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公主,是唐太宗的最幼女,出生於貞觀八年(634年),十分受唐太宗的喜愛,九歲便被初封為衡山郡公主。《唐六典》中說道:「凡名山、大川及畿內縣皆不得以封。」 可見唐代名山大川不得作為封號。然而,衡山卻成了新城公主的封號,由此可見,太宗對女兒的鐘愛之心。
(圖為新城公主的漫畫像)
古語有云:「皇帝的女兒不愁嫁」,這句話確實不錯,新城公主嫁了三回,但是婚姻並不幸福。
貞觀十七年正月(643年),魏徵臥病不起,唐太宗親自前去探望,賞賜藥物膳食無數,還命御醫長住魏徵府中,以備不時之需。十六日,唐太宗與皇太子再次親臨魏徵府,淚流滿面問他還一偶什麼未盡的心願,魏徵達道:「嫠不恤緯,而憂宗周之亡」。唐太宗決定將女兒衡山公主許配與魏徵的兒子。他指著身旁的衡山公主,對魏徵說道:「魏公,睜開眼睛,看看你的兒媳吧!」可惜,病入膏肓的魏徵面對如此厚賜,卻已無法起身謝恩了。第二天(十七日),魏徵病逝。
同年四月,侯君集謀反,魏徵曾推薦侯君集有宰相之才,唐太宗懷疑魏徵與侯君集結黨,一氣之下,寫下詔書停了衡山公主與魏叔玉的婚事。至此,新城公主的第一姻緣也就此作罷。
貞觀23年(649年)二月六日,唐太宗精挑細選,終於再次為女兒敲定了婚事。他將衡山公主許配給了長孫操之子長孫詮。這長孫操乃是新城公主母親長孫皇后的叔父(又是近親結婚),唐初長孫家族備受太宗寵遇,地位顯赫。因為長孫詮尚主之故,太宗特意將其父長孫操升為了岐州刺使。
唐太宗對此次婚配十分滿意,親自籌備衡山公主的出嫁事宜,不過令人遺憾的是,由於操辦的太過複雜,婚姻沒有籌備完成,唐太宗便不幸去世。這或許是太宗人生中的一大遺憾。
高宗即位後,對胞妹疼愛有加。他為了不耽誤衡山公主的青春,想要衡山公主守孝滿一年後,便讓她成婚。科室,此舉卻遭到大臣的堅決反對,他們認為衡山公主必須為父守孝滿三年方合禮儀。高宗皇帝性格柔弱,只能作罷,最後在永徽三年(652年)五月廿三日,也就是公主守孝滿三年整的前三天,唐高宗才把衡山長公主改封為新城長公主,並增邑5000戶,以慶賀妹妹出嫁。
(圖為新城公主的劇照)
儘管婚事幾經波折,但是這段婚姻卻是美滿的。公主與駙馬感情和睦,琴瑟相諧。可惜好景不長,顯慶四年(659年)長孫家族遭難,長孫詮被牽連流放巂州並被地方官所殺。
新城公主在墓誌上寫道:「調諧琴瑟,韻偃笙簧。標海內之嬪風,為天下之婦則者矣。」可以想像,這段幸福的婚姻確實讓新城公主難忘。新城公主對駙馬之死十分不滿,終日不再梳妝打扮,以沉默消極的態度表達憤懣。
唐高宗不忍見妹妹如此消沉,又將她安排了一樁婚事,將她轉嫁給出自京兆韋氏的韋正矩,還在短時間內將韋正矩連升八級,一時平步青雲。或許是新城公主與前夫的感情太過深厚,一直無法忘懷,所以影響了這段婚姻。史書上記載,這段婚姻並不美滿,以至有了韋正矩失禮於公主的傳聞。
龍朔三年(663年),新城公主臥病不起,高宗知曉後,特地為妹妹興建了建福寺祈福。同年三月,新城公主病逝於長安通軌坊南園,終年三十歲。唐高宗悲痛欲絕,無法接受事實,命人調查妹妹死因,韋正矩無法辯駁。高宗盛怒之下,遷怒駙馬韋正矩,便殺了韋正矩。
龍朔三年(664年)三月,唐高宗下令將新城公主以皇后之禮下葬,身為公主卻享有皇后的葬禮規格,這在唐朝僅此一例。如此破格下葬的行為,說明了高宗對妹妹的鐘愛之心。
新城公主死後,高宗命人調查,最後卻殺了
韋正矩。因此許多民間傳聞,都說
新城公主是「死於
韋正矩的
家庭暴力,所以高宗才斬殺
韋正矩
」。那麼新城公主到底是不是死於家暴呢?我個人認為這種說法是可笑的。
(圖為新城公主的劇照)
第一,韋正矩不敢家暴新城公主。
中國有句古話,「打狗還得看主人。」這新城公主是唐太宗之女,唐高宗的親妹妹,一直很受太宗和高宗的寵愛,並不是沒有依靠之人。我想只要韋正矩腦子不傻的話,應該不會對新城公主家暴的。
第二,韋正矩沒有對新城公主家暴的理由。
韋正矩短時間內由奉冕大夫升為正三品的殿中監,平步青雲,連升八級,還不是因為新城公主。韋正矩肯定知道新城公主是自己前途的一大助力,只要腦子還算正常的人,都知道要跟她搞好關係,不能鬧翻,韋正矩又怎麼可能家暴新城公主?
第三,駙馬「遇主不以禮」應該是個誤傳。
新城公主與長孫詮感情和睦,琴瑟相諧,但是長孫家族遭難,長孫詮被牽連流放巂州並被地方官所殺,新城公主一直無法釋懷,直接影響了身體和第三段婚姻。由於心中一直未放下前夫,與韋正矩相處過程中出現問題,又因為身體不好,病中脾氣暴躁,故而與駙馬生活中可能有過一些爭吵,卻被外面誤傳為「遇主不以禮」。而且《讀禮通考》中記載,「唐高宗後來又將韋正矩與新城公主合葬了,而且駙馬碑至宋朝還存在」由此可見,韋正矩並未殺害公主,若非如此,以皇家威嚴,怎可能允許兇手與公主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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