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提出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的九個建議(以下簡稱「建議」)的第二條建議中,出現了這樣一句話:
「……那些可以更容易引發公共衛生問題的動物(如刺蝟、蝙蝠、穿山甲、蜈蚣、毒蛇等)則可以考慮採取特殊保護措施,允許科研利用和生態滅殺……」。
作為回應,本文基於以下四個核心觀點:
在操作上,「滅殺」本土常見物種,通常意味著舉國之力努力但註定失敗;在科學上,生態系統有複雜的調控機制,粗暴管理建議違背基本生態學知識;在效果上,對於本地物種絕無「生態滅殺」概念,滅殺可能造成嚴重生態災難;在立法上,團隊中有跨行業的不同專家參與,才可以避免缺乏科學性的誤讀。
真實世界中的「滅殺」,
遠非紙面上那樣簡單
現代人類史上最大規模的人類主動滅殺單一物種,發生在澳大利亞,滅殺對象是野兔。
十九世紀末,澳大利亞的兔子超過了100億隻。過量的兔子橫掃了澳洲大陸的土地,導致大部分地區的水土保持能力急劇下降、草地荒漠化。生態環境的急劇惡化導致鼠袋鼠、小袋鼠、袋狸等幾十種珍稀物種滅絕或瀕臨滅絕,也造成了農業和畜牧業的巨大損失——在到處都是兔子洞的牧場和農場,連農牧業機械都無法開展作業,10億隻羊被奪去了牧草。
這場持續了超過100年的戰役中,最初澳大利亞人嘗試傳統的打獵和網捕,花費了巨大懸賞努力,但是全部失敗。之後澳洲人決定嘗試生物防治,從歐洲引進了兔子的天敵赤狐。但是很快人們發現赤狐開始大量捕獵隨處可見又行動遲緩的珍稀有袋類動物。為了不造成珍稀物種的徹底消失,澳洲人不得不回頭消滅狐狸。
再然後,絕望的澳大利亞人修了三條人類歷史上最為宏大的籬笆,希望可以擋住兔子。但是因為洪水強風的破壞,也因為兔子的打洞本領,超過3000公裡的籬笆迅速失去了效果,破破爛爛綿延橫亙在澳洲草原上。
澳大利亞政府還嘗試了出動空軍播撒毒藥,但是兔子迅速適應了毒藥,而草原的生態系統卻遭受沉重打擊。最近的新聞是,人們嘗試使用現代的分子生物學技術。儘管粘液瘤病毒一度可以控制高達95%的兔子種群,但兔子的免疫系統終於適應了這種病毒,數量重新恢復到了數億隻。人們終於認識到,兔子將永遠存在於澳洲大陸上,只能控制,絕無滅殺可能。
不僅操作上難以成功,「滅殺常見本土物種」這樣的提法,也是違背基本的生態學概念的。
生態學上一個重要的概念是生態位,指的是物種可以適應的環境類型。生態位寬泛的物種就意味著適應能力強,哪裡都能活——比如上文提到的「兔子」(歐洲野兔),再比如「建議」中提到的刺蝟(廣泛分布在城市中的是東北刺蝟)或者蝙蝠(中國有超過一百五十種)。對於生態位寬泛的本土物種,「滅殺」二字意味著徹底改變生態系統的組成,意味著巨大經濟投入之下必定失敗的努力,不符合生態學的基本原則。
生態系統具有複雜的調控機制,
需要負責任的研究態度
儘管上文中的野兔和穴兔都顯得無比厲害,可事實上,它們沒有在除了澳洲大陸以外的其他地方不可一世。
背後的原因很簡單——澳洲大陸本來沒有兔子,所有兔子都是被人為引進的入侵物種,是粗暴改變生態系統結構之後的生態系統失衡。在不被人類粗暴幹預的生態系統中,物種的數量無時無刻不處於複雜自然調控之中,調控機制比「建議」之中想像的「滅殺」要複雜精細的多。
從18世紀開始,人們就知道美洲兔的數量是被自然調節的。整個種群大概每10年有一次低谷。到了20世紀中,根據哈德遜灣公司自17世紀以來的皮草收購記錄,野生動物學家們畫出了加拿大猞猁同樣以10年為周期、但比美洲兔滯後1~2年的數量變化曲線——美洲兔數量增加,猞猁隨後就增多,當美洲兔數量滑坡時,猞猁種群也難以為繼,大幅縮水。這個簡單的物種相互作用,成為了生態學中種群數量動態模型的經典教學案例(一些高中課本和大部分大學課本上都有)。同時,這種周期性變化背後,其實藏著更加複雜的生態學機制。
大量繁殖的美洲兔導致了捕食者捕食強度的增加,美洲兔體內壓力激素水平飆升,相應地繁殖率、幼仔成活率等關鍵指標一路走低。這種壓力還會在美洲兔中通過表觀遺傳方式代代相傳,哪怕捕食壓力已經減小,美洲兔也需要幾年時間恢復其繁盛的種群。隨著更多研究,這個調節機制中還有郊狼、赤狐、短尾貓等幾十種動物參與。而美洲兔的種群波動,還被洋流、厄爾尼諾、氣候變化等更宏大的自然事件影響。
