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朝老人打官司追債30萬 法院以刑事詐騙駁回起訴民事訴訟

2020-12-06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南法院網訊 年逾80歲的吳嗲,本應安享晚年,可是卻因輕信他人,一輩子積蓄被人詐騙揮霍,血本無歸。日前,屈原管理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以案件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範圍為由,裁定駁回起訴。

據了解,2012年,吳嗲因湛某與自己的兒子相識,言談間也覺得湛某人品尚可,二人漸漸熟絡起來。其後,湛某以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向吳嗲借款30萬元,並約定月利率2%。為了賺點利息,吳嗲便將畢生積蓄都借與湛某,湛某在借支款項的前幾個月支付了利息,再無還款動作。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通過調查走訪和調取有關刑事判決書發現,2014年,湛某以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該院根據判決書內容認定上述借款30萬元為湛某的詐騙金額,雙方不存在民間借貸的事實,且湛某也因此以詐騙罪定罪處罰,該糾紛不應再作為民事訴訟予以受理。故該院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說法:老年人借款於他人時,應持慎重態度,一定要對借款人的經濟狀況、還款能力做一定的了解,不要被高利率所迷惑,認清高收益後的高風險,任何一次輕信和僥倖,均可導致「人財兩空」「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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