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秦漢時期就誕生了一項羈政策,羈政策是指在少數民族聚集區,建立羈州以夷制夷,因其俗以為治,這種州縣與中原的州縣存在本質性區別,今天我們就以唐朝的羈縻州為例講講這一政策。
「羈縻」一詞中「羈」的意思是指用軍事手段與政治壓力來加以控制,「縻」的意思則是指用經濟和物質的利益來給予安慰。唐朝時期,朝廷安置邊疆內附的少數民族部落時,設立了羈縻府州,這些羈縻府州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以及北方的少數民族地區。
詳細談談唐代羈縻府州
唐朝在少數民族部落的領域設立羈縻府州,由原部落的人擔任羈縻府州的都督、刺史等,這些通常都是由原來的可汗、俟斤等擔任,唐朝雖然賜予了他們都督、刺史等官名,但也不剝奪他們可汗、俟斤等稱號,他們的權力也沒有絲毫變化。
除此之外,羈縻府州通常也不用向唐朝政府交納賦稅,由此可見羈縻府州其實是一種名義上的版圖。羈縻府州的建立意味著少數民族在名義上屬於唐朝管理,但實際上則是由他們自治。
唐高祖時期唐朝設立羈縻府州可以追溯到唐高祖時期。當時,唐高祖沿用隋朝的政策,在西南邊區設置諸道總管進行遙管。當時唐高祖李淵在幽州、營州轄區內的奚、契丹、靺鞨等部落中分別設立了都督府與州。在西南的四川、雲南及貴州境內也設置了三四十個同類性質的州、縣,從屬於當地的一些都督府。
雖然少數民族在行政劃分上使用了唐朝的制度,但是他們的生活習慣並沒有發生變化。
太宗時期唐太宗貞觀四年(630年),唐朝在北方與東突厥展開了一系列激戰,最終唐朝名將李靖率軍大敗東突厥,就連東突厥的頡利可汗也被唐軍俘虜,東突厥就此滅國。
唐軍不僅俘虜了頡利可汗,還俘虜了五萬多突厥人,那麼如何安置這些突厥人就成了一個問題。於是唐朝將頡利可汗所屬之地分為了六個州,東置雲中都督府,西設定襄都督府,用來統領突厥的部眾。
同時唐太宗採納溫彥博的建議,讓這些突厥人保留自己的習俗,依舊按照他們原有的方式進行生活。除此之外,為了徹底消滅突厥人的反抗意識,唐太宗將突厥的大小酋長召到長安,封給他們高官,使其長期定居在長安。
從此以後,唐朝在邊境少數民族地區開始普遍設置羈縻府州,一直到開元年間在靺鞨地區設立黑水都督府止,一共設立了八百五十多個羈縻府州。而相對於羈縻州來說,那些普通的州縣也就被稱為「正州」。
唐朝羈縻州的類型
1、由唐朝政府直接下令而設置的。以這種方式設立的羈縻府州,規模比較大。我們上面所提到的貞觀四年平定東突厥之後所設立的羈縻府州就屬於這一種。
2、由唐朝的將領在徵討中自行設置的。唐朝東徵百濟、高麗後所設立的羈縻府州,便是這種設置方式的典型實例。
3、由當地的少數民族酋帥自行設立的。這種就很有意思,這就好比別人跑來送你東西,你有不答應的道理嗎?
唐高宗時,當時的雲南白蠻酋帥王仁向唐朝請求,將他所控制的西洱河一帶設置為二十多個羈縻州。這實際上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就好比是找了一個靠山,一旦國內有事,他們還可以向唐朝求援,可謂是非常機智了。
羈縻府州的等級
唐高宗顯慶年間,唐朝平定西突厥之後,在西突厥的領地上設置了濛池與昆陵兩個羈縻都護府,負責管轄碎葉川以西、以東若干突厥部落及其所隸屬的諸胡所設立的羈縻府州。
在羈縻都護府之下是羈縻都督府,羈縻都督府之下是羈縻州,最後一級為羈縻縣。雖然存在著上述四種級別的羈區劃,但是習慣上都通常為羈縻府州。
再來說說羈縻府州和唐朝廷的關係。這些羈縻府州名義上都是隸屬於邊州的都督府或者都護府,但是和中央的關係各有差異。唐朝中央控制得比較緊的州府,和唐朝的正州沒有什麼區別,控制地松的州府實際上只是一種名義上的關係。
舉個例子,唐朝時期,波斯都督府也是唐朝的州之一。唐高宗時,波斯國內亂,又遭大食國的侵襲,國王也被殺死,王子卑路斯長途跋涉來到唐朝都城長安請求救兵。唐朝不好直接插手,於是便封卑路斯為唐朝波斯都督,然後派兵護送他回國。
但由於路途遙遠,卑路斯最終沒有能夠趕回波斯,而是中途留在了吐火羅國。隨後在疾陵城設立了波斯都督府,雖然兩三年之後波斯都督府就被大食滅掉,但是波斯都督府一直存在於大唐的羈州府名冊裡,並且後來的波斯殘部也一直向唐朝進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