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公務招錄,面試官出題:你請示正職同意後出差,回來後拿出差發票找正職籤字,因為分管你的副職跟正職不和(不合),副職故意不給你籤字,你怎麼看待這件事?你應該怎麼處理?
這道面試題看上去很簡單,外行人瞎叨叨,內行說門道,紛紛暗嘆「水深」。我們來解析幾種回答:
第一種回答:副職「不長眼」。
副職沒有處理好與正職的私人矛盾,不應該把兩人之間的不合(不和)帶入工作中。在這個問題上,副職「不長眼」。正職都同意了,副職何必刁難下屬?大鬼打架,小鬼遭殃。副職沒有找準定位,正職對單位負總責,副職分工負責,副職要尊重正職、服從正職、配合正職。既然正職都同意了,故意給下屬設置障礙,把對正職的不滿發洩到下屬身上,理應指責副職。如果我是下屬,我找正職,請正職給副職打電話,讓副職籤字。
第二種回答:副職「心胸小」。
正職和副職的矛盾,到了「魚死網破」、不可調和的地步。正職同意的事,副職偏不幹,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導致下屬正常的報銷程序都走不了。在這種情況下,你可能是站隊正職的人,副職拿正職沒招,只能拿你出氣,通過刁難你告訴正職「我不爽」。副職借題發揮,表達無聲的反抗。我認為副職「格局」小、心胸小,既不尊重正職,也不尊重下屬。
第三種回答:正職負總責。
體制內單位,堅持班子集體領導,正職是班長,對單位建設負總責,要充分尊重副職,充分授權。班子副職對正職負責,履行分管責任,尊重正職,配合正職。班子成員之間,按程序辦事,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像出差報銷這種小事,正職應該講風格,充分信任副職,尊重副職的意見。副職故意不籤字,雖然是小事,但反映出副職有情緒,責任應該在正職身上。
哪一種回答比較正確呢?
第一種回答,下屬和正職違反程序在先,副職發洩情緒在後,片面指責副職是不對的。副職不籤字,下屬找正職壓副職籤字,這是缺心眼的行為,更加激化正職與副職的矛盾。
第二種回答,看問題看到了表面,正職與副職鬧得水火不容,片面指責副職不配合,也是不全面的,沒有分析矛盾背後的深層次的問題。
第三種回答,不但分析了現象,更是剖析了原因。
一是,下屬出差,按照審批流程,副職同意即可。如果出差時間比較長、費用比較高,可以請示正職同意。下屬出差回來,正常報銷差旅費,如果單位比較大,按照授權,副職籤字即可;如果單位比較小,或者費用額度超出副職權限,副職籤字後,再請正職籤字。有些小單位都執行「一支筆」制度,任何費用都經正職籤字,這也是可以的。
二是,下屬辦事要講程序、講規矩,不要製造正職與副職的矛盾。下屬出差,理應徵得分管副職同意,必要情況下,再徵求正職同意。發票報銷程序也是如此,分管副職籤字後,如有必要再請正職籤字。正職尊重副職的意見,副職履行分管、把關的職責。程序順,則情緒順;程序不順,則情緒不順。這位下屬出差前的請示程序和發票報銷審批程序,都是完全顛倒的,沒有把副職放在眼裡,正職也「目空一切」,沒有關照副職的情緒。
三是,下屬為什麼反程序操作?產生的土壤是什麼?這才是這個問題的關鍵。下屬出差請示正職同意就走人,回來後正職先籤字,再找副職籤字,把副職當「空氣」。這不是副職有沒有涵養的問題,副職不籤字也是一種態度,正職和下屬架空我,我還籤字幹什麼?產生矛盾的根源在於正職的霸道,正職什麼都說了算,不注重發揮副職的作用,下屬也看人下菜,什麼事(包括差旅費這類小事)都直接找正職,副職失去了責權利,成為擺設。假設正職和下屬違規操作的發票,讓副職籤字就是讓其「背鍋」,聰明的副職當然不會籤字。問題的根源是,正職表率作用不好,帶壞了風氣。
所以,回答問題,不但要看現象,還要分析本質。
這個細節反映出,正職包攬一切,副職成為擺設,導致副職有怨氣。下屬吃準了正職說了算,什麼事情都越過副職找正職,也加劇了副職對抗情緒。出現這種情況,指責的不是副職,而是正職。在一個單位裡,正職的身子正,風氣才正,管理才順。您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