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709 證券簡稱:精研科技 公告編號:2020-185
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江蘇省常州市鐘樓經濟開發區棕櫚路59號)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上市公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第一節 重要聲明與提示
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研科技」、「發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依法履行誠信和勤勉盡責的義務和責任。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及上市保薦機構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2020年12月1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全文。
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使用的簡稱釋義與《募集說明書》相同。
第二節 概覽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中文簡稱:精研轉債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代碼:123081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量:57,000萬元(570萬張)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量:57,000萬元(570萬張)
五、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六、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時間:2020年12月22日
七、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八、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9日至2026年12月2日。
九、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自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即2020年12月3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承擔。
十、可轉換公司債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證券」)
十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擔保情況: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未提供擔保。
十三、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級別及資信評估機構: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經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評級,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
第三節 緒言
本上市公告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2745號文同意註冊,公司於2020年12月3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了57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57,000萬元。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2日,T-1日)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認購不足 57,000 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經深交所同意,公司57,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將於2020年12月22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精研轉債」,債券代碼「123081」。
本次發行的《募集說明書》已於2020年12月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第四節 發行人概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發行人名稱 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JiangsuGianTechnologyCo.,Ltd.
註冊資本 115,559,860元
股票簡稱 精研科技
股票代碼 300709.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證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王明喜
董事會秘書 黃逸超
註冊地址 江蘇省常州市鐘樓經濟開發區棕櫚路59號
辦公地址 江蘇省常州市鐘樓經濟開發區棕櫚路59號
郵政編碼 213014
電話號碼 0519-69890866
傳真號碼 0519-69890860
電子郵箱 ir@jsgian.com
電子、電器產品及組裝件的開發、製造與銷售;金屬裝飾品、
模具的設計、製造與銷售;汽車零部件、通用工具、金屬零部
件、陶瓷零部件及高分子複合材料零部件、電機、齒輪和傳動
部件的設計、開發、製造與銷售;粉末冶金粉體材料的製造與
經營範圍 銷售;自動化設備設計、組裝、製造與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
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
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
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
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發行人設立情況及其股本結構
(一)發行人設立情況
2004年11月10日,精研有限召開股東會,全體股東(自然人王明喜、籍建文、黃曉華、金恆、郭秋英、王大森、張士榮、張修水8名股東)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精研有限,註冊資本為300萬元。
2004年11月23日,常州開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常開來會驗[2004]第206號」《驗資報告》,驗證上述出資到位。根據該《驗資報告》,截至2004年11月23日止,常州精研科技有限公司(籌)已經收到全體出資者繳納實收資本合計人民幣30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100%。王明喜以貨幣出資人民幣99萬元,籍建文以貨幣出資人民幣75萬元,黃曉華以貨幣出資人民幣21萬元,金恆以貨幣出資人民幣19.5萬元,郭秋英以貨幣出資人民幣19.5萬元,王大森以貨幣出資人民幣27萬元,張士榮以貨幣出資人民幣19.5萬元,張修水以貨幣出資人民幣19.5萬元。
2004年11月29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鐘樓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二)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精研科技系精研有限依法整體變更設立。
2015年5月7日,精研有限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確定以2015年5月31日為公司股份制改造基準日的議案》及《關於聘請股改中介機構的議案》。
以2015年5月31日為審計基準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大華審字[2015]005596號」的《審計報告》。截至審計基準日,精研有限的總資產帳面價值29,334.78萬元,總負債帳面價值12,102.74萬元,淨資產帳面價值17,232.04萬元。同時,北京國融興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評估資格證編號:0100021010)出具了「國融興華評報字[2015]第010214號的《評估報告》,根據資產基礎法計算,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為24,613.41萬元。
2015年6月25日,精研有限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等議案。根據上述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以截至2015 年 5 月 31 日經審計的帳面淨資產為折股基礎,折合為公司發起人股66,000,000 股,其餘未折合為股本的淨資產計入改制後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公積;精研有限整體變更後的公司名稱為「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公司召開股東會,同意將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經審計的帳面淨資產17,232.04萬元為折股基礎,按照2.610915125:1的比例折股,折合為公司發起人股本 66,000,000 股,其餘未折合為股本的淨資產10,632.04 萬元計入改制後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公積;同意整體變更後的公司名稱為「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為6,600萬元。
2015年8月6日,公司召開創立大會,同意按原股東持股比例以審計淨資產折股的方式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6,600萬元,並審議通過《公司章程》,選舉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並通過相關公司治理制度等議案。
