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中國綠髮會,訂閱綠色未來
近日,筆者在專利檢索網站(http://pss-system.cnipa.gov.cn/sipopublicsearch/portal/uiIndex.shtml)通過搜索關鍵詞「穿山甲」,所呈現的專利項目數量有7000多條。
為確保文章寫作的嚴謹性,筆者震驚之餘又點開了多個專利詳細頁面,通過研讀、歸納發現,多數與「穿山甲」詞條相關的專利項目均與製藥信息有關。
進一步通過高級檢索,筆者發現:與穿山甲「入藥」、「圈養」相關的數據仍有6000多條,佔所有穿山甲專利約90%。「入藥」或「圈養」不相關的數據有200多條,例如穿山甲仿生儀器、穿山甲種類鑑別技術等。
到底是神藥效?還是凌駕於生命之上的噱頭與炒作!
進一步閱讀探索,筆者窺探到了這些入藥專利的一絲「端倪」。
如檢索結果中的一款聲稱具有治療又腔潰瘍、蚊蟲叮咬、凍瘡的抑菌液,裡面赫然寫著「穿山甲20~50g」。
對普通人而言,只知道穿山甲鱗片是一味傳統中藥,但卻很少有人了解在傳統中藥典籍記載中,它被多次註明其鱗甲有毒,且在不少經典中醫藥著作中,其均被歸為「下品藥」,「屬不常用之藥」。
對於治療皮膚瘡病、骨類疾病、通乳、壯陽穿山甲鱗片是否具有功效?當前科學研究仍存在著很大的爭議。
筆者暫且擱置爭議並進一步進行檢索,卻又發現了大量令人匪夷所思的穿山甲入藥專利項目:
什麼?還能預防脫髮!?
更過分的例子還有:
該食品製作專利於2017年11月公布,當月生效,已於2019年9月被撤回。
這不禁讓筆者感到疑惑,在《中醫藥典》中有這麼成百上千種公認的中藥材具有治療上述病症的功效,穿山甲鱗片是否真的在專利藥品中起到的作用無可替代呢?是商人們拿著國家瀕危保護動物穿山甲的生命開玩笑、做噱頭來增加知名度和銷量呢?亦或是我們有關部門審核不嚴謹呢?
對我國專利法的一些看法與建議
在發表看法之前,筆者先來帶大家閱讀一下《中藥領域發明專利審查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1.涉及專利法第五條第一款的審查
根據專利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1.1涉及稀有中藥材的發明
稀有中藥材主要包括來源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的藥材,來源於稀有礦產的藥材,以及來源於古生物化石的藥材。
1.1.1被禁止入藥的稀有中藥材
此類稀有中藥材的使用會加劇野生或天然資源的枯竭,破壞生態平衡,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且國家已取消了相關藥用標準、禁止入藥。因此,涉及利用被禁止入藥的稀有中藥材完成的發明因妨害公共利益,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的不予授予專利權的範圍。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對於這些禁止入藥的稀有中藥材名錄的規定是動態調整的,審查中應關注政府相關部門的最新規定。
從相關法律條文可以看出,穿山甲能夠參與用藥專利項目是在當前法律條文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的,即不符合「國家已取消了相關藥用標準、禁止入藥」。
痛心之餘,我們更要注意到該條文後一段話,「禁止入藥的稀有中藥材名錄的規定是動態調整」。讀完這句話,本文想表達的觀點也不言自明了。
我們希望和各位讀者一起,衷心地呼籲將穿山甲及穿山甲任何製品列入《禁止入藥的稀有種藥材名錄》,或者要求相關知產部門能夠嚴格把關,保證穿山甲相關專利的審核嚴謹性。
閱讀魯迅先生的《藥》,我們痛心「人血饅頭」的殘忍。而當今這些藥品專利又何嘗不是在消費瀕危物種的生命呢?
當前相關醫學爭論好不熱鬧,有些研究更認為穿山甲鱗片與豬蹄甲無二。出於文章的嚴謹性,我們退一步講,從剛才列出的多項中藥材的功效來看,我們完全可以反問一句:那麼多的中藥材功效,都比不上這一味瀕危物種的鱗片藥效好嗎?那些治療「前列腺疾病」、「養生防脫髮」甚至是聲稱具有「美容」功效藥用專利,拿穿山甲的生命「做廣告、搞噱頭」的嫌疑是洗不清的!
我們衷心呼籲相關部門能夠意識到當前穿山甲瀕危滅絕的嚴重形勢,儘快將「穿山甲及任何穿山甲製品」列入《禁止入藥的稀有種藥材名錄》。
文 | 金志豪
審 | sophia
編 | Angel
分享是一種美德、關注是一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