著一種共同的邏輯。這種邏輯決定了皇帝對地方官員在朝廷正稅之外私加灰色稅收近乎極端的零容忍,也決定了皇帝為何會特意加恩一群叛服不常之人,更決定了官員們為何會對皇帝的旨意陽奉陰違。

關鍵,正在於「維正之供」這四個字上。

《維正之供:清代田賦與國家財政(1730-1911)》周健著,譚徐鋒工作室|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20年1月

「維正之供」:國家在經濟中的意義

乾隆帝諭旨中的「維正之供」,恰好也是清代財政史研究者周健的這部專著《維正之供:清代田賦與國家財政(1730-1911)》的書名。

這個文質彬彬的古老詞語,出自歷朝歷代奉為經典的《尚書》中《無逸》一篇:「文王不敢盤於遊田,以庶邦惟正之供……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於觀,於逸,於遊,于田,以萬民惟正之供。」

但如周健在書中所指出的那樣:「在清代官方文獻中,田賦常被定義為『維正之供』。這一稱謂已經遠離其本意,更接近『正供』之意。」周健將「田賦」稱為「維正之供」,並賦予它更深廣的涵義:

「田賦是國家財政中最重要的部分,其額數是固定的,徵解俱有經制。因其為度支所系,關係匪淺,小民應竭力全完,官員應勉力催徵,不可使其缺額,致影響國家俸餉之發放,王朝大政之運作。」

因此,作為「維正之供」核心的田賦,不僅在19世紀中葉以前清朝國家法定財政收入中佔據接近四分之三的份額,而且在傳統政治觀念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田賦背後承載著超出於「財源」之上的政治象徵意義——它既是編戶齊民對君上的義務之體現,也是帝王衡量官僚行政架構可靠性和有效性的指標。

然而,周健在書中所討論的「田賦」,並不僅僅是法定財政收入,而是圍繞著田賦形成的一整套財政體系。它包括雍正年間攤丁入地改革後,田賦的主體以貨幣形式徵收的「地丁銀」,也包括與地丁銀一併徵收的供應漕運錢糧的「漕項」、雜賦屯餉,以及以實物形式徵收的米糧和清代稅目中的「漕糧」。這些稅收被稱為「正項錢糧」和「天庾正供」,它們可以說是國家法定的正規稅收。而在這些正規稅收之外,還有一系列與之緊密相關的灰色稅收。它們也是體系中的一部分。如果將以田賦為核心的正規稅收比作推動國家運行的財政機器的話,那麼這些灰色收入,則是注入機器的潤滑劑。

讓年輕的乾隆帝「不勝駭異」的「平餘」,正是田賦龐大體系中的一環。儘管只是其中一線,但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其中牽涉的國家財政體系中朝廷與地方的財政互動,皇帝、官僚與作為稅賦承擔者的基層臣民之間的關係,尋蹤追跡,足以勾勒出一幅帝國政治、經濟與社會的活畫卷。所以,對田賦的討論,除了要從財政、官僚人事和基層社會這三個「現實主義」的角度考察其運作,還要注意到籠罩著其運作全程的政治氛圍,庶幾才能更好地切近歷史場景。

乾隆統治時代以降的清代田賦研究,其核心問題正在於,在外部環境巨變的情況下,一個以穩定為預期且形成了強大制度慣性的財政體系應該如何調適。這種調適的程度又與整體經濟結構、財政結構變遷相互因應。

這本專著的重要價值,恰在於以18世紀中葉以降的清中後期田賦尤其是漕糧為對象,結合關鍵性事件或歷史切面,給我們透視了當時財政運作實態和制度變遷機制。在分析上兼顧了田賦管理技術約束與田賦承載的政治觀念。在晚清官場邏輯下,解說官僚人事與財政運作的關聯。鮮活地揭示了田賦承載的政治涵義,以及這種政治觀念給田賦制度運轉、變革帶來的巨大影響。