2015年8月6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大華驗字[2015]000750號」《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籌)驗資報告》,驗證各發起人繳納的註冊資本(股本)合計6,600萬元已到位。
2015年8月19日,公司就此整體變更設立完成工商登記,領取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註冊號為320404000041276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針對本次整體改制事宜,信輝創投與龍城創投已在常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了相應的資產評估備案手續。
2016年1月29日,江蘇省國資委出具了「蘇國資復[2016]12號」《關於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事項的批覆》,對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以及信輝創投、龍城創投最終持有公司股權數量及佔比情況進行了確認。
(三)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情況
2017年9月15日,中國證監會核發《關於核准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1686 號),核准精研科技公開發行不超過2,200萬股新股。
2017年10月19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簡稱:精研科技,股票代碼:300709。公司股票上市後,註冊資本增至8,800萬元。
(四)發行人上市後歷次股本變化情況
1、2019年7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與本次激勵計劃相關的議案。同時,公司獨立董事就《激勵計劃(草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019年5月8日,公司監事會發表了《監事會關於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監事會認為列入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所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與本次激勵計劃相關的議案,並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宜。
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於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對象由84人調整為83人,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80萬股調整為78.01萬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68.42萬股調整為66.43萬股,預留部分不作變更。
2019年6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對象由83人調整為79人,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78.01萬股調整為75.87萬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66.43萬股調整為64.29萬股,預留部分不作變更。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23.52元/股調整為23.41元/股。
2019年7月15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記工作,向79名對象授予的股票總數為642,900股,每股授予價格為23.41元/股。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為2019年7月18日,並收到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證券登記申報明細清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後,公司總股本由 88,000,000 股增加至88,642,900股。
2、2019年9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監事會對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通過在公告欄張貼公告公示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名單》。在公示時限內,沒有任何組織或個人提出異議或意見,無反饋記錄。2019年9月6日,公司公告了《監事會關於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其公示情況的說明》,監事會對預留部分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審核並對公示情況進行了說明。
2019年9月23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預留部分授予登記工作,向11名對象授予的股票總數為110,800股,每股授予價格為36.47元/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為2019年9月25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後,公司總股本由88,642,900股增加至88,753,700股。
3、2020年2月,回購註銷離職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分別於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20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於修訂並授權辦理工商登記事項的議案》。根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鑑於4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公司將回購註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00股。
2020年2月24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購註銷,涉及的激勵對象人數為4人,回購註銷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價格為23.41元/股,回購註銷預留授予部分的價格為36.47元/股。本次回購註銷實施完畢後,公司總股本由 88,753,700 股變更為 88,736,700股。
4、2020年6月,回購註銷離職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分別於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5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19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於修訂並授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事項的議案》。根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鑑於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公司將回購註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按照首次授予回購價格23.41元/股的價格進行回購註銷。
2020年6月2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購註銷,公司總股本由88,736,700股減少至88,728,700股。
5、2020年6月,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公司分別於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5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以88,728,700股為基數,對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90元(含稅),並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股。2020年6月12日,上述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完成,公司總股本由88,728,700股增加至115,347,310股。
6、2020年8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與本次激勵計劃相關的議案。同時,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等與本次激勵計劃相關的議案。同時,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2020年7月3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2020年7 月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對象由77人調整為76人,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23.4萬股調整為23.3064萬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19.2062萬股調整為19.1126萬股,預留部分不作變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上市日期為2020年8月24日,公司總股本由115,347,310股增加至115,538,436股。
7、2020年10月,回購註銷離職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
