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中國行·法官故事
人物檔案
黃志雄,41歲,漢族,中共黨員。現任福建省南靖縣人民法院土樓人民法庭庭長。他三進執行局、四下基層法庭,紮根邊遠山區基層法庭、艱苦的執行一線18年,將群眾喜聞樂見的土樓文化引入審判,創新土樓文化調解法。先後被授予福建省十佳法官、福建省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全國優秀法官等榮譽稱號。
「土樓法官」黃志雄「土方」解紛
□ 法制網記者 吳亞東
方圓交錯,樸素莊重,青山綠水與黃牆黑瓦交相輝映……在世界文化遺產福建土樓故裡南靖縣書洋鎮,一座新式土樓建築——南靖縣人民法院土樓人民法庭拔地而起。
土樓人民法庭管轄4個鄉鎮61個村居和1個國家級5A景區,轄區人口近10萬人。土樓法庭庭長黃志雄臉龐黝黑、身材瘦小,但目光清亮、腰杆挺直、動作利索,周身散發著鄉土氣息。《法制日報》近日採訪中了解到,人稱「土樓法官」的他是當地群眾的「心頭好」:心地好、態度好、案子辦得好、文章寫得好。
一場官司認個「法官親戚」
「我來自農村,深知群眾打一次官司不容易,他們渴望幫助卻又不懂法,我能夠深切體會到他們的焦急和信賴,作為常年在基層的『土法官』,我的言行可能影響他們對法律的認知,我必須竭盡全力幫助他們。」黃志雄更愛稱自己為「土法官」。
在書洋鎮司法所所長簡順燈心中,黃志雄就是司法為民的真實寫照。書洋鎮是客家人聚居地,為了貼近群眾、做好群眾工作,只會閩南話的黃志雄苦學客家話,每每碰面,總要拉著簡順燈練習客家話。
簡順燈給記者講了一個當地人盡皆知的黃志雄辦案「認親戚」的感人故事。
2014年1月的一天中午,83歲的劉老漢打電話給黃志雄,要告子女賣了他的耕地卻不盡贍養義務,黃志雄立即上門為老人辦理立案手續。
從老人家中出來時已近傍晚,家家戶戶都張羅著晚餐,可沒有人給老人送飯菜。黃志雄放心不下,返回老人家中,給老人的子女逐個打電話,待其女兒送來飯菜後,他才離開。
「回去的路上,志雄就給我打來電話,打聽劉老漢家的情況,說要趕緊調解,擔心事情拖延下去老人身體受不了。」簡順燈說,第二天,黃志雄便約他一起走訪了當地政府部門及一些知情群眾,發現這不是一起簡單的贍養案件,而是由財產紛爭引發的親情官司。
當天,為了方便劉老漢訴訟和查明事實,黃志雄將其兒女全部召集到村委會,還邀請當地政府部門和有威望的群眾參加旁聽。徵得雙方同意後,黃志雄當即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中,劉老漢的3個子女相互謾罵,兩個兒子認為劉老漢分家時土地、山林等分配不公,要求重新分家析產;其女兒抱怨兩個哥哥不管老人,自己照顧老人的生活影響了營生。
情勢複雜,黃志雄採取背對背的方式逐一勸解,從情、法、理三個層面用心調解,最終,雙方就贍養費、醫療費、生活照顧等達成調解協議。劉老漢感動地緊握著黃志雄的手說不出話,在場群眾豎起大拇指。
糾紛解決了,黃志雄仍時不時地回訪、看望劉老漢,鄰居們羨慕地說:「劉老漢打了場官司,得了個『法官親戚』。」
從事法官工作的18年裡,黃志雄大部分時間待在偏僻的鄉村法庭。2012年至今,辦結1200餘件案件,無一上訴、無一發回重審或改判、無一上訪、無一錯案、無一再審、無一投訴,服判率、群眾滿意率、審限內結案率、結案率、當庭裁判率、調解成功率均為100%,調撤率達98.9%。
調解方法獨具土樓特色
近年來,隨著南靖土樓的名氣越來越大,大量遊客帶來了商機,各種矛盾糾紛也紛至沓來。
幾年前,外地遊客陳某在南靖景區和貴樓遊玩時,私摘樓邊柿子樹上的柿子,導致其他柿子掉落,引起農戶簡某的不滿。雙方就賠償問題鬧到和貴樓樓長簡良發家中。
簡良發以和貴樓崇尚「以和為貴「的傳統美德勸解,幾番言語,雙方很快握手言和,簡某對賠償金額作出讓步,陳某欣然接受。
黃志雄深受此事的啟發,他發現,共同守護家園的信念深植在客家人的骨子裡,只要用好這張牌,就沒有調解不了的糾紛。
