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大變革時期。這一時期城市有很大變化。春秋時期,城邑的數量有了明顯的增加,有關築城立邑的記載史不絕書。國土有限、實力平平的魯國,自隱公至哀公的二百餘年間,見諸《春秋》《左傳》記載的築城、修城、擴城活動就有二十餘次,由此可以想見諸侯大國的築城情況。城邑的增多表明:政治、軍事、文化生活已經不再局限於都邑或某幾個核心城市。春秋城市的規劃布局開始呈現多樣化的特點,有的沿用西周時期的舊制,有的則突破禮制約束。戰國時期,城市數量空前增加,城市的經濟功能較前更加顯著,興起了一批重要的商業城市。趙國的邯鄲(今河北邯鄲)、藺(今山西離石西),齊國的即墨(今山東平度東南)、安陽(今山東曹縣東)、薛(今山東滕縣東南),燕國的下都(今河北易縣)、涿(今河北涿縣)、薊(今北京市西南)、魏國的大梁(今河南開封)、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溫(今河南溫縣西南)、軹(今河南濟源東南),韓國的鄭(今河南新鄭)、陽翟(今河南禹縣)、滎陽(今河南滎陽東北)、屯留(今山西屯留南)、長子(今山西長子西南),楚國的郢(今湖北江陵紀南城)、宛(今河南南陽),壽春(今安徽壽縣)、陳(今河南淮陽),越國的吳(今江蘇蘇州),宋國的陶邑(今山東定陶北),衛國的濮陽(今河南濮陽南),秦國的雍(今陝西鳳翔南)、鹹陽(今陝西鹹陽東北)、櫟陽(今陝西臨潼北),周室的雒陽(今河南洛陽),都是當時有名的大城市和商業都會。有些並非諸侯國都城的城市規模甚至超過春秋諸侯國都的水平。戰國時代的城市有商業市區,市區四周有市門,早啟晚閉。齊都臨淄是戰國時代規模最大和最為繁華的商業都會。縱橫家蘇秦對臨淄的繁華景象有這樣的描述:臨淄城中有7萬戶人家,成年男子就有21萬。市民悠閒自在,「無不吹竽、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犬、六博、蹴鞠者」,音樂、雜耍等娛樂活動豐富多彩。馬路上來往的車輛很多,以致常常車輪相互碰撞,街道上人山人海,擁擠不堪,「連衽成帷,舉袂成幕,揮汗如雨」。
春秋戰國時期的鄉村也不斷發生變化。隨著人口增加、鐵製農具的廣泛使用以及農業耕作技術的進步,過去被視為鄙野之地的郊野,逐漸繁榮起來,有的甚至成為新興商業都市。荒野也陸續開墾,新的居民點不斷出現。為了加強對鄉村地區的控制,各諸侯國逐漸採用縣制,在原來的鄙野地區或被滅亡的鄰國,根據需要,設立縣制行政機構。縣成為以管轄農村為主的基本行政單元。戰國時代,又在縣的基礎上再設立郡,從而形成了郡縣兩級制的地方組織。擁有一定數量土地,主要從事農業生產,同時兼營家內手工業的自耕農成為鄉村的主要勞動者。
春秋時期的婚姻形態仍然遵行「同姓不婚」的原則。諸侯和卿大夫都要在相同的等級之內迎娶異姓女子,天子求婚於諸侯,王室宗女也多下嫁於諸侯。士以下的平民家庭,多為一夫一妻。婚嫁年齡男子通常在20—30歲之間,女子在15—20歲之間,婦女被夫家休棄的現象在這一時期比較普遍,離異的女子再嫁也司空見慣。
由於地理和氣候的差異,以及政治上的多元化,加之各地奢儉風尚的不同,春秋戰國時期的服飾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多樣化的特點比較明顯。服飾最大的變化,首推戰國趙武靈王的改易胡服。公元前307年,趙武靈王力排眾議,毅然實行軍事改革,命令軍隊採用東胡、林胡、樓煩等遊牧部族的服飾,穿短裝,束腰帶,用帶鉤,穿皮靴,後來又將胡服進一步推廣到上層人士。
春秋戰國時期,貴族的飲食活動禮儀化的色彩依然很濃厚。用青銅製作的飲食器開始衰落,漆器被廣泛用到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漆器製作得非常精美,造型精巧,漆色鮮麗,紋飾豐富,透出一種秀逸之美。多姿多彩的漆器,給飲食生活帶來了清新的氣息。
春秋戰國時代是一個以血與火為時代特徵的社會,戰爭的技藝與勇敢精神得到廣泛的崇尚。一年中農隙的時候有春菟、夏苗、秋彌、冬狩四次練兵習武。《春秋穀梁傳》記載說,在田獵的時候講習武事,是禮儀中的大事。割蘭草插在地上,作為田獵的界限。田獵時,不許越界。把戰車矗立起採,插上大旗作為轅門,轅門的大小以車的兩軸離轅門兩側各四寸為宜。在田獵之中,如果車軸碰著轅門,御者就沒有資格進入轅門之內田獵,因為御者駕馭戰車的能力太差。田獵還要求:驅車奔馳,戰車所揚起的塵土不能飛出車轍之外;馬在奔馳之中,四蹄相應,快慢適度,駕馭車的人不失馳騁之節,射箭的人才能射得中。田獵還規定,禽獸跑出所設定的田獵範圍之外,就不再追殺,這是取戰爭中不追殺奔跑的敗軍之義。射中的禽獸如果傷在面上、頭上,就放掉不要,取「不殺投降之人」的意思;射中的禽獸太小,也放掉,取不虐幼小之義。勇武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已經成為春秋社會男性角色的重要內容。一身戎服有高超的射技和御技的男子,是人們心目中所崇拜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