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六:系用徽纆,寘於叢棘,三歲不得,兇。
象曰:上六失道 ,兇三歲也。
釋字(詞)
徽纆
「徽」讀huī,《說文》:「徽,衺(xié)幅也。一日三糾繩也。從系,微省聲。」所謂「衺幅」就是「裹腿布」。《辭海》:「衺幅,邪幅,即行縢(téng),裹腿布。」《詩·小雅·採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毛傳》:「諸侯赤芾邪幅。」鄭玄箋:「邪幅,如今行縢也,逼束其脛,自足至膝,故曰在下。……」在戰爭中,可用綁腿布拘系俘虜,所以「徽」可用以拘系俘虜。
「纆」讀mò《博雅》「纆,繩索也。」筆者以為,「纆」從繩省從墨。從繩省表示纆為繩索的一種,從「墨」表示與黑色有關或與木工的墨線有關。在八經卦中,坎為北方之卦,五行屬水,其色為玄,玄者,墨色也。又「坎為盜」,盜者,罪人也。所以「纆」當與坎卦有關,本義是墨色的繩索,用以拘系、矯正罪人。
徽纆,泛指拘系人的繩索,特指拘系罪人者。王闓運《哀江南賦》:「尋幹戈而自戮,系徽纆而待誅。」《後漢書·西羌傳論》:「壯悍則委身於兵場,女婦則徽纆而為虜。」
寘
《說文》:「置也。」《正韻》:「納之也。猶言安著也。」《詩·魏風·代檀》:「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幹兮。」
叢棘
本指叢生的荊棘。古代特指囚禁犯人的地方。追根溯源,中國的監獄起源於夏代的叢棘。亦稱「棘叢」。棘,植物名,亦稱「酸棗樹」,多生於山中和野外,開綠色小花,葉呈橢圓形,莖上多尖刺,秋後枝幹老化,尖刺更加堅硬銳利。古人在囚禁犯人的地方,四周以荊棘圍堵,以防罪俘逃跑,故稱「叢棘」。孔穎達疏:「謂四執之處,以棘叢而禁之也。」
釋象
《習坎卦》是由《觀卦》變化而來的。《觀卦》先變為《萃卦》,然後再變為《習坎卦》。《習坎卦》上六原為《觀卦》六四,又為《萃卦》上六。《觀卦》六四爻辭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其《象傳》釋曰:「觀國之光,尚賓也。」「光」是光大,明了的意思,引申指最後完成、確定的意思。「國之光」,就是指國家最終確立、形成的意思。所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是說待到國家形成、確立後,適宜為王臣。君為主,臣為賓也,王以賓禮親邦國也。「用賓於王」即指賓服於王而為王臣。《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賓禮親邦國,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萃卦》上六爻辭曰:「齎諮涕洟,無咎。」其《象傳》釋曰「齎諮涕洟,未定上也。」「齎」,送人以物也,「諮」,問人以事也,「涕夷」,懊悔而痛哭也。
《觀卦》先變為《萃卦》,《觀卦》六四本「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順承於九五君王之下,不失肱股重臣之位,而其成為《萃卦》上六後卻背棄了「用賓於王」的機會,上行而反乘於九五君王之上,失賓道也。其本柔爻,利從主而不利為主。其賓於王則順,其乘於王則逆。其本臣德,反乘於王之上,故很難受,懊惱不已,故「齎諮涕夷」。其《象傳》所謂「齎諮涕洟,未安上也。」就是說,其本「利用賓於王」,卻不安守本分,上而反乘於九五君王之上,位極而亢也,《乾卦·文言》曰:「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唯聖人而知進退存亡。其為柔 ,小人也,而非君子、聖人。《萃卦》上六不知進退存亡而上,悔之晚矣。「齎諮涕洟」就是悔的表現,能悔則無咎,故曰「無咎」。悔雖無咎,就怕悔之晚矣。《萃卦》再變就是《習坎卦》,《習坎卦》上六爻辭曰「系用徽纆,寘於叢棘,三歲不得,兇。」其《象傳》釋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上六之兇,悔之晚矣;上六失道,失賓道也。
