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得信息: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2020-12-07 中國財經信息網

漢得信息: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11月18日 20:11:16&nbsp中財網

原標題:

漢得信息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

證券代碼:300170 證券簡稱:

漢得信息

公告編號:2020-112

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

興業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漢得信息

」、「公司」或「發行

人」)、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國泰君安

」、「保薦機構(聯席

主承銷商)」或「聯席主承銷商」)、和

興業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

證券」或「聯席主承銷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行與

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

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68號令])、《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

債券業務實施細則(2018年12月修訂)》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

第8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等相關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

轉換

公司債

券(以下簡稱「

可轉債

」或「漢得轉債」)。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20日,T-1日)

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

公司」或「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

(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

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

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申購和繳款等環節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如下:

1、本次

可轉債

發行原股東優先配售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0年11月23

日(T日)。原股東在2020年11月23日(T日)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

先配售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數量足額繳付資金。原股東及

社會公眾投資者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

購金額。聯席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

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

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為申購。

3、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

個證券帳戶參與同一隻

可轉債

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

一隻

可轉債

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

申購。投資者的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確認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

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以T-1日日

終為準。

4、網上投資者申購

可轉債

中籤後,應根據《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中籤號碼公告》(以下簡稱「《中籤號碼公

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1月25日(T+2日)

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

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

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根據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放棄認

購的最小單位為1張。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

國泰君安

包銷。

5、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

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

款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聯席主承銷商

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將就中

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本次發行由聯席主承銷商組成承銷團承銷,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

93,715.00萬元的部分由

國泰君安

包銷。本次發行包銷基數為93,715.00萬元。

國泰君安

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

國泰君安

包銷

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額為28,114.50萬

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的30%時,

國泰君安

將啟動內部風險評估程序,

並與發行人協商溝通:如確定繼續履行發行程序,

國泰君安

將調整最終包銷比

例,全額包銷投資者認購金額不足的金額,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確定採取

中止發行措施,聯席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公告中止發行原

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6、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

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

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公司

債券申購。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

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累計計算;投

資者持有多個證券帳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

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註銷證券帳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

次數。

證券公司

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帳戶以及企業年金帳戶,證券帳戶註冊資

料中「帳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

進行統計。

7、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

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

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申購。投資者一旦

參與本次申購,聯席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購符合法

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

行承擔。

8、本次發行

可轉債

轉股來源全部為新增股份。

重要提示

1、

漢得信息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已獲得中國證監會證監

許可[2020] 2812號文同意註冊。

2、本次發行總額為人民幣93,715.00萬元

可轉債

,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

元,共計937.15萬張,按面值發行。

3、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簡稱為「漢得轉債」,債券代碼為「123077」。

4、本次發行的漢得轉債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實

行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

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5、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20

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

漢得信息

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0685元可

轉債的比例,並按100元/張轉換為

可轉債

張數。本次發行向原股東的優先配售

採用網上配售,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

「380170」,配售簡稱為「漢得配債」。

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不足1張的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

人業務指南」)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

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帳單位為1

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發行人現有總股本884,016,939股,其中發行人股票回購專用證券帳戶持有

的7,000,018股股份不享有原股東優先配售權,即享有原股東優先配售權的股本

總數為877,016,921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

轉債上限總額為9,370,925張,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總額的99.9939%。由於

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最終優先配

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股東參

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

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6、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發行,申購代碼為

「370170」,申購簡稱為「漢得發債」。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0張(1,000

元)。每個帳戶申購上限為1萬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投資

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

參與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

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

金。

申購一經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不得撤銷。

7、本次發行的漢得轉債不設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漢得轉債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發行並非上市,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發行人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將

儘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

9、本次發行

可轉債

轉股來源全部為新增股份。

10、投資者請務必注意公告中有關漢得轉債的發行方式、發行對象、申購

時間、申購方式、申購程序、申購數量和認購資金繳納等具體規定。

11、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

他人違規融資申購。投資者申購併持有漢得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

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本公告僅對發行漢得轉債的有關事宜進行說明,不構成本次發行漢得

轉債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漢得轉債的詳細情況,敬請閱讀《上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

(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投資者可到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查詢《募集說明書》全文及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

13、投資者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

資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環境變化的影響,

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

次發行的

可轉債

無流通限制及鎖定期安排,自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發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間公司股票價

