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圖騰舞開始向巫舞演進。巫舞是圖騰崇拜和巫術信仰相結合的產物。與圖騰蹈有所不同,巫舞只能由巫覡來表演,通過舞蹈達到娛神的目的,也只有這些神職人員才有資格實現人與神之間的溝通。傳說中的大禹,不僅是位治水英雄,而且也是一位大巫。傳說大禹因長期治水和長途跋涉使兩腿落下毛病,只能用小碎步來挪動,這種步伐後來在祭祀儀式中反覆地出現,後世將其稱為「禹步」。啟是大禹的兒子,因此他也具有神性,曾三次駕龍上天,偷偷地把天宮的樂章《九辯》和《九代》記下,並在大運山的大遺之野演奏。《詩經·陳風·宛丘》中記載了一位女巫在漫舞中的婀娜身姿:「坎其擊鼓,宛丘之下。無冬無夏,值其鷺羽。坎其擊缶,宛丘之道。無冬無夏,值其鷺翿。」戰國時期的楚國在祭神儀式上表演大型歌舞——《九歌》,其中出現了由巫覡所扮演的大神形象,他們身穿彩衣,腰佩美玉,手持長劍在翩翩起舞。
在由巫覡精心編排的舞蹈表演中,舞蹈的動作體系變得日益地精細化,不僅使用各種道具,歌和舞還被用來作為巫術的實施手段,以製造出一種神秘的氣氛,從而確保巫術獲得成功。千百年來,許多民族舞蹈中依然保留著巫舞的印記,如滿族的《單鼓舞》、彝族的《羊皮鼓舞》、蒙族的薩滿舞和南方漢族的《花香鼓舞》等。這些巫舞的傳承和發展,成為中國民族舞蹈的寶貴財富。誠然,在這些形式多樣的巫舞中,原有的宗教迷信色彩已經被大大地淡化,蛻變為娛樂性甚強的表演藝術形式。
關於巫舞的描寫,《山海經·中山經》中曾出現過三次:「幹儛,置鼓」;「幹儛,用兵一禳;祈,璆冕舞」;「合巫祝二人舞」。依據《周官·舞師》中的記載——「掌教兵舞,帥而舞山川之祭祀」,後世考證此處「幹儛」指的就是「盾舞」,屬於「萬舞」中的兵舞或武舞;至於「合巫祝二人」,指由一位女巫師配合一位男祝師跳舞」。由此可見,山神祭祀活動中的舞蹈是由「職業人士」來表演的,「儛」法有幹舞、璆冕舞、巫祝二人舞等多種方式,使用的道具各不相同(有鼓、盾、繆冕等),表演形態亦多種多樣。
這裡對巫舞的描寫存在一個共同點:它們均出現在為特定山神所舉行的隆重的祭祀儀式中。在宗教漫長的發展路程中,原始的萬物有靈觀念和圖騰崇拜逐步轉向較晚時期的一神教和多神教,山神崇拜是中間的一個發展階段。考察《山海經》出現的山神祭法,不僅發展到一定的複雜程度,而且呈現出明顯的地域性差異,這是社會結構複雜性直接反映。人類學家華萊士認為,宗教是一種文化的普遍現象,但它也是特定文化的一部分,而文化差異也會系統地呈現於宗教信仰與行為中。在此基礎上,他思考了許多文化現象,從中區分出了四種宗教的類型:薩滿、社群、奧林匹亞宗教和一神教。當社會複雜程度愈高時,社會愈有可能從多神教轉向一神教。就當時的生產力水平和社會政治結構而言,氏族社會有了很大的發展,可能出現了較大的部落和部落聯盟。為了整合來自不同騰圖信仰的氏族和部落成員,有必要建立更高一級的山神崇拜體系,並由職業的神職人員——巫覡來主持。由此可見,山神崇拜是整合部落成員一種有效的社會控制手段。在山神祭法中,巫覡作為山神的代言人,不僅利用舞蹈來娛神,而且舞蹈還是實現巫術(降神)的手段。在神權統治的殷商時代,巫覡掌握生死大權,予取予求,不僅擁有崇高的社會地位,還能經常左右君王的行動和國家政事。
隨著國家的起源,軍事也成為了國家政治活動的重要內容,而巫舞與軍事的有機結合直接導致了兵舞的產生。《詩經》有「簡兮簡兮,方將萬舞」的記載,鄭玄曾做出考證:萬舞是古代的一種舞蹈,表演時先是武(兵)舞,舞者手拿兵器;然後是文舞,舞者手拿鳥羽和樂器。由此可見,兵舞的起源在我國同樣具有久遠的歷史,可能在國家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