於是,黃志雄將土樓的內涵、樓名、樓形等與調解理念、原則、方式、方法相融合,借景說法、借物說理、借情說案,形成了獨具土樓文化特色的調解方法。
4個圓形土樓中間圍著1個正方形土樓——這便是南靖的田螺坑土樓群,獨特的造型被人們稱為「4菜1湯」。然而不久前,住這裡的黃氏兄弟卻爭吵不休。
分家時黃氏兄弟各分到一塊土地,30多年過去了,作為兩塊地分界線的小路被高大的松樹和雜草覆蓋變得不清晰了,兩兄弟都覺得對方侵佔了自己的土地,最終鬧到法院。
為了查明事實,黃志雄將兩兄弟80多歲的老母親請到爭議現場指明界限,還調查了相關知情村民。事實弄清楚後,兄弟倆在黃志雄「以和為貴」的勸說下不再針鋒相對,反而「默契」地提出佔用一些相鄰土地的方案。
「看看你們住的田螺坑土樓群,方土樓就像是規矩,無論你們的願望有多圓滿,必須以規矩為起點、為中心。侵佔別人的土地是違返法律法規的事啊!」黃志雄指著身後的方土樓解釋著老祖宗訂下的規矩,黃氏兄弟間的矛盾煙消雲散,圍觀群眾紛紛點頭認同,這一刻,遵規守法這一淺顯的道理,深深植入在場群眾的心底。
「將土樓文化內涵融入法律進行解說,不僅能迅速調解矛盾、有效普及法律,還宣傳了當地文化。」書洋鎮黨委副書記劉永盛對黃志雄的土辦法讚不絕口。
土法官研究法律追時髦
黃志雄這位接地氣的「土法官」,在法律專業研究領域卻相當「時髦」。
「鄉村生活難免枯燥,除了工作,我的業餘時間全部花在專業研究上,有趣得很。「談及法律,黃志雄興致勃勃。
「注重涵養、善於學習、刻苦鑽研、勇於創新」,是同事們對他的普遍評價。在他的帶領下,土樓法庭頻頻創新工作亮點:在福建省基層法庭率先建立心理輔導室,引入心理緩和調節法;率先推行網上QQ視頻訴訟服務,解決」六難三案「;建立駐企法官工作室,服務小微企業;創設土樓文化調解法……
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基礎上,黃志雄利用業餘時間,撰寫了很多調研文章。
黃志雄審過這樣一起案件: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7月13日,原告肖某通過銀行轉帳、微信轉帳等形式與被告簡某有過資金交易、往來,後來,肖某請求簡某歸還借款本金6.6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簡某卻不承認部分借款。
庭審中,原告肖某向法庭提供了一段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2015年7月15日,暱稱為「噯財宥導」的微信號向原告微信號「快速刻章」發送消息:「之前不是還欠你35000,一共6萬6。」肖某同時申請被告簡某以前的同事出庭,證明簡某是「噯財宥導」的使用人。
如何判斷這條電子證據的可採性與證明力?黃志雄為此查閱了許多資料、諮詢了許多專家學者,展開了慎而又慎的調查。
最後,黃志雄結合本案汽車抵押借款合同、涉案銀行卡對帳單、客戶交易查詢單、證人證言、原被告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及原告庭審陳述,確認被告簡某尚欠原告肖某借款本金6.6萬元的事實。
微信聊天記錄等電子證據在審判中如何採用?該如何把握此類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案件雖已了解,但黃志雄仍在考慮這些深層問題。
結合此案的審判經驗,黃志雄撰寫了一篇調研報告,全面梳理了未實名認證的微信聊天記錄成為定案依據的法定條件,在多家法律專業媒體刊登。
調研題材源於審判實踐,搞好調研促審判才是調研的終極目的。黃志雄善於從司法實踐中發現問題、總結經驗,他的60餘篇調研文章、論文、案例分析在國家級、省級報紙、期刊上發表,成為業內廣泛借鑑、推廣的先進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