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教會論
第四章 教會的標誌
如前所述教會的屬性(3種)是從無形教會的意義考慮的。然而教會的標誌是從有形的教會方面考察的,事實上如果教會確實成為一的話,人們感受不到教會標誌的必要性。然而異端出來時,對於認識真實教會的標誌,有必要弄清楚。
對於教會標誌必要性的認識,早在初期教會就存在。到了宗教改革時期要求得非常強烈。其理由是:由於地上的教會是戰鬥的教會,所以有可能受撒旦的迷感陷於謬誤,不僅有可能離開真理,而且會完全墮落,這是通過經驗認識的。
於是宗教改革者們從上帝認識到,為保守教會,教會必須遵守一些真理的標準。那麼真實教會的標誌(基準)是什麼呢?真實教會的標誌有三:①真實的傳道②正常施行聖禮③誠實施行勸懲。
第一節 真實的傳道
教會對上帝的道,即聖經,是否真實正確地傳達,是真實教會的第一標誌。也就是說牧師的講道是左右教會的標準的。那麼如何將聖經的真理真實正確地傳達呢?
1、「只傳聖經」是真實的傳道
只傳聖經是何意呢?
1)只傳66卷聖經
我們只認定66卷聖經為正典。不認定偽經和次經為聖經。因此,除了66卷以外不增不減,就是「只傳聖經」。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9)
2)證道人所講不可過於聖經所記
是按著聖經所言而言,按著聖經所沉默而沉默,按著聖經所停而停的思想。
「......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林前4:6)
3)不可著重於講道人的經驗與宗教儀式
因為那種講道使人陷於主觀性。
4)不可導致祈福思想
「只傳聖經」就是「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的意思(約20:31)
2、傳聖經的全部才是真實的傳道
所謂傳聖經全部就是
1)應傳達舊約與新約全部
聖經(舊約與新約)是上帝的救贖史與立約史,因此真實教會的牧師不應偏重聖經的某一部分,應傳達聖經的全部。因為「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3:16)
2)要均衡地宣布上帝的愛與公義
上帝的公義臨到罪人,上帝的愛也臨到罪人。上帝的公義以震怒顯明,它正實現在耶穌基督代贖的事件上。耶穌的代贖事件是十字架。十字架是上帝的公義與愛相接的地點,因此要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講道。
對此保羅說,「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上帝的奧秘。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1-2)
3)當教義、歷史與生活同時均衡地講出時,可以說傳了全部聖經。
基督教的教義是拯救,同時也是生活。並且基督教通過聖經所記的歷史事實來了解教義與生活。因此將「歷史」、「教義」與「生活」三者聯結的時候,成為有均衡性的講道。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5-17)
4)將福音的現在與未來同時講
理想的講道,總是將「這裡和那裡」,「今天和明天」、「今生與來世」同時見證出來,「傳聖經全部」。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可10:29-30)
「傳聖經全部」,事實上就是傳耶穌基督。因為全部聖經就是指耶穌基督本身。「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