《習坎卦》是由《觀卦》變化而來的。《觀卦》是消息卦,故知《觀卦》及其所變之卦的上面,其消去的是三個陽爻。《習坎卦》上六與上面消去的兩下陽爻組成巽體,上六為巽體主爻,「巽為繩直」,故曰「系」。又「巽為股」,上六為巽體下爻,股下為腿,綁腿布繩曰「徽」。又上六在坎體,「坎為北方之卦」,北方之色玄,「玄」者,墨色也,墨色之繩曰「纆」,故曰「徽纆」。以徽纆系束之,故曰「系用徽纆」。又「坎於木也,為堅多心。」多心之木,即多刺之木,木刺空心而堅,故曰「堅多心」。故這裡取象為「叢棘」。又《習坎卦》上六與九五以及上面消去的一個陽爻組成離體,「離中空」,《易》常取象為網罟,鳥巢、馬廄、牛牢、囚牢、籬笆等。《習坎》上六為離體主爻,這裡取象為「囚牢、藩籬」。《習坎》上六居於囚牢,圍之叢棘,故曰「置之叢棘」,指被圈禁了起來。
《習坎卦》是由《觀卦》變化而來的。《觀卦》是消息卦,陰陽自然有序而消息,象徵天道的自然變化規律。按照消息卦的自然變化規律,《觀卦》六四接下來會上升至五位,成為君王。然而天道有常,世事無恆,人類歷史的發展在這時變軌了,《觀卦》在這時候並沒有按消息卦的規律變為《剝卦》,而是先變為《萃卦》,然後再變為了《習坎卦》。
《習坎卦》上六原為《觀卦》六四,《觀卦》六四以柔承於君王之下,「利用賓於王」,而《觀卦》最終變為《習坎卦》後,《觀卦》六四卻沒有堅持「用賓於王」的光明之道,反乘於君王之上,成為《習坎卦》上六。這樣,《習坎卦》上六柔不足爭王,又不能「賓於王」,極而無位,無處容身,終被「系用徽纆,寘於叢棘」,淪為囚俘,故曰:「三歲不得,兇。」其《象傳》亦因此釋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義理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原始共產制必將被私有制所代替。人人平等的社會關係必將被階級關系所代替。隨著階級分化的不斷加深,國家也將產生。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是階級統治的暴力機器。不服從階級統治就會被鎮壓。奴隸制是私有制社會的最初階段,早期的奴隸主要來源於戰爭中的異族戰俘,也有本部落成員中無力還債的負債者和被判刑的服罪者。一旦歸為囚俘,就有可能淪為奴隸。奴隸沒有獨立的人格,沒有任何自由和權利,而且奴隸的後代也世代為奴,所以一旦成為奴隸,則長久為兇,所謂「兇三歲也」。
禹在確立王權的過程中,和舜一樣,又繼續徵伐三苗。他出師時誓師說:「濟濟有眾,鹹聽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稱亂,蠢茲有苗,用天之罰。若予既率爾群對(封)諸群(君),以徵有苗。」他統領眾多邦國君長,並以奉行天命自居,這表明他已掌握了最高的王權,取得了「夏後」的地位。經過激烈 的戰鬥,三苗戰敗了。三苗部眾有的逃散,有的就地與諸夏之族融合,也有一部分被擄掠,淪為奴隸。有些邦國,賓於王則不失為一方諸侯,否則就會被徵伐,俘獲後或淪為奴隸。
按照禪讓制,伯益是禹公認的接班人,但按照夏禹的威望和實力,已足以實行世襲制,而且王權世襲製取代禪讓制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時代的要求。歷史潮流浩浩蕩蕩,在這種情況下,伯益如果順應歷史潮流,「用賓於王」,則不失為王公諸侯之位,可惜伯益失之道,自不量力而爭位,結果只能被「系用徽纆,寘於叢棘」,反送了卿卿性命。這就是史書所謂「益幹啟位,啟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