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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信誠惠澤 :
中信保誠惠澤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20年5月)
中信保誠惠澤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2020年5月)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信保誠惠澤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由信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LOF)轉型而來,信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由信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轉換而來。
2018年9月3日,信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以通訊
方式召開,大會討論通過了信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的轉型議案,內容包括信
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調整基金運作方式以及修訂基金合同等,並同意將「信
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更名為「
中信保誠惠澤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
投資基金」,上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自2018年10月12日
起,《
中信保誠惠澤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信誠惠澤債
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券監
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註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變更註冊,並
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收益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
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
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
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
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
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並不能規
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流動性風險、特
有風險及其它風險等風險。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率低於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於貨幣市場基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申購本基金時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
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申購基金的意
願、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做出獨立、謹慎決策,獲得基金投資收益,亦承擔基金投資中
出現的各類風險。
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
件,了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並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
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
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投資人應當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購買本基金,各
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調整銷售機構的相關
公告。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編制、披露及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後
開始執行。
本基金於2016年9月9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
本摘要根據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基金合同是約定
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
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
的承認和接受,並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
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慾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
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淨值高低並不預示其
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
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本更新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若無特別說明為2020年4月25日,有關財務數據
和淨值表現截止日為2020年3月31日(未經審計)。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滙豐銀行大樓9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滙豐銀行大樓9層
法定代表人:張翔燕
成立日期: 2005年9月30日
批准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5】142號
註冊資本: 貳億元人民幣
電話: (021)68649788
聯繫人: 唐世春
股權結構:
股 東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
出資比例
(%)
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9800
49
英國保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
蘇州工業園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400
2
合 計
20000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張翔燕女士,董事長,工商管理碩士。歷任
中信銀行總行綜合計劃部總經理,中信銀
行北京分行副行長、
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副總經理,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濟師,
中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業務協同部主任,中信信託有限責
任公司副董事長。現任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道遠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碩士。歷任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綜合管理部總經理、
信託管理部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現任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副
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固有業務審查委員會主任兼天津信唐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長。
Wai Kwong SECK(石懷光)先生,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碩士。歷任新加坡星展
銀行常務董事、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資深院士、新加坡交易所執行副總裁兼首
席財務官、道富銀行和信託公司亞太區執行長。現任瀚亞投資執行長、瀚亞投資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瀚亞海外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碩士。歷任施洛德國際商業銀行東南亞區域
合規經理、施洛德投資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亞太地區風險及合規總監。現任瀚亞投資首
席風險官、瀚亞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監事、瀚亞海外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監
事。
唐世春先生,董事,總經理,法學碩士。歷任北京天平律師事務所律師,國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法務主管,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董事會秘書,
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兼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兼首席市場官。現任中信保誠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金光輝先生,獨立董事,澳大利亞籍,商科碩士。歷任滙豐銀行資本市場總監,香港
