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說詩詞中的平仄,自然是指古詩詞中的平仄。
古音平仄
古詩詞的平仄是根據古代漢字發音來簡化表示的。古詩詞以唐詩宋詞為代表,而唐宋之後的古詩依舊按照古音韻來創作,所以發音就以宋末《平水韻》為準。元朝北方口音的入侵,演變到今天的普通話和唐音宋調產生了較大的變化,因而新韻和平水韻也有了較大的區別。
漢字發音變化,自然就會產生不同韻部的重新組合。不過韻部的調整其實和平仄的關係不大,因為平仄只是音調標誌,與韻母變化沒有關係。
平仄是古代漢字音調變化的二元簡化。古代漢字發音五個調,其中有形態的為四個,即是「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同時還有個爆破音調,類似於今天的輕聲部,稱作「入聲」。「陰平、陽平」合稱「平」,所以又稱四聲「平上去入」。
南北朝音韻學大發展時期,四聲標註法運用進入詩歌創作,後來因為太麻煩,在則天皇帝時期簡化成為「平、仄」二元,陰平、陽平統稱「平」,上、去、入三調統稱「仄」。
這樣就大幅簡化了四聲標註的繁亂,並成功總結出格律詩的基本用字音韻關係,即格律詩最重要的四種基礎平仄格式。
所以平仄只是近體詩快速入門的一種音調控制工具,使用它創作出來的格律詩能從根本上避免詩句音病。這四種平仄關係只不過是音韻組合的不完全歸納,按照它們寫出來是音韻清朗的,但也有更多通順起伏的音韻組合併沒有歸納進來——這就是為什麼不遵守格律的古體詩,一樣可以成為吟誦經典的緣故。
今音平仄
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把今天的普通話發音和古詩詞中的平仄去對應呢?
第一是為了更好地賞讀古詩詞。
漢字發音雖然有了變化,但根源和基礎是沒有變化的。而且我們今天根本無法正確使用古音朗讀詩詞,有誰讀古詩不是普通話呢?但是古詩詞的架構,特別是近體詩,基本上都有平仄關係在內,我們研究、賞析古詩詞是無法避開平仄的。
將普通話的發音和古音平仄相對應是一種入門手段,在發現平仄不對的時候,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古今發音異同(多音字)和入聲字。
第二是為了創作近體詩。
平仄音調雖然發生了變化,但是近體詩的平仄關係已經固化,再也不會發生變化。我們在創作近體詩套用平仄關係的時候,是必須要分清楚普通話發音中漢字的平仄對應的。
今天普通話的漢字發音其實也是五個音調,一聲、二聲、三聲、四聲和輕聲。輕聲是漢語中所具有的一種特殊變調現象,在全國的廣大方言和普通話均有出現。但是輕聲一般不被當作聲調看待,因為它沒有固定的調值。
所以普通話拼音裡面實際上只存在一、二、三、四個聲調。
這四個音調對應古音調劃分的「陰平」、「陽平」、「上聲」、「去聲」。
比如「飛、肥、匪、費」四個字同聲四調,「飛」是陰平(一聲),「肥」是陽平(二聲),這兩個音調是平,所以「飛、肥」是平聲字;「匪」是上聲(三聲),「費」是去聲(四聲),所以「匪、費」是仄聲字。
假如我們寫一首格律五絕,如果平仄關係為「平平仄仄平」,那麼這幾個字的對應安排位置就只能是「飛飛費費飛」——注意這只是平仄用字例子。
而作為遵守格律的對句,平仄必須相對,那是不是就是「費費飛飛費」呢?因為對句必須平聲結尾,所以只能調整為「費費費飛飛」,即「仄仄仄平平」。「相對」只是二、四關鍵位置的平仄相對。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正是平起入韻格式的五言格律詩的首聯。
入聲字到哪裡去了呢?
因為現代漢語中沒有入聲字這個概念,那麼原來的那些入聲字就根據它們本聲的音調值劃入其他三個音調「平、上、去」,即進入了普通話的四聲劃分。
這就是「入派三聲」(平上去),其實嚴格講起來是入派四聲。
比如上一篇文章裡面柳宗元的詩:
共來百越文身地,猶自音書滯一鄉。
其中「百、越」是入聲字,在「平平仄仄平平仄」律句中,這兩個字到今天發三聲、四聲,同樣還是仄聲,所以這個律句無論今古都沒有變化。
「一」也是入聲字,在舊時是入聲字,發仄聲,在「平仄平平仄仄平」中是合律的。但在今天發第一聲,實際上是陰平,劃入平聲,平仄關係就變成了「平仄平平仄平平」,四、六關鍵位置失替,這就不是律詩了。
入派三聲之後,變成平聲的字,我們在賞析古詩的時候要特別注意,這也是造成格律詩平仄困擾的主要問題。
但是我們今天創作律詩,就完全可以使用新韻,把「一」字作平聲來處理。
其實使用古韻平仄和今韻平仄來寫格律詩,都是沒有問題的。
問題是不要在一首格律詩中同時出現今古韻。你不能第一句用的平水韻,發現第二句平水韻講不通了,就用普通話來自圓其說——這叫作不古不今,不男不女,不陰不陽。
平仄格律的鐐銬問題
順便說兩句格律的問題。
有人說今天的人寫近體詩是自我束縛,這種觀點有些狹隘。
我們這麼打個比方吧。近體詩是一雙精美的鞋子,擺在那裡,不招誰惹誰。你光著腳在旁邊走來走去也沒人管你。但是有人看上了這雙精美的鞋子,哪怕不合腳,也願意穿上試試,說不定能跳出更好看的舞蹈來。
這和打赤腳的你有什麼關係?他腳疼,他長雞眼,甚至為了穿進鞋子而砍掉一兩個腳趾頭,這是他自願的,是他願意承受的代價,和你打赤腳逍遙有什麼差別?
你為了腳不疼,願意打赤腳,他為了更好看,寧願削足適履——這都是人的選擇,沒有高低。
不論學不學格律,守不守格律,是詩人的自由選擇,你一定要看低別人,只不過是想抬高自己罷了。
個人從來是建議學會格律,學會使用格律賞析前人作品,至於創作中是否使用格律,就好像你擁有了這雙鞋子,跳舞的時候穿不穿,取決權就在於你自己。
不要因為有了鞋子,就看不起光腳的,也不要因為沒有鞋子,就鄙視追求鞋子的。
別一開口就格律是鐐銬什麼的,搞清楚聞一多說的「詩歌是帶著鐐銬的舞蹈」是個肯定句,是對詩歌藝術的讚美。
沒有格律鐐銬,同樣有別的鐐銬。
現代詩什麼鐐銬都沒有,也沒見幾首上得臺面的作品啊?
文採、情感和境界的局限,才是詩人最大的鐐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