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房子有很多類型,其中按樓層高度就可以分為別墅(1層-3層)、多層住宅(不超過6層)、小高層住宅(7層-11層)、高層住宅(10層及以上),而多層住宅和高層住宅的優缺點最明顯。
有的購房者喜歡多層住宅,因為多層住宅居住舒適度好、安全性更高,並且公攤面積較小、居住成本較低,住戶能共享的公共「資源」也更多一些;但是也有的購房者更偏向喜歡買高層住宅,因為住得高望得遠,高層住宅不僅通風採光好、視野佳,並且能遠離鬧市,噪音較小,私密性更強。
那麼高層住宅PK多層住宅,同樣是70年的產權,同樣住不了70年,為什麼30年後高層住宅最不值錢?網友神評論:
現在很多年輕人喜歡買高層住宅,覺得電梯出行方便,不用爬樓梯,並且私密性好。但是幾十年後,當高層住宅的房子又老又舊了,那就沒有想像中的好了,甚至比住多層住宅更差更慘。例如高樓層最怕遇到火災、地震等安全事故,跑又跑不快,樓層太高就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只能等著消防員用雲梯營救,但是有時候樓層太高雲梯可能夠不到,存在安全隱患,這就很恐怖了。我覺得還是多層住宅比高層住宅更好一些。
我個人覺得幾十年後,高層住宅的維修保養費用越來越高,電梯經常故障要保修或者更換,幾十萬或者上百萬一部電梯,業主們均攤下來,居住成本越來越高,並且房子老舊後,可能物業不願意接手,而開發商又拆不起,房子又不好賣。有經濟能力的業主都另外買房搬走了,只能將舊房子出租,租客越來越多,所以剩下的大部分人都是中底層收入人群了,那麼老舊的高層住宅小區會變成「貧民窟」這就不奇怪了。
幾十年後,從可轉賣和可拆遷方面來看,多層住宅比高層住宅要值錢多了。多層住宅樓層比較低,樓間距一般也較大,很多開發商都願意將多層住宅拆遷重建成高層住宅小區,因為這中間開發商能賺取的差價大。而有些購房者也願意購買老舊並且地段較好的多層住宅小區,因為當房子拆遷重建後,購房者補差價以較低的房價就可以買房,這樣也很划算,就算房子沒拆遷,因樓層較低住起來也較方便。
而高層住宅,很多開發商就不願意拆遷重建了,本來樓層就很高,拆遷重建的成本也高,這樣沒啥利潤,開發商表示拆不起。當開發商不願意拆高層住宅,那麼很多購房者也就不願意購買老舊的高層住宅了,不僅要考慮居住體驗性差、生活成本高的問題,還要面臨房子不能拆遷、沒有拆遷賠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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