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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 刑法擬作重大修改
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12月22日上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均作出了進一步修改完善。 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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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刑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將修改
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均作出進一步修改完善。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怎麼辦?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未成年人犯罪,如何矯治也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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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修法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
2020-10-12 11:59:39來源:FX168 【中國修法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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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擬修改: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未致死也可追刑責
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嶽仲明介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根據有關方面意見修改完善了有關未成年人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及相關規定。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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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擬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嶽仲明12月21日表示,即將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將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其中將進一步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將雖未致人死亡,但屬於「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情形增加規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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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齡未成年人犯罪、人臉識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回應熱點問題
嶽仲明還就低齡未成年人犯罪、餐飲浪費、「人臉識別」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他表示,即將提請此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次審議稿經修改規定,低齡未成年人犯罪,雖未致人死亡,但屬於「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情形增加規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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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齡未成年人犯罪、冒名頂替上大學刑事處罰……全國人大常委會...
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羅沙、劉碩)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2日分組審議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與會人員圍繞低齡未成年人犯罪、冒名頂替上大學刑事處罰、特殊職責人員性侵等問題展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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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規制食品浪費、規範「人臉識別...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嶽仲明在21日舉行的記者會上介紹了即將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部分法律案相關情況,並回應了破解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制食品浪費、規範「人臉識別」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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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至14歲故意殺人等犯罪或將負刑責,最低刑事責任年齡調整有哪些...
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13日訊 今天,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草案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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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擬修改:低齡未成年人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可追刑責
@新華視點 12月21日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嶽仲明12月21日表示,即將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將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其中將進一步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將雖未致人死亡,但屬於「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情形增加規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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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責年齡降至12歲後該如何負刑責?專家:適用條件其實非常...
低齡未成年人刑責範圍正式調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6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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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齡,未成年人犯罪也將會受到法律嚴懲!
未成年人犯罪在近幾年已成為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如何有效避免未成年人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後又該如何處理?……這些事情一直讓我們揪心最新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嶽仲明今天表示,即將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將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其中將進一步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將雖未致人死亡,但屬於「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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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 讓高質量法治「步步高」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嶽仲明12月21日表示,即將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將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其中將進一步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將雖未致人死亡,但屬於「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情形增加規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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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聚焦未成年人立法領域
■ 最受關注話題:刑法降低刑責年齡 近年來,頻頻曝光的低齡未成年人惡性犯罪個案,一次次地挑戰社會容忍的底線。但我國現有法律對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缺乏完善且有力的懲戒制度設計,導致正義無法得到彰顯,不但給無辜者帶來極大傷害,更激起了社會普遍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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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進入三審 進一步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
12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此次為第三次審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對草案作了說明。 周光權說,草案二審稿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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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輕狂並非犯罪「護身符」
10周歲至13周歲的低齡犯罪佔未成年人犯罪的70%。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已經產生了很壞的示範效應,由於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而逃脫刑事制裁,使得部分低齡未成年人產生了「未成年人犯罪不會坐牢」的僥倖心理。關於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的例子並不少見,包括未成年人之間的、未成年人針對成年人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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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上熱搜!「惡童」中外自古有之 經典...
中國小康網訊 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均作出進一步修改完善。「大連13歲殺人少年」新聞視頻截圖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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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點解讀】年少輕狂並非犯罪「護身符」 ——《中華人民共和國...
該修正案將於今年3月1日開始施行,修正案新增條文13條,修改條文34條,涉及生命安全、安全生產、智慧財產權、疫情防控、生態環境等多個方面,涉及下調刑事責任年齡、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力度尤其是針對性侵犯罪的懲治力度、強化疫情防控方面的刑事犯罪打擊力度、增加高空拋物和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的犯罪、增加冒名頂替犯罪、修改完善智慧財產權犯罪規定等多個方面,反映了司法的現實需求,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為今後相關犯罪的有效懲治提供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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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成年人從寬處罰體現現代刑法理念
為了滿足司法實踐的需要和順應世界發展潮流,近日熱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擬對刑法的原有關於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規定作出修正,內容主要增設未成年人累犯免除、緩刑適用和前科報告義務免除等制度。草案明確指出,不滿18周歲的人即使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故意罪,且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故意罪的,仍然不屬於累犯,不適用從重處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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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求解罪錯少年之「惡」:更低齡未成年人極端案件怎麼辦?
本文轉自【光明日報】;日前,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審議通過,同時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未成年人相關規定進行了修改。兩者共同再次將罪錯未成年人話題帶入大眾視野。根據刑法修正案(十一),此前無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十二周歲至十四周歲的人,如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將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