機場管理局財務總經理、戰略規劃與發展總經理、航空物流總經理,南華早報集團首席財
務官,信和置業集團集團財務和家庭辦公室主任。現任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獨立董
事。
夏執東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歷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主任、中國建設
銀行總行國際部副處長、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北京天華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
夥人。現任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管委會副主席。
楊思群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博士。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經濟研究所副研究
員,現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經濟系副教授。
註:原「英國保誠集團亞洲區總部基金管理業務」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名為
瀚亞投資,其旗下各公司名稱自該日起進行相應變更。瀚亞投資為英國保誠集團成員。
2、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於樂女士,執行監事,經濟學碩士。歷任日本
興業銀行上海分行營業管理部主管、通
用電氣金融財務(中國)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經理。 現任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
力資源官。
3、經營管理層人員情況
張翔燕女士,董事長,工商管理碩士。歷任
中信銀行總行綜合計劃部總經理,中信銀
行北京分行副行長,
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副總經理,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濟師,
中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業務協同部主任,中信信託有限責
任公司副董事長。現任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唐世春先生,董事,總經理,法學碩士。歷任北京天平律師事務所律師,國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法務主管,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董事會秘書,
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兼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兼首席市場官。現任中信保誠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桂思毅先生,副總經理,工商管理碩士。歷任安達信諮詢管理有限公司高級審計員,
中喬智威湯遜廣告有限公司財務主管,德國德累斯登銀行上海分行財務經理,中信保誠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風險控制總監、財務總監、財務長、營運長。現任中信保誠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財務長,中信信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潘穎女士,副總經理,理學碩士。歷任
中信銀行零售銀行資產管理部負責人,中信集
團業務協同部二處處長,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現任中信保誠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陳逸辛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學碩士。歷任上海致達
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軟體事業
部總經理,上海眾城聚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
總監、信息技術總監兼電子商務總監、副營運長、營運長。現任中信保誠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營運長。
4、督察長
周浩先生,督察長,法學碩士。歷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職律師、副調研員,
上海航運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規總監,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現任中信保
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中信信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經理
何文忠先生,經濟學博士。曾任職於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總行,歷任金融市場部交易
員、司庫部流動性主管;於
中信證券,歷任固定收益高級研究員、投資經理助理。2018年
8月加入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中信保誠穩鴻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中信保誠
惠澤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信誠永益一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中信保誠嘉豐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歷任基金經理:
楊立春先生,自2016年9月9日至2018年10月29日擔任此基金的基金經理;
繆夏美女士,自2017年12月5日至2020年1月15日擔任此基金的基金經理。
6、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胡喆女士,總經理助理、首席投資官、特定資產投資總監;
韓海平先生,總經理助理、固定收益負責人、基金經理;
範楷先生,總經理助理、多策略與組合投資部總監;
殷孝東先生,投行部董事總經理、基金經理;
提雲濤先生,量化投資總監、基金經理;
王睿先生,權益投資部副總監、基金經理;
吳昊先生,研究部副總監、基金經理;
董越先生,交易總監。
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係。
二、 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基本情況
名稱: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中信銀行」)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9號
法定代表人:李慶萍
成立時間:1987年4月20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489.35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批准設立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國辦函[1987]14號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2004]125號
聯繫人:
中信銀行資產託管部
聯繫電話:4006800000
傳真:010-85230024
客服電話:95558
網址:bank.ecitic.com
經營範圍:保險兼業代理業務(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眾存款;發放
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髮
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
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結
匯、售匯業務;代理開放式基金業務;辦理黃金業務;黃金進出口;開展證券投資基金、
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託管業務;經國務院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
批准的其他業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
的經營活動。)
中信銀行成立於1987年,是中國改革開放中最早成立的新興商業銀行之一,是中國最
早參與國內外金融市場融資的商業銀行,並以屢創中國現代金融史上多個第一而蜚聲海內
外,為中國經濟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2007年4月,本行實現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
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設最佳綜合金融服務企業為發展願景,充分發揮中信集團金融與實業並舉的
獨特競爭優勢,堅持「以客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規經營、科技立行、服務實體、
市場導向、創造價值」的經營理念,向企業客戶和機構客戶提供公司
銀行業務、國際業
務、金融市場業務、機構業務、投資
銀行業務、保理業務、託管業務等綜合金融解決方
案,向個人客戶提供零售銀行、信用卡、消費金融、財富管理、私人銀行、出國金融、電
子銀行等多元化金融產品及服務,全方位滿足企業、機構及個人客戶的綜合金融服務需
求。
截至2019年6月末,本行在國內149個大中城市設有1,410家營業網點,同時在境內
外下設6家附屬機構,包括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銀(香港)投資有限公司、中
信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浙江臨安中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薩克斯坦阿爾金銀行。其中,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
中信銀行(國際)
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門、紐約、洛杉磯、新加坡和中國內地設有37家營業網點。信銀