就政治組織的形態而言,當前世界上各種類型的人類社會都在向國家政治體系演進,大體經歷了遊群、部落、酋邦和國家等四個階段。在原始社會中晚期,隨著社會生產力獲得進一步的提升,人口有了很大的增長,中華大地上出現了許多部落和部落聯盟,為了爭奪有限的資源,它們之間產生了各種各樣的矛盾與糾紛,最終付諸武力來解決爭端,因此戰爭是貫穿整個社會發展的一條紅線。《山海經》中有許多傳說與戰爭有關,或者說保留了曾發生過戰爭的印記,如「祝融勝共天」、「三苗國」、「黃帝戰蚩尤」、「羿射殺鑿齒」、 「夸父追日」、「刑天舞幹戚」、「帝堯殺相柳」、「夏啟伐伯益」、「有易殺王亥」、「王子夜屍」等。為了動員部落成員集體參戰,提升他們的作戰士氣和戰鬥凝聚力,具有交感性質的巫舞往往會在交戰前表演,裡面自然增添了許多戰爭的原素,漸漸發展成為兵舞。
《山海經·海內東經》記載:「雷澤中有雷神,龍身人頭,鼓其腹則雷。」鼓在原始社會時期不僅是祭祀和通神的法器,也是兵舞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事實上,《山海經》裡講述鼓的發明其實就是戰爭的產物。按照《山海經·大荒東經》的說法:黃帝在與蚩尤的決戰中獲得了一頭東海夔牛,「以其皮為鼓,橛以雷獸之骨,聲聞五百裡,以威天下」。《山海經·海外南經》也記載:「羿與鑿齒戰於壽華之野,羿射殺之。在崑崙虛東。羿持弓矢,鑿齒持盾,一曰戈。」可見當時廣泛運用於作戰中的兵器——弓箭、盾牌和戈等,都已被一一製造出來。《山海經·海外西經》更是直接點明兵舞的起源:「刑天與帝至此爭神,帝斷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為目,以臍為口,操幹戚以舞。」因為刑天所塑造出的寧死不屈的戰鬥精神,後人將其尊奉為戰神,東晉陶淵明也留下了「刑天舞幹戚,猛志固常在」的感嘆。為了重現刑天的戰神形象,兵舞中的舞者需一手持盾,一手持戈,手舞足蹈,這也成為了兵舞的招牌動作。
兵舞雖然起源於戰爭,但它與巫舞的結合程度較高,甚至成為巫舞的一種類型。《山海經》裡描寫《五藏山經》的山神崇拜儀式時兩次曾提及兵舞:「幹儛,置鼓」;「幹儛,用兵禳;祈,璆冕舞」。第一次提到了用鼓來做儀式,第二次則說明巫舞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為了禳災除禍,所跳的是手持盾牌的兵舞;一種為了祈福納吉,所跳的是身穿禮服並手持美玉的文舞。由此可見,在祭祀山神時跳兵舞是種古老的習俗。西漢學者毛傳存有「以幹羽為萬舞,用之宗廟山川」的觀點,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以上的說法。
此外,兵舞還成為統治階層教化民眾的手段。例如,《韓非子·五蠹》中提及:「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執幹戚舞,有苗乃服。」在雲南臨滄佤族地區的懸崖峭壁上,刻有跳盾牌舞的巖畫;至今我國仍有不少少數民族保存著跳兵舞的傳統,如苗族有盾牌舞、朝鮮族有刀舞、景頗族有長刀、舞瑤族有刀盾舞、蒙古族有馬刀舞等。