格波動和利率波動導致

可轉債

價格波動的投資風險。

14、有關本次發行的其它事宜,發行人和本次發行的聯席主承銷商將視需

要在《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及時公告,敬請投

資者留意。

釋義

除非特別指明,以下詞語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義:

發行人、

漢得信息

、公司

指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換

公司債

券、

可轉債

轉債、漢得轉債

指發行人本次發行的93,715.00萬元可轉換公

司債券

本次發行

指發行人本次發行93,715.00萬元可轉換公司

債券之行為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

商)、聯席主承銷商、國泰

君安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

興業證券

興業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

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登記公司、中國結算深圳分

公司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權登記日(T-1日)

指2020年11月20日

優先配售日、網上申購日

(T日)

指2020年11月23日,指本次發行向原股東

優先配售、接受網上投資者申購的日期

原股東

指於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深交所收市後在登記

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發行人股票

回購專用證券帳戶除外)

有效申購

指符合本次發行的發行公告中有關申購規定的

申購,包括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購數量符合規

定等

元、萬元、億元

指人民幣元、萬元、億元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該

可轉債

未來轉換的股票將在深交所上市。

2、發行規模

本次擬發行

可轉債

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93,715.00萬元,發行數量為

937.15萬張。

3、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按面值發行,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4、

可轉債

基本情況

(1)債券期限: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期限為發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0年

11月23日至2026年11月2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1個

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2)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3)付息方式:

1)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

可轉債

發行首日,即2020年11月23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2020

年11月23日,T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

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

息年度。

3)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

(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

可轉債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持有人承擔。

(4)初始轉股價格:9.72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5)轉股起止日期: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期自

可轉債

發行結束之日

(2020年11月27日,T+4日)起滿6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

可轉債

到期

日止,即2021年5月27日至2026年11月2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6)信用評級:主體信用評級為AA,債券信用評級為AA。

(7)資信評級機構: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8)擔保事項: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不提供擔保。

5、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的原股東優先配售日和網上申購日為2020年11月23日(T

日)。

6、發行對象

(1)向原股東優先配售:本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即2020年11月

20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原股東。

(2)網上發行:持有深交所證券帳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包括:自然人、

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

外)。

(3)本次發行的承銷團成員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申購。

7、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的漢得轉債向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

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向社

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售的方式進行,餘額由

國泰君安

包銷。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漢得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

有「

漢得信息

」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0685元面值

可轉債

的比例,再按100元/張

轉換為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

發行人現有總股本884,016,939股,其中發行人股票回購專用證券帳戶持有

的7,000,018股股份不享有原股東優先配售權,即享有原股東優先配售權的股本

總數為877,016,921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

轉債上限總額為9,370,925張,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總額的99.9939%。由於

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最終優先配

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股東參

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

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原股東的優先配售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380170」,配售

簡稱為「漢得配債」。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

可轉債

認購數量不足1張的部分按照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先認

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

以達到最小記帳單位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東持有的「

漢得信息

」股票如託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

則以託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中國結算深圳

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2)網上發行

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申購,申購代碼為「370170」,申

購簡稱為「漢得發債」。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

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為1萬

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只能使用

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

證券帳戶多次參與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

為無效申購。

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

金額,不得超資產規模申購。聯席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

則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為申購。

8、發行地點

全國所有與深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

9、鎖定期

本次發行的漢得轉債不設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漢得轉債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10、轉股來源

本次發行

可轉債

轉股來源全部為新增股份。

11、承銷方式

本次發行由聯席主承銷商組成承銷團承銷,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

93,715.00萬元的部分由

國泰君安

包銷。

12、上市安排

發行人將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儘快向深交所申請上市,辦理有關上市手續,

具體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

13、轉股價格的確定及其調整

(1)初始轉股價格的確定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初始轉股價格為9.72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

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

除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價按經過相應除

權、除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其中: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

額/該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一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2)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發行之後,當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

時,公司將按上述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對轉股價格進行累積調整(保留

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四捨五入),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1為調整後轉股價,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該次送股率或轉增股

本率,k為該次增發新股率或配股率,A為該次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該次

每股派送現金股利。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

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相關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

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

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

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公司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

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的債權

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

充分保護

可轉債

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

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14、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董事會

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

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

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之間的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

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時,須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

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如

需)。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開始恢復轉股

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

申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15、轉股股數確定方式以及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