(香港)投資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內設立有3家子公司。中信百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
行與百度公司發起設立的國內首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直銷銀行。阿爾金銀行在哈薩克斯
坦設有6家營業網點和1個私人銀行中心。
30多年來,本行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穩健經營,與時俱進。經過30餘年的發展,本
行已成為一家總資產規模超6萬億元、員工人數近6萬名,具有強大綜合實力和品牌競爭
力的金融集團。2019年,本行在英國《銀行家》雜誌「全球銀行品牌500強排行榜」中排
名第19位;本行一級資本在英國《銀行家》雜誌「世界1000家銀行排名」中排名第26
位。
(二)主要人員情況
方合英先生,
中信銀行執行董事、行長兼財務總監。方先生於2018年9月加入本行董
事會。方先生自2014年8月起任本行黨委委員,2014年11月起任本行副行長,2017年1
月起兼任本行財務總監,2019年2月起任本行黨委副書記。方先生現同時擔任信銀(香
港)投資有限公司、
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及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
前,方先生於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本行金融市場業務總監,2014年5月至2014
年9月兼任本行杭州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蘇州分行黨
委書記、行長;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曆任本行杭州分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副行
長;1996年12月至2003年9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歷任信貸部科長、副總經理,富陽
支行行長、黨組書記,國際結算部副總經理,零售業務部副總經理,營業部總經理;1996
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浦東發展銀行杭州城東辦事處副主任;1992年12月至1996年7
月在浙江銀行學校實驗城市信用社信貸部工作,歷任信貸員、經理、總經理助理;1991年
7月至1992年12月在浙江銀行學校任教師。方先生為高級經濟師,畢業於北京大學,獲
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擁有二十餘年
中國銀行業從業經驗。
楊毓先生,
中信銀行副行長,分管託管業務。楊先生自2015年7月起任本行黨委委
員,2015年12月起任本行副行長。此前,楊先生2011年3月至2015年6月任中國建設
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06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中國
建設銀行河北省分行
黨委書記、行長;1982年8月至2006年6月在中國
建設銀行河南省分行工作,歷任計財
處副處長,信陽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計財處處長,鄭州市鐵道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鄭州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河南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主持工作)。楊先生為高級
經濟師,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
楊璋琪先生,
中信銀行資產託管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楊先生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本行金融同業部副總經理;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任
本行長春分行副行長;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本行機構業務部總經理助理;1996
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職於本行北京分行(原總行營業部),歷任支行行長、投資銀行
部總經理、貿易金融部總經理。
(三)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2004 年8 月18 日,
中信銀行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
會批准,取得基金託管人資格。
中信銀行本著「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切實履行
託管人職責。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
中信銀行託管150隻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基金公司、
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信託產品、企業年金、股權基金、QDII等其他託管資產,託管總
規模達到9.49萬億元人民幣。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滙豐銀行大樓9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滙豐銀行大樓9
層
法定代表人:張翔燕
電話: (021)6864 9788
聯繫人:侯冉
投資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的贖回業務,具體交易細則請參閱
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網上交易網址: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2、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的其他銷售機構請詳見基金管理人官網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根據實情,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
金或變更上述銷售機構,並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聯繫電話:010-59378835
傳真:010-59378839
聯繫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俞衛鋒
經辦律師:安冬、孫睿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繫人:孫睿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
陸家嘴環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湖濱路202號企業天地2號樓普華永道中心11樓
法定代表人:李丹
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聯繫人:趙鈺
經辦註冊會計師:陳熹、趙鈺
四、基金的名稱
中信保誠惠澤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契約型定期開放式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獲得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追求基金資產的
長期穩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含國債、金融債、地方政府
債、企業債、
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
債券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
單、貨幣市場工具、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
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於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但應開放期流動
性需要,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在每次開放期前3個月、開放期及開放期結束後3
個月的期間內,基金投資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的比
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權證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開放期
內,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5%,在封閉期內,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
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以變更後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
資範圍會做相應調整。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主要通過自上而下的配置完成,主要對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國
家財政和貨幣政策、國家產業政策以及資本市場資金環境、證券市場走勢的分析,預測宏
觀經濟的發展趨勢等,並據此評價未來一段時間股票、債券市場相對收益率,在限定投資
範圍內,決定債券類資產、股票類等工具的配置比例,動態調整股票、債券類資產在給定
區間內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策略
(1)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在整體資產配置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通過考量不同類型固定收益品種的信用風險、市
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稅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資品種的利差及其變化趨勢,制定債券類屬
資產配置策略,以獲取債券類屬之間利差變化所帶來的潛在收益。
(2)普通債券投資策略
對於普通債券,本基金將在嚴格控制目標久期及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的前提下,採用