以這本書作為起點,我們或許可以理解皇帝「不勝駭異」的真正原因,究竟是像諭旨中冠冕堂皇所言,是憂心「小民又添一交納之項」,給他龍心軫念的臣民又增加了一項負擔,還是別有其他原因。也可以探究地方官員為何會冒著違抗聖旨的危險,仍然採取種種手段暗度陳倉,將這項灰色稅收堅持到底。因此,不妨循著本書所引述的那些身在其中的帝王、官員、幕友、吏役和普通民眾的所見所聞,討論了圍繞田賦的兩個政治理念的影響:「不加賦」、漕糧實物徵解。

1793年馬戛爾尼訪華使團的隨行畫家繪製的賣米小販。

必要之惡?當現實危機遭遇制度慣性的「魔咒」

「今海寧承平已久,戶口日繁,若按見在人丁加徵錢糧,實有不可。人丁雖增,地畝並未加廣,應令直省督撫,將見今錢糧冊內有名丁數勿增勿減,永為定額。其自後所生人丁,不必徵收錢糧。」

這道康熙五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由康熙帝親自頒布的諭旨,就是有清一代眾人皆知的那句金口玉言:「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的來源。

自清朝入關後,順治朝的「免除加派」、康熙朝的「永不加賦」,都不僅是一項簡單的賦稅政策,而是作為強化本朝合法性的政治宣言確立的,具有清朝的「祖宗之法」的地位。在口號提出當時或稍後不久,朝野上下都對其宣言意味心知肚明,所以才會有把繼續徵收的遼餉加派改名九釐銀的做法,以及雍正朝的耗羨歸公改革。但是隨著時間推移,朝廷長期大力宣揚的口號會變成從君主到臣工紳民頭腦中的「魔咒」——不管實際情況如何,「加賦」、「加派」這兩個詞是萬萬不可見於朝廷政令的。

無論實際運作中額定田賦之外的附加性徵收已經多到什麼程度、無論「不加賦」已經給從百姓到州縣再到中樞造成了多麼大的困境,從九五之尊到州縣官員都無人願意、敢於在律令層面進行突破。被不斷強化的「不加賦」的政治理念,哪怕一開始只是聚攏人心、宣揚德政的說辭,也會慢慢變成一種強大到連嘉慶皇帝也難以突破的力量,一種不能承受之指責,成為制約田賦制度變革的最大因素和最主要理由。

嘉慶二十五年清查陋規的流產就是明證。被作者稱為第二次耗羨歸公的鹹同年間錢漕改章,雖然事實上擴大了法定財政規模,但基本是利用財政核算手段(銀、米)與徵收手段(銅錢)的分離,通過提高漕糧、地丁實徵折價的辦法實現的,在字面上勉強保住了「不加賦」的祖訓。

只有到了甲午戰敗尤其是庚子事變之後,王朝到了生死存亡關頭,才在巨大的籌款壓力下,拋卻政治正確的口號,田賦附加稅開始光明正大地登場。

但如作者指出的,「加賦」本身的含義存在模糊性,因此進一步探討不同人在不同語境下如何定義「加賦」,何時以「加賦」拒絕更改,何時巧妙地避開羈絆,可以進一步揭示「不加賦」話語及觀念與財政運作的關係。

乾隆年間宮廷畫師徐揚繪製的《盛世滋生圖》,描繪理想統治下「盛世滋生,永不加賦」的富庶場景,圖中展現的是江蘇藩臺衙門前熱鬧的街市景象。

田賦中的漕糧,最突出地體現了傳統政治思想中實物徵收、實物儲備的理財觀念,圍繞數百年的漕糧、漕運,又衍生出從州縣「吃漕飯」的「刁生劣監」到運丁水手,從書手幕友到漕運總督一系列形形色色、正式非正式的利益相關機構和人員。可以說,漕糧、漕運制度是清朝財政制度中制度慣性最大的一個,河運難以改海運,本色漕糧難以在法條上確立折徵採買制度,本色漕糧難以實現折銀解京。

因此,對18世紀中葉以降清代漕糧、漕運制度考察,就有超出財政史的價值,而可以成為管窺傳統中國制度變遷之複雜性的一扇窗戶。就漕糧、漕運制度而言,制度慣性主要來自官僚人事制度導致的「因循為上」、避免參劾物議的官場風氣,傳統理財觀念的約束,依託舊制度形成的利益集團的阻撓。更具體地說,河運難以改海運,還因為改革後面臨的社會失序風險;本色漕糧難以實現折銀解運進京,還因為對京師米糧供給安全的擔心。