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根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鑑於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2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1名(均非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公司將回購註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514股。
2020年10月14日,公司2020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並披露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公司已於2020年10月28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購註銷。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由 115,538,436 股變更為115,517,922股。
8、2020年11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
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公司於2020年11月17日公告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預留部分授予登記工作,向32名對象授予的股票總數為41,938股,每股授予價格為32.10元/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為2020年11月18日。本次 2020 年股權激勵預留部分授予完成後,公司股本由 115,517,922 股增加至115,559,860股。
(五)發行人股本情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結構如下表:
類別 數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41,727,192 36.18
國家持股 - -
國有法人持股 - -
其他內資持股合計 41,680,392 36.14
外資持股合計 46,800 0.04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73,620,118 63.82
三、總股本 115,347,310 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發行人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持股數量 持有有限售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比例 (股) 條件的股份
數量(股)
王明喜 境內自然人 21.77% 25,111,944 25,111,944
黃逸超 境內自然人 5.49% 6,326,892 6,326,892
常州創研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境內非國有法 5.36% 6,177,600 6,177,600
人
鄔均文 境內自然人 2.64% 3,049,696 3,049,696
全國社保基金四零一組合 其他 2.60% 3,000,059
全國社保基金一零二組合 其他 2.60% 2,999,999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歐時代先鋒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 其他 2.51% 2,900,000
資基金
史純羽 境內自然人 2.15% 2,483,000
錢葉軍 境內自然人 2.01% 2,318,055
史娟華 境內自然人 1.98% 2,283,985
合計 49.11% 56,651,230 40,666,132
三、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王明喜先生、黃逸超女士(系父女關係)。截至2020年6月30日,王明喜、黃逸超合計控制本公司3,761.64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32.61%;其中,王明喜直接持有公司2,511.19 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 21.77%;黃逸超直接持有本公司 632.69 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5.49%,並通過創研投資間接控制本公司 617.76 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5.36%。截至本上市公告書籤署日,發行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王明喜先生,中國國籍,本科學歷,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85年8月至1994年5月在常州人事局擔任科員;1994年6月至2000年5月在常州日月貨運有限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2000年6月至2015年11月擔任常州佳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擔任江蘇朗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4年12月至今歷任精研有限董事長兼總經理、副董事長,現為精研科技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2017年11月至今擔任常州瑞點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2019年10月至今,擔任常州微億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黃逸超女士,中國國籍,研究生學歷,無境外永久居留權。2012年4月至今,擔任常州創研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2014年11月至2018年10月擔任常州博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2018年11月至今擔任常州博研科技有限公司監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擔任常州博研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負責人;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擔任常州微億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0年9月至今,歷任精研有限技術助理、人事主管、資材主管、項目經理、總經理助理等職,現為精研科技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2016年8月至今擔任精研東莞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2017年12月至今擔任GIAN TECH. AMERICA, INC的CEO;2018年3月至今擔任漢珀(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2018年5月至今擔任上海引仙商務諮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2018年6月至今擔任道研(上海)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
四、發行人主營業務情況
公司主要為智慧型手機、可穿戴設備等消費電子領域和汽車領域大批量提供高複雜度、高精度、高強度、外觀精美的定製化MIM核心零部件產品,產品涵蓋了諸如攝像頭支架、連接器接口、裝飾圈、穿戴結構件、汽車零部件等多個細分門類。
為了較好地滿足客戶需求,公司作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一直將技術創新作為業務發展的持續動力。公司曾被評選為「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並設有「江蘇省粉末注射成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江蘇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江蘇省工業設計中心」、「常州市粉末注射成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一批高水平技術開發中心。長期的研發投入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公司獲得了「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江蘇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第十一屆常州市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等多項榮譽。同時,公司不斷完善業務製程,現已具備了餵料開發、模具設計與製造、產品製造及自動化控制、金屬表面處理、機加工、組裝等多項專業服務能力,形成了完整的MIM產品工藝鏈。此外,公司還不斷提升內部決策效率,加強項目開發管理,並在模具開發一體化、生產安排柔性化等方面持續改進管理體系,從而實現對客戶需求的快速響應。
公司直接下遊客戶主要為消費類電子產品終端品牌商或其產業鏈供應商,公司產品可以直接向終端品牌商銷售,也可以銷售給產業鏈供應商,再由其集成後銷售給終端品牌商。憑藉優良的產品質量和快速反應的服務體系,產品已經最終應用於蘋果(Apple)、OPPO、步步高(vivo)、三星(SAMSUNG)、小米、Fitbit 等國內外知名消費電子品牌和長城、本田、上汽通用等國內外知名汽車品牌。
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情況如下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智慧型手機類 47,348.27 77.90% 121,211.77 82.29% 61,045.00 69.19% 44,277.63 48.01%
可穿戴設備類 6,114.81 10.06% 11,764.03 7.99% 15,549.35 17.62% 34,219.27 37.10%
加工服務及其 6,234.04 10.26% 13,536.88 9.19% 11,000.69 12.47% 12,337.08 13.38%