目標久期控制、期限結構配置、信用利差策略、流動性管理、相對價值配置、回購放大策
略、可轉換債券及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等策略進行主動投資。
1)目標久期控制
本基金首先建立包含消費物價指數、固定資產投資、工業品價格指數、貨幣供應量等
眾多宏觀經濟變量的回歸模型。通過回歸分析建立宏觀經濟指標與不同種類債券收益率之
間的數量關係,在此基礎上結合當前市場狀況,預測未來市場利率及不同期限債券收益率
走勢變化,確定目標久期。當預測未來市場利率將上升時,降低組合久期;當預測未來利
率下降時,增加組合久期。
2)期限結構配置
本基金將通過對央行政策、經濟增長率、通貨膨脹率等眾多因素的分析來預測收益率
曲線形狀的可能變化;在上述基礎上,本基金將運用子彈型、啞鈴型或梯形等配置方法,
從而確定短、中、長期債券的配置比例。
3)信用利差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嚴格的內部投資風險管理體系,對關注的信用債進行獨立的內部評級,
並持續動態跟蹤調整,以此作為品種選擇的基本依據。
本基金將首先根據債券發行人的長期信用評級、對外擔保情況、可能面臨巨大損失的
訴訟、過往融資記錄等進行初步的風險排查,並以此計算債券的可能違約率。符合要求的
信用債,本基金將採用不同評級序列,對長期和短期債券的信用評級進行初步評估。在初
步評級的基礎上,進一步將根據行業特徵、競爭優勢、管理水平、財務質量、抗風險能力
等因素對債券的信用評級進行重新調整,並以此作為評級的結果。對於列入考查範圍的信
用債,本基金將持續動態跟蹤,根據債券發行人自身情況的變化,動態調整信用評級。信
用利差策略的核心是各項債券信用評級差異能獲得充分的利差補償。本基金將對債券組合
總體信用評級水平予以控制,嚴格控制低評級債券的配置比例;在券種選擇上遵循「個券
分散、行業分散」的原則。
本基金通過公司內部債券信用評級體系,對債券發行人的公司治理結構、融資能力、
抗風險能力、經營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確定發行人的信用風險及債券的信用級別。
4)相對價值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對市場上同類債券的收益率、久期、信用度、流動性等指標進行比較,尋找
其他指標相同而某一指標相對更具有投資價值的債券,並進行投資。
5)回購放大策略
本基金將在控制槓桿風險的前提下,適當地通過回購融資來提高資金利用率,以增強
組合收益。開放期內,本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40%;封閉期內,本基金
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0%。
6)可轉換債券及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估值工具,選擇基礎證券基本面優良的可轉換債
券、可交換債券,評定其投資價值並以合理價格買入並持有,充分享受股票的長期增長潛
力和債券的安全收入優勢。本基金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可以轉換、交換為股
票。
(3)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策略
對於資產支持證券,本基金將綜合考慮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和質量
等因素,研究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和風險匹配情況,採用數量化的定價模型跟蹤債券的價
格走勢,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基礎上選擇合適的投資對象以獲得穩定收益。
3、股票投資策略
(1)股票二級市場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挖掘優質的上市公司,嚴選其中安全邊
際較高的個股構建投資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業的增長前景、行業結構、商業模式、競
爭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資機會;自下而上地評判企業的產品、核心競爭力、管理層、治理
結構等;並結合企業基本面和估值水平進行綜合的研判,嚴選安全邊際較高的個股。
本基金在進行個股篩選時,將主要從定性和定量兩個角度對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進行
綜合評價,精選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上市公司:1)定性分析:根據對行業的發展情況和盈
利狀況的判斷,從公司的經濟
技術領先程度、市場需求前景、公司的盈利模式、主營產品
或服務分析等多個方面對上市公司進行分析。2)定量分析: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長性、
盈利能力及其估值指標,選取具備選成長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主要採用的指標包括但
不限於:公司收入、未來公司利潤增長率等; ROE、ROIC、毛利率、淨利率等; PE、
PEG、PB、PS等。
(2)定向增發股票投資策略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資者(包括大股東、機構投資者、自然人等)非公開
發行股票的融資方式。本基金將過宏觀經濟、行業分析、實施定向增發公司的定增條款和
基本面深入研究基礎上,利用定向增發項目的事件性特徵與折價優勢,優選具有較高折價
保護並通過定向增發能夠改善企業基本面與經營狀況的定向增發股票進行投資。
4、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策略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於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本基金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資主要以對衝投資風險或
無風險套利為主要目的。基金將在有效進行風險管理的前提下,通過對標的品種的基本面
研究,結合衍生工具定價模型預估衍生工具價值或風險對衝比例,謹慎投資。
在符合法律、法規相關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謹慎原則確定本基金衍生工具的
總風險暴露。
5、開放期投資安排
在開放期內,本基金將主要採用流動性管理策略進行基金投資管理。基金管理人將採
取各種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運作安排,防範流動性風險,滿足開放期流動性的需求。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本基金可以相應調整和更新相關投資策略,並在招募說明書更新
或相關公告中公告。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證綜合債指數收益率*80%+一年期銀行定期存款收益率
(稅後)*20%。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屬於證券投資基金中的較低風險品種,其長期平均預期風險和
預期收益率低於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於貨幣市場基金。
十一、基金投資組合報告(未經審計)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
遺漏,並對本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託管人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於2020年4月21日覆核了本招
募說明書中的投資組合報告,保證覆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的財務數據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1. 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佔基金總資產的比
例(%)
1
權益投資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2,042,095,976.32
95.40
其中:債券
2,042,095,976.32
95.40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
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59,249,489.00
2.77
8
其他資產
39,105,369.37
1.83
9
合計
2,140,450,834.69
100.00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境內投資股票。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資股票。
3.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1)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境內投資股票。
4.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1
國家債券
-
-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366,476,000.00
23.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
-
4
企業債券
1,058,849,500.00
68.75
5
企業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567,373,000.00
36.84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987,476.32
0.06
8
同業存單
48,410,000.00
3.14
9
其他
-
-
10
合計
2,042,095,976.32
132.59
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
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債券數量
(張)
公允價值
(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
比例(%)
1
112675
18廈貿Y1900,000
92,421,000.00
6.00
2
1520032
15洛陽銀行二級
900,000
91,512,000.00
5.94
3
155266
19建集01800,000
83,488,000.00
5.42
4
1721042
17瑞豐農商二級02
800,000
82,480,000.00
5.36
5
136607
16寧安01800,000
80,976,000.00
5.26