除了提升作戰士氣、實現交感巫術和教化育民的目的以外,兵舞的社會功能也在發生轉移,逐漸成為一個日常的社交活動。《山海經》中記錄了「有易殺王亥」和「王子夜屍」兩個傳說,講述的是同一歷史事件。按照《山海經·大荒東經》的記載:「有困民國,勾姓而食。有人曰王亥,兩手操鳥,方食其頭。王亥託於有易、河伯僕牛。有易潛出,為國於獸,方食之,名曰搖民。」據說王亥、王恆兩兄弟餵養了大批的牛羊,準備將其交付給北方的有易和河神河伯看管。王亥兄弟初到有易國時,受到了國君綿臣的熱情接待,酒席間王亥雙手持盾起舞(幹舞),舞姿精彩絕倫,結果引起了綿臣妻子的愛慕,後來兩人發生了淫亂之事,導致綿臣十分震怒,下令將王亥殺害,將其屍體大卸八塊(這也是王子夜屍的故事),殷王上甲微知道此事後興師討伐有易,有易亡國,其子民四處逃散,後來在河伯的幫助下重新建立了搖民國。頗具諷刺意味的是,該傳說中起源於戰爭的兵舞,雖然其社會功能已向社交娛樂方面發生了轉移,最終還是給國民帶來了兵禍。
與巫舞一樣,儺舞同樣是種宗教儀式。如果說從集體舞、圖騰舞進入巫舞的時間尚存疑慮,儺舞出現的時間則十分明確,即它是巫舞發展到高級階段的產物。宗教儀式是「與超自然存在、力量與作用力有關的信仰和儀式」。所謂超自然,指的是一些社會現象超出了人類的生活經驗,不僅外在於人類的感官世界,而且必須依賴於「信仰」才能接受。例如,怪獸、神靈、鬼崇、疾病等非物質世界的存在都屬於超自然存在,這些存在又與超自然的力量有關。久而久之,人們試圖利用這些超自然力量獲益或實現對這些力量的操控,巫術便產生了。由此可見,巫術是為了達到某種特別目標所運用的一些超自然技術,包括運用咒語、符咒、信條等方式獲得神或非人類精靈所擁有的超自然力量。英國人類學家弗雷澤提出巫術的兩條定律——「相似律」和「接觸律」,與這兩條定律相關的巫術也稱為模擬巫術和交感巫術。模擬巫術通過模擬出某物的形狀以實現某種理想的結果,交感巫術則相信與具有超自然力量的物體接觸可以產生預期的結果。
《山海經》中羅列了許多魚蟲鳥獸,認為很多天災人禍與之相關。例如,《西山經》中在不同地方提到:「有蛇焉,名曰肥(蟲遺),六足四翼,見則天下大旱」、「有獸焉,其狀如猿,而白首赤足,名曰朱厭,見則大兵」、「蠃魚,魚身而鳥翼,音如鴛鴦,見則其邑大水」、 「有鳥焉,其狀如鶴,一足,赤文青質而白喙,名曰畢文,其鳴自叫也,見則其邑有譌火」;《中山經》也提到:「有鳥焉,其狀如鴞,而一足彘尾,其名曰跂踵,見其國大疫」、 「有獸焉,其狀如彘、黃身、白頭、白尾,名曰聞獜,見則天下大風」。將旱災、水災、火災、風災、兵災、疫病等自然和社會現象與一些動物發生關聯,是種甚為原始的宗教思維模式,它曾廣泛地存在於原始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是萬物有靈觀念與圖騰崇拜相結合的結果。在這些天災人禍的背後,人們認為背後都有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在起主導作用。為了實現對這些超自然力量的控制,人們開始藉助一些巫術手段,儺舞便誕生了。
儺舞的一個主要目的是送神。根據《山海經•大荒北經》的記載:「有系昆之山者,有共工之臺,射者不敢北向。有人衣青衣,名曰黃帝女魃。蚩尤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杭州)之野。應龍畜水。蚩尤請風伯雨師,縱大風雨。黃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殺蚩尤。魃不得復上,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後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為田祖。