他
其他業務收入 1,083.41 1.78% 787.52 0.53% 636.31 0.72% 1,394.61 1.51%
合計 60,780.53 100.00% 147,300.20 100.00% 88,231.35 100.00% 92,228.59 100.00%
第五節 發行與承銷
一、本次發行情況
1、發行數量:本次發行可轉債總額為人民幣57,000萬元(570萬張)。
2、向原股東發行的數量和配售比例:原股東共優先配售 3,943,567 張,即394,356,7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69.19%。
3、發行價格:100元/張。
4、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面值: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
5、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57,000萬元。
6、發行方式: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售的方式進行,認購金額不足57,000萬元的部分由中泰證券包銷。
7、前十名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號 持有人名稱 持有數量(張) 佔總發行量比例(%)
1 王明喜 1,238,647.00 21.73
2 黃逸超 312,084.00 5.48
3 常州創研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304,710.00 5.35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聚信
4 價值優勢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 172,968.00 3.03
基金
5 鄔均文 150,426.00 2.64
珠海阿巴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阿
6 巴馬元享紅利5號私募證券投資基 115,075.00 2.02
金
7 上海一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村基 102,596.00 1.80
石6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8 上海嘉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嘉懇 92,731.00 1.63
興豐17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9 錢葉軍 84,743.00 1.49
10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 62,716.00 1.10
鑫睿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序號 持有人名稱 持有數量(張) 佔總發行量比例(%)
合計 2,636,696.00 46.27
8、發行費用總額及項目
本次發行費用共計763.36萬元(不含稅),具體包括:
項目 金額(萬元)
承銷及保薦費用 591.51
審計及驗資費用 33.02
律師費 70.75
資信評級費用 23.58
信息披露費及發行手續費 44.49
合計 763.36
二、本次發行的承銷情況
本次發行可轉債總額為人民幣57,000萬元(570萬張),原股東優先配售的精研轉債總計3,943,567張,即394,356,7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69.19%;網上社會公眾投資者實際認購1,743,750張,即174,375,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30.59%;保薦人(主承銷商)中泰證券包銷12,683張,即1,268,3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22%。
三、本次發行資金到位情況
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扣除保薦承銷費後的餘額已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於2020年12月9日匯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帳戶。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進行驗資並出具了「中興華驗字[2020]第020020號」《驗資報告》。
四、本次發行的有關機構
(一)發行人
名稱: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喜
聯繫人:王濤
註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鐘樓經濟開發區棕櫚路59號
電話:0519-69890866
傳真:0519-69890860
(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名稱: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保薦代表人:陳勝可、李碩
項目協辦人:萬年帥
項目組成員:白仲發、王靜、楊亦婷、畢翠雲、劉帥虎
註冊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聯繫電話:0531-68889223
傳真號碼:0531-68889223
(三)發行人律師
名稱: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事務所負責人:李強
經辦律師:金詩晟、王雋然
註冊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號嘉地中心23-25樓
電話:021-52341668
傳真:021-52341670
(四)審計機構之一
名稱: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事務所負責人:李尊農
經辦會計師:胡海萌、潘大亮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東塔樓15層
電話:010-68364878
傳真:010-68364875
(五)審計機構之二
名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事務所負責人:梁春
經辦會計師:周小根、湯孟強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7號樓1101
電話:010-58350048
傳真:010-58350006
(六)資信評級機構
名稱: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
資信評級機構負責人:張劍文
經辦評級人員:劉惠瓊、董斌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08號陽光高爾夫大廈3樓
電話:0755-82879073
傳真:0755-82872090
第六節 發行條款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本次發行的核准:公司本次發行已經2020年4月23日召開的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20年6月17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2020年11月30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2020年5月15日召開的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020年9月1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召開2020年第24次審核會議,對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審核結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
2020年10月23日,中國證監會核發《關於同意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 2745號),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註冊申請。
2、證券類型:可轉換公司債券
3、發行規模:57,000萬元
4、發行數量:570萬張
5、上市規模:57,000萬元
6、發行價格:按面值100元/張發行
7、募集資金總額及募集資金淨額:本次可轉債的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57,000萬元(含發行費用),募集資金淨額為56,236.638578萬元(不考慮增值稅)。
8、募集資金用途: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含發行費用)57,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擬投資於以下項目:
序號 項目名稱 擬使用募集資金金額(萬元)
1 新建消費電子精密零部件自動化生產項目 57,000.00
合計 57,000.00
9、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帳戶
帳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001290000001761
限公司
二、本次發行基本條款
(一)發行證券類型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未來轉換的公司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發行規模
本次擬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57,000 萬元,發行數量為570萬張。
(三)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按面值發行。
(四)債券期限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為發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2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五)債券利率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1.0%、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0%。
