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賠款還沒還清,19年後此國卻反過來賠償中國400萬,有何原因
大家都知道,我國在近代史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標誌就是1901年籤訂的《辛丑條約》,在學這段歷史時,震驚於賠款之多、當時中國之弱,但卻沒有深刻了解這些賠款數字背後的殘酷事實。
《辛丑條約》的賠款又稱為「庚子賠款」,這是因為八國聯軍侵華始於1900年(即庚子年),本息共計約9.8億兩。這筆賠款不僅是我國近代史上最屈辱的條約之一,而且還對我國人民造成了更加嚴重的稅務負擔,使得本就不富裕的人們雪上加霜。
「庚子賠款」分三十九年還清,但有一個國家,我國提前停止了對它的賠款,那就是德國。但是德國又賠償我國400萬且建立的和平外交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眾所周知,1914年發起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在四年後德國屬於戰敗國一方,而中國早在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就已經停止了對德國的庚子賠款,因為當時中國屬於協約國一方,不僅是賠款,包括德國在中國的特權和其他利益都被中止。
德國是中國第一個停付賠款的國家,特別是在1919年的《凡爾賽合約》籤訂之後,德國作為戰敗國同意放棄了1917年以後的庚子賠款。但只是停止對德國的賠款並不能彌補中國在戰爭當中的損失,於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之後,中國外交部就與德國進行交涉賠償中國在戰爭中的損失等問題。
由於德國已經成為眾矢之的,德國很快做出了讓步,除了青島問題德國做不了主外,其他事項也由不得它不答應。雖然我國內部南北雙方達成統一意見,但是具體過程卻是不那麼順利。
由於國際關係與各國利益的掣肘,多次進行談判之後,在1921年初我國才與德國達成協議。因為雙方不僅要顧及各自國家的利益,還要為《凡爾賽合約》所制約,為此雙方都各退一步。
最終結果是德國要賠償中國三百萬元,這是因為駐守在青島的德國士兵被俘虜後一直由中國供養,為此德國要賠償中國。而同時,戰時中國沒收了德國在中國境內的個人企業,對於歸還問題上,中國希望德國用現金贖回,但德國卻提出用之前德國發行的中國鐵路債票作為抵押,此外將之前的三百萬賠款最終變更為四百萬,至此才解決了問題。
對於當時國內與國際的政治局勢來說,北洋政府對於德國的態度較為曖昧,因為當初北洋政府的創始人袁世凱練兵時就是請了德國人來指導,一開始北洋政府與德國就有來往,在一戰期間甚至是有將領暗中提供軍火給德軍,希望德軍能抵抗日本人。
鑑於德國的戰敗以及德國與北洋政府的「曖昧」關係,如果不是歐美列強和日本的幹涉,我國收回青島也是有可能的。而德國也在1921年與我國籤訂了《中德協約》,這份協約對於我國的外交關係影響巨大。
因為《中德協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與西方國家籤訂第一個平等條約,這對於我國改變與其他國家的外交關係有進步作用,為以後廢除不平等合約運動提供了前提。
晚清和民國時代的中國,由於弱小而被欺負,可見只有自身實力強大才不為人所掣肘。近代史上是我國的一段艱難歷程,所幸無論再怎麼艱難的阻礙我國都已經跨了過來,雖然新時代面對新挑戰,但是先輩們已經為今天的我們做出了榜樣,跟隨他們的腳步,為祖國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