魃時亡之,所欲逐之者,令曰:「神北行!」先除水道,決通溝瀆。」這個神話傳說講述了黃帝與蚩尤展開大戰,黃帝的女兒女魃立下了顯赫的戰功。饒有情趣的是,女魃是位並不安分的旱魃,所到之處滴水不至、災禍連年,百姓為此十分痛恨,不得不舉辦驅逐旱魃的儀式。在逐魃之前,先要疏浚水道、決通溝渠,然後祈禱說:「神啊,請回到赤水以北你的老家去吧!」甲骨文中有關「舞」字的記載中有「魃」字,是一人頭戴面具的形象,說明商代以前就有儺舞驅鬼的做法,可能與此傳說有關。通過一人頭戴面具重現「魃」的形象然後將其驅趕出境,屬於模擬巫術的一種,表現人們試圖通過巫術來改變命運的一種嘗試。
除了應對各種自然災害以外,禳瘟祛疫也是儺舞的一個主要的功能。自從公元前11世紀的西周時代,儺祭已經確定。根據《周禮•夏官》的記載:「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儺),以索室驅疫。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驅良久,」當時宮廷舉辦的儺祭已經相當地隆重。祛疫的做法在民間也叫「送瘟神」,其思維邏輯與之前的送神儀式如出一轍。我國的傳統節日——過年,就是屬於一種「送瘟神」的儀式。據說年獸是種惡獸,經常出來騷擾村民、吞食牲畜、破壞莊稼,後來人們想到用鞭炮將其驅趕出境,獲得成功後互相慶賀,由此形成了過年的習俗。其實年獸這種惡獸的形象,早在《山海經》中就已經多處存在,如《中山經》記載:「有獸焉,其狀如彙,赤如丹火,其名曰犭戾,見則其國大疫。」在江西婺源地區,迄今仍有過「犭回」節的傳統,期間要跳儺舞——「舞犭回」。「舞犭回」的歷史非常悠久,由古山越人代代相傳下來,表演時由兩人飾演「犭回」獸,另一人飾逗引之人,山民還要頭戴面具,手持長棍、刀叉,口中不斷地高喊「嘿、呵」等吆喝聲,表示要將「犭回」獸驅趕出境。
為了慶祝送神儀式大獲成功,往往會擇日舉辦酬神儀式,再次舉行盛大的儺舞表演。但與以往的做法有所不同,這回要聘請一些瑞獸或具有法力的神靈下凡顯靈。山海經中留有一些瑞獸、神靈的記載,如:「有鳥焉,其狀如翟而五採文,名曰鸞鳥,見則天下安寧」(《南山經》);「(多文鰩魚)其音如鸞雞,其味酸甘,食之已狂,見則天下大穰」(《西山經》);「有獸焉,其狀如犬而豹文,其角如牛,其名曰狡,其音如吠犬,見則其國大穰」(《西山經》);「西王母其狀如人,豹尾虎齒而善嘯,蓬髮戴勝,是司天之厲及五殘」(《西山經》)。在嶺南地區,傳統節日普遍流行舞獅的習俗,獅的前身其實是貔貅。在民間傳說中,貔貅也是一種瑞獸,它兇猛威武,為龍之九子之一,在天上負責巡視工作,其職責是阻止妖魔鬼怪、瘟疫疾病以擾亂天庭。
無論是送神還是酬神,都要舉行儺舞表演,後來出於簡便的原則,人們將二者合一,又融入許多來自宗教、神話、傳說、戲曲、小說和武術、氣功等元素,發展出丰姿多彩又具民族特色的儺舞文化。現在保存下來的許多民族儺舞,如藏族的「羌姆」,壯、瑤、毛南等民族的「師公舞」,仫佬族的「跳大牙巴」,南方漢族的「醒獅舞」等,都在節慶期間表演,同時具備了禳祓、祛疫、請神、酬神、納福、豐產等眾多的功能,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重要成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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