(六)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後五個工作日內歸還所有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自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即2020年12月3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自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3)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持有人承擔。
(七)轉股期限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2020年12月9日,T+4 日)起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日止,即 2021年6月9日至2026年12月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八)轉股價格的確定及其調整
1、初始轉股價格的確定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初始轉股價格為64.28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其中: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2、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發行之後,當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四捨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後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九)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之間的較高者,同時,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決定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時,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及網際網路網站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十)轉股股數確定方式以及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為Q=V/P,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其中:V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P指申請轉股當日有效的轉股價格。
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經申請轉股後,對所剩可轉換公司債券不足轉換為一股股票的餘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金額以及利息。
(十一)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期滿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向投資者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債。
2、有條件贖回條款
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1)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十二)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的70%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重新計算。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權,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2、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權利。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價格回售給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該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十三)轉股年度有關股利的歸屬
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在股利分配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東)均享受當期股利。
(十四)發行方式及發行對象
1、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的精研轉債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即2020年12月2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認購金額不足57,000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餘額包銷。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發行人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 4.9325 元面值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的金額,並按100元/張轉換為可轉債張數,每1張(100元)為一個申購單位。
發行人現有A股總股本115,559,860股(無回購專戶庫存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上限總額為5,699,990張,約佔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的99.9998%。由於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原股東的優先配售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380709」,配售簡稱為「精研配債」。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不足1張的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帳單位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票如託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以託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深交所相關業務規則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2020年12月3日(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網上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申購,申購代碼為「370709」,申購簡稱為「精研發債」。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為1萬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
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不得超資產規模申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則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為申購。
2、發行對象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即 2020 年12月2日,T-1日)收市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
(2)網上發行:在深交所開立證券帳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3)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十五)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向公司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有權放棄配售權。原股東優先配售之外和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後的部分採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的方式進行,餘額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十六)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事項
1、債券持有人的權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轉債數額享有約定利息;
(2)根據《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條件將所持有的本期可轉債轉為公司股票;
(3)根據《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條件行使回售權;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轉債;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6)按《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償付本期可轉債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參與或委託代理人參與債券持有人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8)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作為公司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2、債券持有人的義務:
(1)遵守公司發行可轉債條款的相關規定;
(2)依其所認購的可轉債數額繳納認購資金;
(3)遵守債券持有人會議形成的有效決議;
(4)除法律、法規規定及《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約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償付可轉債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可轉債持有人承擔的其他義務。
3、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內,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應當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1)公司擬變更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轉換公司債券本息;
(3)公司發生減資(因股權激勵回購股份導致的減資除外)、合併、分立、解散或者申請破產;
(4)保證人(如有)或擔保物(如有)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其他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實質影響的事項;
(6)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應當由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並決定的其他事項。
4、下列機構或人士可以提議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期可轉債10%以上未償還債券面值的債券持有人和債券受託管理人;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或人士。
5、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生效條件
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決權的債券持有人(或債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為有效。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經有權機構批准的,經有權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十七)本次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57,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淨額擬投資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擬使用募集資金
1 新建消費電子精密零部件自動 57,000.00 57,000.00
化生產項目
合計 57,000.00 57,000.00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按照項目的實際需求將募集資金投入上述項目。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後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予以置換。
募集資金到位後,若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少於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籌資金或其他融資方式解決。
(十八)募集資金管理及存放帳戶
公司已經制訂了募集資金管理相關制度,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將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指定的募集資金專項帳戶中,具體開戶事宜將在發行前由公司董事會確定,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資金專項帳戶的相關信息。
(十九)評級事項
資信評級機構為公司本次發行可轉債出具了資信評級報告。
(二十)擔保事項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不提供擔保。
(二十一)本次發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有效期為十二個月,自發行方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三、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資信評級情況
公司聘請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進行了信用評級,根據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中鵬信評[2020]第Z[279]號 01),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 AA-,評級展望為穩定,本次債券的信用等級為
AA-。
在本次債券存續期內,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主體和本次可轉債進行跟蹤評級。其中,定期跟蹤評級每年進行一次,跟蹤評級報告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披露。
第七節 發行人資信及擔保事項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
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次可轉債進行了評級,根據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評級報告,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穩定,本次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存續期間,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主體和本次可轉債進行跟蹤評級。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擔保情況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不提供擔保。
三、最近三年債券發行及其償還的情況
最近三年,公司未發行過債券,相關償債能力指標如下:
項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息保障倍數(倍) 322.48 122.21 27.48
貸款償還率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償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註: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資本化利息
支出);貸款償還率=實際貸款償還額/應償還貸款額;利息償付率=實際利息支出/應付利息支出。
四、公司商業信譽情況
公司最近三年與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不存在嚴重的違約現象。
第八節 償債措施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償債能力指標如下所示:財務指標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動比率(倍) 1.72 1.89 2.41 3.33
速動比率(倍) 1.33 1.58 2.06 2.99
資產負債率(合併報 34.29 34.73 23.47 19.73
表)(%)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33.06 32.97 23.17 18.85
報表)(%)
財務指標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息保障倍數(倍) 82.27 322.48 122.21 27.48
註:上述指標的計算公式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
(4)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資本
化利息支出)。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動比率分別為3.33、2.41、1.89和1.72,速動比率分別為2.99、2.06、1.58和1.33,合併報表資產負債率分別為19.73%、23.47%、34.73%和 34.29%。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較呈現降低趨勢,資產負債率呈現提高趨勢,主要系:(1)公司2017年9月順利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扣除承銷費和保薦費後的募集資金淨額約為 7.63 億元,募集資金的到帳顯著增加了公司流動資產和速動資產規模;(2)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公司逐步增加了房屋及建築物的投資和生產設備的採購,公司貨幣資金逐漸投入使用,流動資產和速動資產規模下降,導致流動比率、速度比率小幅度下降;(3)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應付票據和應付帳款經營性流動負債大幅增加。
報告期內,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數分別為27.48、122.21、322.48和82.27,公司於2018年第一季度歸還了2017年借入的短期借款,2018年公司財務費用大幅減少,利息保障倍數顯著提高。報告期內,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數較大,公司不能按時償還利息的可能性較小。