為:Q=V/P,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

其中:Q指

可轉債

持有人申請轉股的數量;V指

可轉債

持有人申請轉股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P指申請轉股當日有效的轉股價。

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為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為

一股的

可轉債

餘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

可轉債

持有人轉股當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

可轉債

餘額及該餘額所對應的

當期應計利息。

16、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期滿後5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

可轉債

票面面值的120%(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向投資者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

(2)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轉股期內,當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以債券面

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

可轉債

①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

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②當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持有的將贖回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

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

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17、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

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

可轉債

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

轉債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

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

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

價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

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重新計算。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

可轉債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

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

可轉債

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應再

行使回售權,

可轉債

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2)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

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改變募

集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

可轉債

持有人享有一

次回售的權利。

可轉債

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

可轉債

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

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

公告後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

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持有的將回售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實際日曆天

數(算頭不算尾)。

18、轉股後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在

股利分配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

可轉債

轉股形成的

股東)均參與當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權益。

19、擔保事項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不提供擔保。

20、與本次發行有關的時間安排

時間

發行安排

2020年11月19日 周四

T-2日

刊登《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募集說明書提示性公

告》、《發行公告》、《網上路演公告》

2020年11月20日 周五

T-1日

網上路演

原股東優先配售股權登記日

2020年11月23日 周一

T日

刊登《發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東優先配售日(繳付足額資金)

網上申購日(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確定網上中籤率

2020年11月24日 周二

T+1日

刊登《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

進行網上申購的搖號抽籤

2020年11月25日 周三

T+2日

刊登《中籤號碼公告》

網上中籤繳款日

2020年11月26日 周四

T+3日

聯席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

和包銷金額

2020年11月27日 周五

T+4日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註: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對上述日程安排進行調整或遇重大

突發事件影響發行,公司將與聯席主承銷商協商後修改發行日程並及時公告。

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1、優先配售數量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20日,

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

漢得信息

股份數量乘以1.0685元(即每股配售

1.0685元面值的

可轉債

),再按每100元/張轉換成

可轉債

張數,每1張為一個

申購單位。(具體參見本公告「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7、發行方式(1)向發

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

2、有關優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20日(T-1日)。

(2)優先配售時間:2020年11月23日(T日)9:15—11:30,13:00—

15:00。

(3)優先配售繳款日:2020年11月23日(T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配

售權。

3、原股東的優先認購方法

(1)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認購時間為2020年11

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碼為「380170」,配售簡稱

為「漢得配債」。

(2)認購1張「漢得配債」的認購價格為100元,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

1張(100元),超出1張必須是1張的整數倍。

(3)若原股東的有效認購數量小於或等於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可按其實

際認購量獲配漢得轉債;若原股東的有效認購數量超出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

按其實際可優先認購總額獲得配售。

(4)原股東持有的「

漢得信息

」股票如託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

部,則以託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登記公司

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5)認購程序

①投資者應根據自己的認購量於認購前存入足額的認購資金。

②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認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法

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認購

所需的款項)到認購者開戶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檯經辦人員查

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無誤後方可接受委託。

③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他自動委託方式委託的,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

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④投資者的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6)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具體

申購方法請參加本公告「三、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7)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

東參與優先配售後的餘額網上申購部分T日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三、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1、發行對象

持有深交所證券帳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

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2、發行數量

本次漢得轉債發行總額為人民幣93,715.00萬元,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

售的具體數量可參見本公告「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7、發行方式(2)網上發

行」。

3、發行價格

本期

可轉債

的發行價格為100元/張。

4、申購時間

2020年11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

5、申購及配售方式

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

點,以確定的發行價格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託。申購結束

後,深交所交易系統根據有效申購總量、申購戶數,確定申購者及其可認購的

漢得轉債張數,確定方法為:

(1)當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或等於最終網上發行數量時,投資者按照其有效

申購量認購漢得轉債。

(2)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最終網上發行數量時,深交所交易系統主機自動

按每10張確定一個申購號,並按順序排號,而後通過搖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

每一個中籤號碼可以認購10張漢得轉債。

6、申購辦法

(1)申購代碼為「370170」,申購名稱為「漢得發債」。

(2)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每個帳戶最小申購單位為10張(1,000元),每

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出10張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是