漕糧制度轉變的最終達成,或許主要也不取決於既有制度內部的自我革新動力強大與否,而是來自於外部環境的變化。輪船帶來的交通運輸條件突飛猛進,北京周邊地區(北直隸、東北)農業生產發展和糧食市場成熟,應該才是讓朝廷最終放棄實物漕糧解運的根本原因。儘管漕糧海運、折銀徵解肯定意味著朝廷對市場手段信任的提升,但是,這與從貢賦邏輯向市場邏輯演變的關係,似乎還有細加考量的餘地。

貢賦邏輯下的漕糧制度固然是以確保皇室、朝廷為第一要義,卻也是綜合考慮成本、風險和效果的結果。堅持實物漕糧解京,本質上還是出於確保京師糧食供應安全的考慮。雍正朝在京畿嘗試水利營田,發展畿輔農業生產,就包含著緩解漕運壓力的意圖。隨著外部經濟環境更新,當改變達成目標方式的風險顯著降低時,制度變革恐怕在貢賦邏輯下也能得到解釋。

外部環境具備而制度變革依舊舉步維艱,我覺得與其說是「不計成本」的貢賦邏輯所致,不如說是制度慣性的結果,突破慣性的契機仍舊是軍事背景下的財政危機。但在這種突發緊急狀態下展開的變革,只能聚焦於短期內可見效的應急措施,沒有時間和穩定的環境去細密地進行綜合系統的制度調整,而在相對安定的環境下根本不會有人冒著未知的風險去觸動一套包含複雜利益糾葛的制度(因循是理性選擇的結果),這正是晚清國家治理的困局所在。

目前所見晚清漕務變局的契機在於軍事財政危機,但最終讓其常態化的原因,應該還有更深刻的原因。畢竟清末是「數千年未有之變局」,各種新的環境、資源、技術乃至觀念,不但提供了試行新制度的可能性,也讓試行新制度衍生出的利益及利益集團開始有可能與舊格局一較高下。我想應在這種整體歷史背景下來理解作者所說的「市場邏輯」。本書展示的被動應變和主動探索之耦合關係意味深長。

《鬧漕懲辦》記述晚清鎮江一場所謂的鬧漕事件。因鎮江鬧災,糧食欠收,眾人遂推舉江某報官請求賑濟災民。反而被漕總拘捕。眾怒之下引發鬧漕事件。最後,漕總將鬧漕之過歸咎江某頭上,自己安然無恙。

財政史一般被歸為經濟史的分支,因此,研究者比較容易不假思索地在財政政策和社會經濟環境之間搭建起邏輯鏈條——恰好當時官僚的奏疏也多如此表述,貌似合理且有依據。但清代官員們首先面對的,並不是民生、物議,而是其為官的生存實際——考成、考課的指標,降罰的壓力,言官參劾的可能,上級、同僚、下屬與自己的私人關係及公務協作的融洽程度,與本地鄉宦、士紳的協商。

尤其是到了「千裡為官只為財」已經成為通行理念的晚清,對絕大多數外官而言,免於降罰,不釀成民變,不招致參劾、不與同僚妄生牴牾,才是財政施策提出的首要考量。當地社會經濟狀況,是要通過多種傳導機制才進入地方官財政決策邏輯的。

或許有讀者會感慨造成這種官場生態的官僚體制,認為是它使得地方官員不能勇於任事,全力解決在地社會經濟問題。但我們不要忘記,正是這種考成、降罰的官僚人事制度,確保了清代正額、額外互補、「包徵包解」的財政體系能夠繼續支撐大清王朝這麼久。