報告期內,除對合併報表範圍內公司擔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對外擔保事項;公司未發生逾期償還貸款的現象,貸款償還率和利息償還率均為100%,公司與南京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了良好的銀企合作關係,具備有效的防範債務風險能力。
第九節 財務會計資料
一、最近三年一期財務報告的審計情況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並分別出具了大華審字[2018]005820號和大華審字[2019]000755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告進行了審計,並出具了中興華審字[2020]第 020536 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2020年1-6月財務報表未經審計。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財務指標
(一)每股收益及淨資產收益率
公司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年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0]2號)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8]43號)要求計算的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報告期利潤 報告期 加權平均淨資 每股收益(元/股)
產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釋每股收益
2020年1-6月 2.51 0.32 0.32
扣除非經常損益前 2019年 12.72 1.94 1.94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
股東的淨利潤 2018年 2.94 0.42 0.42
2017年 34.53 2.23 2.23
2020年1-6月 2.29 0.29 0.29
扣除非經常損益後 2019年 12.29 1.87 1.87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
的淨利潤 2018年 2.63 0.38 0.38
2017年 34.31 2.21 2.21
(二)其他財務指標
項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動比率(倍) 1.72 1.89 2.41 3.33
速動比率(倍) 1.33 1.58 2.06 2.99
資產負債率(合併報表)(%) 34.29 34.73 23.47 19.73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報表)(%) 33.06 32.97 23.17 18.85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1.25 3.21 2.68 4.10
存貨周轉率(次) 1.40 4.38 4.70 4.47
總資產周轉率(次) 0.28 0.77 0.55 0.77
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元/股) 0.48 4.42 0.94 1.53
每股淨現金流量(元/股) -0.35 0.06 -3.52 5.58
每股淨資產(元/股) 12.54 16.12 14.37 14.44
注1:主要財務指標計算公司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4)應收帳款周轉率=營業收入/應收帳款平均帳面餘額
(5)存貨周轉率=營業成本/存貨平均帳面餘額
(6)總資產周轉率=營業收入/總資產平均餘額
(7)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8)每股淨現金流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9)每股淨資產=期末淨資產/期末股本總額
注2:上述財務指標除資產負債率(母公司報表)以母公司財務報表的數據為基礎計算外,其餘
財務指標均以合併財務報表的數據為基礎計算。
(三)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資產減值 -3.04 45.98 -107.81 -812.50
準備的衝銷部分)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與企業業務密切
相關,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定額或定量享受的 460.85 304.11 312.72 953.26
政府補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
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
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 312.76 398.53 -778.47 341.69
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
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應收款項減值準備轉回 8.72 344.51 - -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 120.41 69.18 -519.29 -293.60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 -441.45 -406.15 1,539.41 -55.20
減:所得稅影響額 138.93 176.96 64.22 36.26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少數股東權益影響額(稅後) - - - -
合計 319.33 579.19 382.34 97.40
三、財務信息查閱
投資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詳細財務資料,敬請查閱本公司定期報告。投資者可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網站查閱本公司定期報告及其他公告。
四、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影響
如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轉股,按初始轉股價格64.28元/股計算(暫不考慮發行費用),則公司股東權益增加57,000.00萬元,總股本增加約886.75萬股。
第十節 本次可轉債是否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公司本次可轉債未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第十一節 其他重要事項
公司自募集說明書刊登日至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未發生下列可能對本公司有較大影響的其他重要事項。
1、主要業務發展目標發生重大變化;
2、所處行業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
3、主要投入、產出物供求及價格重大變化;
4、重大投資;
5、重大資產(股權)收購、出售;
6、發行人住所的變更;
7、重大訴訟、仲裁案件;
8、重大會計政策的變動;
9、會計師事務所的變動;
10、發生新的重大負債或重大債項的變化;
11、發行人資信情況的變化;
12、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節 董事會上市承諾
發行人董事會承諾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並自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諾真實、準確、完整、公平和及時地公布定期報告、披露所有對投資者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並接受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監督管理;
2、承諾發行人在知悉可能對可轉換公司債券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的任何公共傳播媒體出現的消息後,將及時予以公開澄清;
3、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將認真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批評,不利用已獲得的內幕消息和其他不正當手段直接或間接從事發行人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買賣活動;
4、發行人沒有無記錄的負債。
第十三節上市保薦機構及其意見
一、保薦機構相關情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峰
保薦代表人 陳勝可、李碩
項目協辦人 萬年帥
項目組成員 白仲發、王靜、楊亦婷、畢翠雲、劉帥虎
註冊地址 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電話 0531-68889223
傳真 0531-68889223
二、上市保薦機構的推薦意見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泰證券認為:截至本上市公告書籤署日,精研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精研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中泰證券同意推薦精研科技可轉換公司債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此頁無正文,為《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券上市公告書》之蓋章頁)
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頁無正文,為《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券上市公告書》之蓋章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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