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乍一看真沒水平。但細想想,這卻是一個將皇權的專制邏輯推至極致的一種追問。是個好問題。簡單說說。
從原則上講,皇帝是一國之至尊。一國之中,絕不允許有第二個權力同皇權並行,這是基本前提。如果古代有憲法的話,這一句一定是第一條。
皇權來自於天命,這是它的權源。而全體官員分擔的權責,全都由皇權派生,這是唯一的終端。這也是一切政令合法性的來源。
但問題來了,做過皇帝的太上皇(也有沒做過的,我們只說一般情況),他應該和皇帝是怎樣的關係呢?這裡就要分析太上皇這個詞的概念內涵了。
自古禮制是立國的根基,禮講究名正言順。太上皇一般有兩個名份,一個是現任皇帝的父親(個別是哥哥),另一個才是太上皇帝。如果只有第一個身份,那麼他雖然是爹,卻是個臣子,見到兒子的行禮。如劉邦他爹就是這麼幹的。
如果他是太上皇,那麼意味著皇帝繼承的是太上皇的大統,皇帝的權力因此才有合法性。這時皇帝和太上皇之間,合而言之是父子一體的;分而言之皇帝是臣,太上皇是君。
所以絕不會出現太上皇向皇帝下跪的情況。反過來,皇帝是要下跪的。這和他在太廟祭祖時下跪是一個道理。
那禮制又如何保證太上皇不能侵害皇帝的權力呢?還是太上皇這三個字。
太上有立德,至高之德是天之德,天法自然,就是無為。
所以太上之德的特點就是高極無為,處虛守靜,不參與實際政治,僅僅有國家象徵的地位。表現就是,玉璽要交給皇帝。從此不再發聖旨了,官員們也不把他的命令當成是聖旨了。好比宋徽宗為了逃命匆忙傳位給兒子,跑了。等金兵一退他後悔了,回開封想從兒子那兒再把權兒要回來,但沒人搭理他。
但是,這是從禮制和法理上說的。我們都會注意到,皇權既然是最高的權力,就意味著他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力量。
所以同皇權越近,法律的彈性就越大,穩定性就越低。最終起作用的,還是要實際的條件。
什麼條件呢?皇帝的專制靠什麼?其實是靠龐大的職業官員群體,如果你仍然掌握官員的任免權,那麼太上皇也仍然是實權者。歷史上的宋高宗趙構,清高宗乾隆都是如此,他們雖然讓了位但並沒有讓權。
最後,太上皇既然傳位給了皇帝,那麼能不能廢了他呢?
原則上說,既然能合法的授予權力,也就該能夠合法地剝奪權力。
從哪兒知道的呢,我們會發現有皇帝失勢被大臣玩翻了,會搬出皇太后來走個形式,結果大臣都會認可。皇太后其實是沒有法理資格的,有資格的其實是他的丈夫太上皇。這也是儒家為了限制王權留的一個後門,畢竟仁孝治天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