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至今人們企圖給美下」出一個確切的定義,那些偉大的先哲們幾曾躍躍欲試,竭盡心機,其結果總是令人難以滿意。從柏拉圖到亞裡斯多德,從亞裡斯多德到黑格爾,從黑格爾到車爾雪夫斯基,他們都相繼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在柏拉圖那裡,美是「理式」;在亞裡斯多德那裡,美是「理想」;在黑格爾那裡,美是「理念」;在車爾雪夫斯基那裡,美是「生活」。這些觀點都不能準確的說明美的本質問題。無論是美在於形式,還是美在於完善;無論是美在於愉悅,還是美在於理性內容表現於感性形式,都存在著不同的局限。
大凡這些理論都包涵了一定的真理要素,但卻並非是十全十美的真理。我認為在眾多對美的研究中,英國近代美學家H·裡德給美下出的定義距真理更近一些。他說:「美是存在於我們感性知覺裡諸形式關係的整一性。」裡德自以為這是美的最本質的定義,在此基礎上可以建立起一個涵蓋一切藝術要旨的理論來。雖然我不同意裡德的這種絕對自信的觀點,但仍然不妨崇尚他的《藝術的真諦》。以往的有關美學和藝術的論著,大都偏重於博大精深的理論建樹,或充滿思辨的理性邏輯以及新鮮的概念營造,使讀者難免不涉入讀悟的艱澀困境。裡德拋開了理論纏綿的裹腳布,擺脫了繁雜的概念遊戲,憑藉豐厚的藝術實踐經驗,以視覺藝術的角度專注藝術要素的歸納,藝術形式的探討,審美價值的估量,與藝術心理的描述,從而使全書有了全方位的透視性、趣味性、知識性以及輕鬆自然的可讀性。
也就是在該書中裡德提出了自己的有關美的本質定義及有關美感的思想。然而他卻沒有說明存在於我們感性知覺裡的諸多形式是什麼,為什麼這些形式構成整一性就是美的。
我曾在《美中的美》一書裡提出相關的美的定義,即:「美是宇宙本質抽象在事物中的形式顯現。」同時我還提出了「美是自然的升華」和「美是生活的升華」這樣的概念。所謂的宇宙的本質就是自然的本質,即宇宙規律、運動律、本性律、結構律、時空律等諸規律的總合。所謂的抽象,即從這諸多規律中抽象出同一的符號——OYS。這三個普遍意義的符號我稱之為原式。除此之外,這一概念還包涵了其他一些自然規律的形式,例如黃金比例分割、金三角、螺旋等抽象形式。作為起源並進化成宇宙中的人類乃至一切生命,其自身就攜帶著和宇宙本質抽象相同的東西,這種東西我稱之為自攜律。當客觀中的事物展現出了宇宙本質抽象的自然律——OYS,與生命中自己攜帶的宇宙本質抽象的自攜律——OYS產生了共鳴,這便是美感的產生,即自然律和自攜律共鳴下的生理和心理反應。
為了攝取這一簡單的概念,我用了三十年的光陰,從二十歲到五十歲,寫出了幾百萬字的論著,但我仍然不敢說它就是真理,完全科學的解釋了美。然而我始終認為這一觀點,比前所有的觀點都具有說服力。為了能給藝術工作者和審美感受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以下我將儘可能言簡意賅地把這種理論介紹給大家,希望讀者能靜下心來,以寧靜平和的情調,步入這一概念化的規律世界,越過一段並不算太長,也不算難走的文字棧道,進入天堂般的景域,使你的認識力和審辨力將大有提升,如果那時再來看這個世界,或者藝術作品,那當是另一種風景,或者說是另一種境界。
常走的路上沒有風景。這是人類從來沒有到達過的神聖之地。但願有志之士沒因一時的勞累而錯過這一具有非凡意義的思想遷徙。
美是宇宙在本質作用下的形式限定。這句話將成為美的最終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