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進行貴金屬投資。
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投資範圍不包括股指期貨投資。
2)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投資範圍不包括股指期貨投資。
10.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投資範圍不包括國債期貨投資。
2)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進行國債期貨投資。
3)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投資範圍不包括國債期貨投資。
11.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 基金投資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
責、處罰說明
本基金本期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
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
2) 聲明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庫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30,434.70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39,074,934.67
5
應收申購款
-
6
其他應收款
-
7
待攤費用
-
8
其他
-
9
合計
39,105,369.37
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5) 報告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1.11.5.1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資,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6)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捨五入原因,投資組合報告中市值佔淨值比例的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
盈利。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
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基金業績數據截至2020年3月31日。
(一) 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階段
份額淨值增
長率①
份額淨值
增長率標
準差②
業績比較
基準收益
率③
業績比較
基準收益
率標準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10月12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1.96%
0.05%
1.83%
0.04%
0.13%
0.01%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12月31日
6.01%
0.04%
4.03%
0.04%
1.98%
0.00%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3月31日
2.32%
0.07%
2.14%
0.08%
0.18%
-0.01%
2018年10月12日至
2020年3月31日
10.67%
0.05%
8.26%
0.05%
2.41%
0.00%
(二) 基金累計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注:1、本基金建倉期自2016年09月09日至2017年03月09日,建倉期結束時資產配置
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規定。
2、本基金轉型日期為2018年10月12日,截至報告期末,本基金轉型未滿一年。
十三、費用概覽
(一) 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7)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8)基金的帳戶開戶費用、帳戶維護費用;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2.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5%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3%÷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
核對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首日起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
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1%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
下:
H=E×0.1%÷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
核對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首日起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提取,基金
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
的,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9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
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按照《信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
金合同》相關標準執行;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基金份額申購費用由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
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
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
2、基金份額的場外申購費率如下:
單筆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申購費率
M < 100萬
0.8%
100萬 ≤ M < 200萬
0.5%
200萬 ≤ M < 500萬
0.3%
M ≥ 500萬
1000元/筆
(註:M:申購金額;單位:元)
基金份額的場內申購費率由基金銷售機構參照場外申購費率執行。
3、基金份額的場外贖回費率
本基金贖回費用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該部分基金份額的時間分段設定,具體贖回費
率結構如下:
持續持有期(Y)
贖回費率
Y<7天
1.5%
7天≤Y<30天
0.5%
Y<30天
0.5%
30天≤Y<1年
0.3%
1年≤Y<2年
0.15%
Y≥2年
0
註: 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基金份額的場內贖回費率,對於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贖回費率為1.5%,其餘贖回費
率為固定值0.3%。
從場內轉託管至場外的基金份額,從場外贖回時,其持有期限從轉託管轉入確認日開
始計算。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
收取。對於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應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於持有期不少於
7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應按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25%歸入基金財產,未計入基金財產的
部分用於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
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範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
基金促銷計劃,針對投資人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在
對存量份額持有人無實質不利影響前提下,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
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
7、辦理基金份額的場內申購、贖回業務應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
限責任公司的有關業務規則。若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券
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對場內申購、贖回業務規則有新的規定,則按照新規定執行,無須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
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
金實施的投資管理活動,對原《
中信保誠惠澤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
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對相關內容進行了說明;
2.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對「主要人員情況」進行了更新;
3. 在「基金託管人」部分,對「基金託管人情況」及「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進行
了更新;
4. 在「相關服務機構」部分,對「其他銷售機構」進行了更新;
5. 在「基金的投資」部分,對「基金投資組合報告」進行了更新;
6. 在「基金的業績」部分,對基金業績進行了更新。
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