「盤中之丸」:國家建構與市場體系碰撞下的財政秩序

從本書討論的主題出發,我們可以引向兩個關係到理解明清中國更為宏大的話題:一是近世國家財政與市場波動性的關係,二是清朝的國家建構方式。

明萬曆至清雍正,田賦管理基本架構形成,此後的制度改革似也基本屬於「丸未出盤」的狀態,因為國家對商業市場手段的接納和運用本來就是漢代均輸平準以來的傳統智慧。宋、明、清的財政史學人相聚常有「你說的現象我這裡也有」之語,這恰好說明這種制度架構及其演進邏輯具有某種內在自律性,體現的是傳統社會和國家裡某些穩定的結構性因素。但是16世紀大航海時代以降,使得「丸欲出盤」的因素卻一直在穩定地擴大。這就是與國際貿易密切聯繫的國內市場擴張與市場化程度的深化(岸本美緒《明末清初の市場構造ーーモデルと実態》)。

清代法定田賦,採取以長期穩定為預期的定額財政管理方式。但是貨幣化徵收、19世紀開始核算手段與徵收手段的分離(以銀核算地丁銀、漕項,以米核算漕糧,而實際向百姓徵收銅錢),使得國家財政規模與銀錢比價和米價波動密切關聯。白銀供給主要受到對外貿易影響,白銀價格與國際金銀價格存在連動,銀錢比價和米價則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這種外部影響和市場波動性,給清朝國家治理帶來的挑戰完全不同於叛亂、災荒等傳統課題。朝廷能明確感知到這種波動給國計民生、財政運作帶來的深刻影響,卻無法依靠針對明確個體的軍事暴力和官僚人事制度等傳統治理手段解決。海潮般的「市場波動之勢」是18世紀中期以降清朝國家田賦治理的最大挑戰。

《木隸催糧》,描述長洲縣令為逼迫治下大戶潘某繳納拖欠稅糧,製作了連個木頭隸役,手持欠單,強行搬到他家正堂,迫使其完糧納稅。但知情人指出,所謂潘某欠糧是遭到了漕總張某的誣陷,但縣令偏信偏聽,搞出此等鬧劇。

一方面,清前期經歷的人口長時期穩定增長,使得人口從明末的1.5億增加到1850年的4.3億。18世紀物價也呈現出持續溫和上漲趨勢。這一大背景下實際財政收入萎縮而支出擴大,是乾隆三十年前後清代田賦達到轉捩點的主要原因。本書的這一論斷得到當時官員們觀察的支撐。但是其具體關聯機制與程度,還有很大的探究空間,尤其是量化分析十分必要。另一方面,官員們也在學習與波動性共舞的技藝。19世紀初州縣官利用銀錢比價進行勒折浮收開闢自主財源,同治年間江蘇漕糧盯住米價波動的彈性徵價制度都是學習成果。

但是,初學者畢竟步履蹣跚,用傳統靜態思維看待建立在銀賤錢貴條件下的錢漕盈餘,結果就是隨著光宣之交的銀貴錢賤逆轉而給州縣財政造成毀滅性打擊,朝廷攤派隨之無著。正是這些教訓,促使清末民國時期國人開始認真考慮貨幣主權問題。而貢賦經濟與世界市場的整合,則如劉志偉在《中國王朝的貢賦體制與經濟史》所主要論述的那樣,是更為複雜漫長的故事。

財政秩序同樣讓我們反思清朝國家建構。周健強調「包徵包解」關係不但存在於州縣官府與小民之間,政府體系內部的財政關係也是由多層次、多線條的攤派-承包機制支撐起來的。而且乾嘉之際,如當時著名學者章學誠所言:「督撫挾於州縣,州縣挾於吏役」已成「天下之勢」。結合華南研究提出的清代「國家內在於社會=社會內在於國家」的認識,那麼我們對清朝的國家建構就應當有一套全新的認識,對「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頂峰」的真實內涵也應當有新的理解。

如前所述,維繫攤派-承包式財政體系在政府系統內部存續的,在現實層面主要是官僚人事制度;但是,國家建構不同於企業管理,固化到頭腦中的政治理念對官僚士人的約束力恐不容小覷。哪怕他們「為官只為財」,這一方面似乎還有很大探究的空間。就州縣以下的基層社會而言,除了現實層面的賦役徵收關係包攬化和中間集團發育外,日本學者巖井茂樹在《武進県『実徴堂簿』と田賦徴収機構》中,根據並無實際作用的實徵冊被年復一年的編造呈縣,指出這一行為的意義在於其政治象徵性——確認包攬人員、組織的行為是得到國家授權的,是國家行政的一環。這不禁讓人想起鄭振滿教授地方行政體制儀式化的提法。