1萬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投資者各自具體的申購和持有可轉

債數量應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

法律責任。投資者參與本次發行應遵守發行監管的要求,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

相應資產規模,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不得超資產規模

申購。聯席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申購

的,則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

公司代為申購。

(3)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一經申購不得撤

單。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

次參與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

購。

7、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手續

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申購時必須持有深交所的證券帳戶卡,尚

未開戶登記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即2020年11月23日(T日)(含該日)

前辦妥深交所的證券帳戶的開戶手續。

(2)申購日當日,網上投資者不需要繳納資金。

(3)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必須認真、清楚地填寫買入

可轉債

委託單的各項內

容,持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到開戶的各證

券交易網點辦理申購委託。櫃檯人員查驗申購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無誤,

即可接收申購委託。

投資者通過網上交易或其他方式委託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的規定辦理

委託手續。

8、發售程序

(1)確定有效申購

2020年11月23日(T日)深交所對有效申購進行配號,每10張配一個申

購號,並將配號結果送至各個證券營業網點。

(2)公布發行情況

漢得信息

與聯席主承銷商將分別於2020年11月24日(T+1日)和2020

年11月25日(T+2日)刊登《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和《中籤號

碼公告》,內容包括原股東優配情況和網上搖號中籤結果等。發行人和聯席主

承銷商將於2020年11月27日(T+4日)在《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結果公告》中詳細披露網上投資者獲配

未繳款金額以及

國泰君安

的包銷比例。

(3)搖號與抽籤

當有效申購量大於本次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將採取搖號抽籤方式

確定發售結果。2020年11月24日(T+1日),根據中籤率,在公證部門公證

下,由聯席主承銷商、發行人共同組織搖號抽籤。

(4)確認認購數量

2020年11月25日(T+2日)公告搖號中籤結果,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

認認購漢得轉債數量。每一中籤號碼認購10張。

9、繳款程序

網上投資者應根據2020年11月25日(T+2日)公布的中籤結果,確保其資

金帳戶在該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

果及相關法律法規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

公司的規定。

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最小單位為1張,可以

不為10張的整數倍。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

國泰君安

包銷。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

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

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申

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

債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的次數合併計算。

四、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

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

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聯席主承銷商將

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將就中止

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擇機重啟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籤的

可轉債

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五、包銷安排

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向社

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售的方式進行。本次發行由聯席主承銷商

組成承銷團承銷,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93,715.00萬元的部分由

國泰君安

根據

協議進行包銷。

本次發行包銷基數為93,715.00萬元。

國泰君安

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

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

國泰君安

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額為28,114.50萬元。當實際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的

30%時,

國泰君安

將啟動內部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溝通:如確定繼

續履行發行程序,

國泰君安

將調整最終包銷比例,全額包銷投資者認購金額不

足的金額,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確定採取中止發行措施,聯席主承銷商和

發行人將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

啟發行。

六、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對投資者不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七、路演安排

為使投資者更好地了解本次發行和發行人的詳細情況,發行人擬於2020年

11月20日(T-1日)就本次發行在全景網(http://www.p5w.net)舉行網上路

演。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八、風險揭示

聯席主承銷商已充分揭示已知範圍內本次發行可能涉及的風險事項,詳細

風險揭示條款參見《募集說明書》。

九、發行人、聯席主承銷商聯繫方式

1、發行人: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匯聯路33號

聯繫電話:021-50177372

聯繫人:盧婭

2、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618號

聯繫電話:021-38032666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3、聯席主承銷商:

興業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268號

聯繫電話: 021-68982470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

興業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本頁無正文,為《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發行人: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上海

漢得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聯席主承銷商:

興業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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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潔美科技: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11月01日 16:35:52&nbsp中財網 原標題:潔美科技: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9、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購。
  • 韋爾股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韋爾股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23日 20:25:49&nbsp中財網 原標題:韋爾股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11、本公告僅對發行韋爾轉債的有關事宜向投資者作扼要說明,不構成本次發行韋爾轉債的任何投資建議。
  • 飛凱材料擬向不特定對象發行8.25億元可轉債
    飛凱材料(300398)發布公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人民幣8.25億元可轉債將在深交所上市,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共計825萬張,按面值發行。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為「飛凱轉債」,債券代碼為「123078」,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11月27日至2026年11月26日(如遇節假日,向後順延)。  據悉,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票面利率為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