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陳娟女) 2020年12月25日,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藥品質量抽檢通告(2020年第9期)稱,經核查確認,標示11家生產企業(配製單位)的7個品種共11批次藥品,經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
相關藥品監管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產品已採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產品召回等控制措施,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有關生產企業(配製單位)、被抽樣單位依法嚴肅查處,查處情況可查詢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相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對不符合規定產品及相應生產經營企業、單位,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督促其查明問題原因,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切實消除風險隱患。
附件:不符合規定項目小知識(第9期).doc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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