如此看來,政治理念、行政儀式背後的象徵意義,都作為真實的力量參與著清朝國家的建構,這或許促使我們再思清代政治史。

撰文 申斌

編輯 李夏恩 徐偉

校對 翟永軍

相關焦點

  • 制度、政策與效能:國家治理探源
    良好的制度要配套良好的政策才能產生良好的效能,中國發展績效實則就是制度效應與政策效應相結合的結果。中國在實現發展中國家所追求的主要目標方面,尤其是在40多年改革開放政策推動下,顯示了良好的績效。主要資源國家所有和多種所有制下不同經濟主體市場化競爭的經濟制度、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的制度體系、單一制中央集權的行政體制,這三項制度的綜合效應支持了中國高效快速的發展,也為中國治理優勢的展現提供了保障。
  • 支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核心閱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在黨的領導下支持和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的主要途徑和制度載體,能夠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和國家治理中得到全面貫徹、充分體現和有效執行。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根本政治制度優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並對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出總體要求、指明前進方向。
  • 封麗霞:國家治理轉型的縱向維度——基於央地關係改革的法治化視角
    如此,才能從國家制度建設層面維護中央權威,也才能真正形成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地方治理。關鍵詞:國家治理能力 縱向治理結構 央地關係 弱制度化 法治化視角 漸進式實驗主義引言在中國這樣一個超大規模國家治理的過程中,中央與地方關係(以下簡稱「央地關係」)的處理即中央對地方的權力下放、控制與整合向來都是一個超級難題。
  • 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系統總結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所具有的十三個方面的顯著優勢,其中之一就是「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發展人民民主,密切聯繫群眾,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的顯著優勢」。這一顯著優勢體現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也體現出這一制度強大持久的生命力,這一制度保障我國創造出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長期穩定的兩大奇蹟。
  • 百年大黨的危機領導力——訪著名黨史專家邵維正少將
    邵維正: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我們黨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生歷史性變革,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既充分體現了新時代黨的領導力,也是新時代的一次偉大轉折。 新時代我們黨的領導力在思想方法和領導科學方面,主要體現為「六力」:一是洞察力。
  • 加強黨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
    必須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進行,科學謀劃、精心組織,遠近結合、整體推進,確保本次全會所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到位。」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根本保證。
  • ...黨課(213)|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多方面顯著優勢的原因
    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能夠成就「中國之治」,主要在於我們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使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既體現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又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民族特色、時代特色;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體現人民共同意志
  • 維正天津分公司喬遷新址
    5月30日,維正智慧財產權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正式喬遷至天津市河北區律緯路50號諾德中心諾城廣場1號樓9層(電梯層10層)908、909室,公司主要負責人為喬遷儀式剪彩。2019年天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總數均突破6000家,雛鷹、瞪羚、領軍(培育)企業分別達到1500家、245家和170家,新增上市企業6家,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22.3件,全年規上智能製造工業增加值增長8.2%,綜合科技創新水平位居全國前列。
  • 西安翻譯學院召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相關理論研究,營造學術創新氛圍,拓展學術視野,促進思政課教師的相互學習與交流,提高思想政治理論建設水平,12月11日下午,由西譯社科聯主辦、馬克思主義學院承辦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 新型國家形態的獨特道路——以統一戰線為視角
    二是統一戰線的國家治理功能。這方面研究的總體觀點是:統一戰線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獨特機制、實踐方式和主體力量,具有凝聚共識、協調關係、擴大參與以及價值引導等作用。雷振文、姚祥翔分析了統一戰線的國家治理價值,認為統一戰線參與國家治理的邏輯依據在於政黨政治、黨建國家的運行機制、人民民主的內在要求,發揮包括共識之治、民主之治、制度之治的「嵌入式治理」功能[11]。
  •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國家治理現代化專題研討會在南京大學經濟...