這樣複雜的種群調控機制,實際上存在於每一個保存相對完整的生態系統。因此人類對於生態系統的任何一次大規模操作,特別是涉及「殺滅」或者「引進」的操作,都需要研究數據的積累,更需要負責任、尊重科學的態度。
「滅殺」生態位寬泛的本地物種,
更可能帶來的是生態災難
更長遠來看, 「建議」中提到的對於刺蝟、蝙蝠和蛇類的大規模撲殺,會引起嚴重的生態災難,讓生態系統遭受難以恢復的打擊。
以蝙蝠為例,中國分布著超過一百五十種蝙蝠,它們是生態系統中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大部分蝙蝠是夜行性昆蟲的主要捕食者,一些種類是植物授粉者和種子傳播者,同時蝙蝠還是生態系統中食物網不可或缺的部分。疫情之後,生活還會繼續。那時候如果失去蝙蝠,害蟲泛濫、植物死亡、農作物減產、蚊蟲疾病頻發,無論生態系統還是人類健康,都將遭受不可估量的損失。
人們對於城市之中出現蝙蝠、刺蝟和蛇感到吃驚和不解的背後,實際上藏著人們對於城市生態系統的誤解。而在我們的工作中發現,合理規劃的城市中,城市動物的種類和數量都遠遠超過普通市民的想像,它們也可以長期和人類維持和平共處的關係。
比如北京,整個城市地勢西高東低,西北面是連綿的太行山和燕山餘脈,東南面則是一望平川的平原溼地。這樣複雜的生境給各種各樣的動物提供了多樣的棲息地和食物選擇,而山口交匯抬升的氣流也讓遷徙途中的鳥類可以在長距離飛行之中節省體力。儘管城市化進程迅速,但是城市之中殘留的綠地和公園還是構成了相對連貫的次生林-溼地系統,分布著超過四百種鳥類和刺蝟、黃鼬(黃鼠狼)等幾十種獸類。
無論是提供水源、提供農業牧業產品,還是防風固沙、調節氣候,這些生態系統維持著中國千千百百個城市的生態安全。
而蝙蝠和蛇也一樣。比如在上海青浦不難見到的東亞伏翼蝠和赤鏈蛇,城市河湖周圍的昆蟲給它們提供了充足的蛋白質食物,城市溫暖的氣候降低了它們冬天的死亡率,而城市建築的縫隙好像是野外巖壁上的裂縫一樣,可以用來栖息。這些本土動物千萬年就生活在這片土地上,而它們對城市環境的適應,實際上代表了野生動物和人共存的可能。
「滅殺」這些生態位寬泛的本土物種,意味著翻天覆地地改變生態系統,生態災難無可避免。
不同領域專家參與立法過程,
才可能避免缺乏科學性的誤讀
實際上稍有生物學分類知識的人就知道,「建議」中提到的「蝙蝠」根本不是一個物種。在中國,蝙蝠是包含了多個科屬的超過一百五十種動物的總和!這些蝙蝠中有些分布於深山巖洞、另一些則適應了城市,有些數量大、另一些則珍稀瀕危,根本無法一概而論。
「毒蛇」更是一個極度含混的概念,僅上海地區的蛇類,就包括了翠青蛇、赤鏈蛇、虎斑頸槽蛇、烏梢蛇等數十種。其中有無毒蛇、劇毒蛇,也有後溝牙微毒蛇,對人類的影響程度天差地別。
離開分類學,進入疫病防控領域。刺蝟身上的風險主要來自於吸血蜱蟲和直接接觸後可能帶給人類的細菌、病毒和寄生蟲感染。比如蜱蟲,可以作為中間宿主傳染給人類包括萊姆病、鼠疫、狂犬病、腦炎在內的疾病。
一方面這些疫病風險幾乎存在於任何一種城市動物身上,比如貓、狗、鼠,以及人。另一方面,長期而言疫情控制的手段絕非整體撲殺所有潛在風險的物種,而是疾控部門隨時明確疫區(如叢林腦炎病區),同時每個人儘可能減少和野生動物直接接觸,嚴禁侵擾行為。
我們注意到提出「建議」的工作組中專家,來自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南開大學法學院、上海社科院、西北政法大學等多名專家教授。一方面我們尊重這些專家學者的努力,另一方面我們認為,這樣的議題只有不同領域專家共同參與,才能避免科學上的錯誤,才能夠提出科學上可信、可行的建議。
實際上,本文的3000多字只針對了九條建議中第二條的一句話。從野生動物研究和管理的角度,當我們縱覽「建議」時,類似讓人充滿疑惑和遺憾的地方還存在多處。
我們相信,如果專家團隊中包括野生動物專家、河湖管理專家、園林專家、土壤專家等各方面的力量,「建議」可能會以另一種面貌呈現。
最後的兩條總結:
「滅殺」生態位寬泛的本土物種,無可避免會帶來生態災難;在立法中不同行業共同參與,才可以避免缺乏科學性的誤讀。
成文過程中參考了盧平博士發表在物種日曆的猞猁文章,以及一個男人在流浪發表在知乎的澳洲野兔文章,在此表示敬意和感謝。
惟願疫情過去,國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