    2020年11月7日,「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國家治理現代化」專題研討會在南京大學安中樓舉行。侯為民教授在發言中解讀了中國經濟奇蹟背後的國家治理和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作用。葛揚教授在發言中對新中國建立後生產資料所有制改造到改革以及基本經濟制度形成的邏輯做了深入的分析。王生升教授認為中國學者需要在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關聯性上做出突破。張建剛教授在發言中表示在國內目前的很多領域存在過度市場化的現象,需要我們去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來解決這些問題。
  • 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制度邏輯
    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語境下,要使制度發揮基礎性的作用,必須遵循一整套的制度邏輯,包括完善制度建構、強化制度權威、保證制度執行和提升制度自信等四個環節,這四個環節環環相扣卻又相互滲透,構成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度邏輯背後的邏輯體系。
  • 「百位專家談中國制度」憲法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根本保障
    編者按: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系統總結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13個方面顯著優勢,全面回答了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上應該「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經國序民,正其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我們說堅定製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斷革除體制機制弊端,讓我們的制度成熟而持久。」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究竟「優」在哪裡?要做到在守正中創新、在創新中守正,還應如何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百位專家談中國制度》,特邀百位專家縱論優勢、聚焦發展。
  • 新時代國家治理體系豐富與發展的理論邏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結合中國改革開放新特點提出系列新的執政方略和執政理念,「國家治理體系」就是這些新的執政理念中的一個重要理念,是黨結合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實際提出的管理國家的一整套國家制度。重視制度建設是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當前中國經濟績效優、發展能力強,根源就在於制度設計好、治理效能高。
  • 陳小君:民法典,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核心推力
    但同時,黨的執政能力持續提高、政府管理水平逐步改善、法律制度不斷完善、民眾自覺意識逐漸成熟等進步成果又為放鬆管控提供了條件。據此可見,由國家統治到國家管理再到國家治理,這是黨領導人民探索國家內部生活組織方案過程中的必然進路,其呈現的管制逐步放鬆與自治日益擴大之宏觀趨勢,生動反映了黨和人民所持有的對社會主義制度的自信。
  • 整體性治理視角下中國農村扶貧脫貧實踐過程研究
    ②蔡科雲指出,「政府的主導型在於它是合作扶貧規則的制定者,能夠運用制度的方法將支持誰、選擇誰、排除誰的條件和程序公示出來。」③許漢澤認為,精準扶貧是行政力量主導之下自上而下發起的一項綜合性扶貧治理運動,扶貧脫貧被納入正式化的行政體系之中④,呈現出「行政治理扶貧」的特徵⑤。國家和政府主導扶貧脫貧過程提高了組織動員、資源調配和任務分解的效率,因而減貧效應明顯。
  • 推進我國稅收制度治理體系現代化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當前我國正處於改革攻堅期,結構性、體制性、周期性問題相互交織,「三期疊加」影響持續深化。為此,應堅持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科學穩健把握積極財政政策逆周期調節力度,健全以稅收等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強化完善直接稅制度並逐步提高其比重,優化中央和地方政府間事權和財權劃分,加快推進構建稅收制度治理體系現代化,以期把我國稅收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 將新型政黨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2018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第一次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概括為新型政黨制度,以寬廣的全球視野和深邃的歷史眼光,從產生基礎、功能優勢、價值意義三個維度論述了這一政黨制度與舊式政黨制度的區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 中國特色民主政治的制度優勢與治理效能
    這些年,改革全面發力、多點突破、縱深推進,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得到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全社會發展活力和創新活力明顯增強,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制度建設全面加強。新時代中國特色民主政治建設邁出重大步伐。
  • 戰「疫」時刻:國家制度「頂天立地」
    危難時刻國家制度凸顯「柱石」之功  回想幾個月前,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總結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的十三個方面顯著優勢。「滄海橫流,方顯出英雄本色」。對英雄如此,對制度也是如此。在這場雖不見硝煙、卻氣壯山河的特殊戰爭中,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發揮了「頂天立地」的根本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