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希望相關部門能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代,給違法者應有的懲罰
這幾天,因為問題疫苗的事,家長們炸了,恐慌、憤怒情緒不斷蔓延。朋友圈裡,憤怒的人們用刷屏表達著憤怒。
梳理近幾天的新聞,事件起初看起來並不複雜。
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告:國家藥監局根據線索組織檢查組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生產現場進行飛行檢查。檢查組發現,長春長生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GMP)行為。根據檢查結果,國家藥監局迅速責成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長春長生相關《藥品GMP證書》。通告稱,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
7月16日,長生生物發布公告,表示正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實施召回。
7月17日,長春長生發聲明稱,此次所有涉事疫苗尚未出廠銷售,所有已經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註冊標準。然而,長春長生單方面的質量保證並不能給公眾信心,尤其是近幾年使用過其疫苗的人們,擔憂情緒日漸積累。
7月18日,山東疾控中心發布信息,宣布山東省已全面停用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人用狂犬病疫苗。
此時,事件的發展似乎仍在可控範圍。但僅僅兩天後,輿論徹底失控。
7月20日,吉林省食藥監局的一紙行政處罰公示,徹底將公眾的早已鬱積多日的憤怒情緒引爆:長春長生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白百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檢驗結果[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按劣藥論處。這條處罰信息,針對的是2017年11月的一起違法事件。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各一批次共計65萬餘支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食藥監總局已責令企業查明流向,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經檢查,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計252600支,全部銷往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疫苗共計400520支,銷往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銷往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人命關天,不少人「中招」,打了疑似問題疫苗。如有人因為被家裡的貓撓了一下,打了由長春長生生產的狂犬病疫苗。還有一位媒體同行,採訪中被動物抓傷,同樣使用了這一廠家的疫苗。
他們的疑問其實代表了此次問題疫苗事件公眾的普遍擔心。
1、「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的具體情況是什麼?生產記錄造假對涉事疫苗實際功效有何影響?
2、現在是全面停用了,之前打過的呢?管用麼?
3、不管用應該採取什麼措施?既然打了假的,退錢麼?怎麼賠償?
4、狂犬病發病就會百分百死亡,打了假疫苗沒有消滅病毒,人死了,這事如何認定,如何處理?
圖據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而百白破疫苗的「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也讓家長們憂心忡忡。由於百白破疫苗大多接種給六歲以下的嬰幼兒,家長們的憤怒也就不難理解。他們關心:
1、問題疫苗無效的同時,會否對孩子身體產生不利影響?
2、自己的孩子還是否需要補種?
3、對於此類多次出現疫苗安全問題的企業,難道僅僅罰款幾百萬元就過關了?
更惡劣的後果仍在不斷顯現。有公眾對國產疫苗的安全性產生普遍懷疑,剛剛從兩年前「過期疫苗」案中緩慢恢復的信任似乎又要重回谷底;有自媒體順藤摸瓜,挖掘出長春長生、武漢生物、北京民海三家疫苗生產企業之間的疑似關聯,很多人「細思恐極」;有人已經對疫苗本身產生不信任感,對接種疫苗有了排斥情緒。種種輿情不斷冒出,真相和謠言齊飛,公眾在這些信息中憤怒、恐懼、迷失,很多人甚至懷疑,這其中是否還有不可告人的利益鏈條。
事實上,在2017年11月5日時,山東疾控中心曾針對當時情況,發布了《效價指標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相關問題解答》,對於公眾關心問題有一個初步的回應。
如今的局勢,則要求疾控等部門必須及時給出更有說服力的回應和更有力的行動。
截至人民日報微博及人民日報山東分社微信東嶽客發稿時,尚未見到相關部門的最新回應。我們期待新的一周有個好的開始,也希望相關部門能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待,給違法者應有的懲罰。
檢察日報:
疫苗造假這麼大的事不能僅僅"致歉"了事
7月17日,長春長生發布聲明,表示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並「深表歉意」。對此,很多人表示,這麼大的事不能僅僅「致歉」了事,應該「治罪」。那麼,長春長生是否應該「治罪」?對此,檢查日報的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學者。
生產記錄造假的疫苗是假藥嗎?
記者了解到,藥品管理法第101條明確規定疫苗屬於藥品: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藥品等。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阮齊林指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長春長生生產的狂犬疫苗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也印證了我國將狂犬疫苗認定為藥品。
那麼,生產記錄造假的疫苗是否就是假藥呢?藥品管理法第48條規定,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為假藥。阮齊林表示,假藥所指「成分不符」是指成分種類不符,而不是成分含量不達標。
記者了解到,生產記錄是產品的基本標籤和檔案,不僅記載著企業的生產過程,而且也記錄著產品的原材料、配製、成分、性能以及生產日期、銷售去向等產品基本信息。「生產記錄造假的具體情況如何,關乎涉案狂犬疫苗是不是假藥的認定。」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說,長春長生涉案疫苗生產記錄造假的具體情況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如果涉案狂犬疫苗在有效成分的種類上造假,那就應當認定為假藥。」阮齊林表示,如果涉嫌更改有效期或生產批號、降低有效成分的含量,則應依藥品管理法第49條認定為劣藥。
沒引起不良反應就能免除法律責任?
雖然針對生產記錄造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對長春長生進行了行政處罰,但該企業聲稱的該公司所有狂犬疫苗「沒有發生過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不良反應事件」,也不能排除該企業有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性。
劉俊海介紹,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該罪在犯罪形態上屬危險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3條規定,經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鑑定,生產、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141條規定的「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貽誤診治的;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一旦涉案疫苗不含生產記錄所標明的有效成分,那麼潛在接種者將面臨生命危險。」阮齊林表示。
記者了解到,長春長生的涉案狂犬疫苗並未上市銷售,其生產記錄如果只是成分含量造假或者更改有效期,那麼該狂犬疫苗按有關規定屬於「劣藥」。
阮齊林告訴記者,刑法上的生產、銷售劣藥罪屬於實害犯,要求已經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才能構成犯罪。「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未造成嚴重危害的,不構成生產、銷售劣藥罪,但如其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根據刑法第149條的規定,應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阮齊林表示,雖然長春長生沒有銷售行為,但是根據《解釋》第2條,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刑法規定的銷售金額3倍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只要涉案狂犬疫苗貨值達到15萬元,即可認定長春長生構成生產偽劣產品罪。
如果長春長生涉案狂犬疫苗的生產記錄造假不涉及藥品管理法第48、49條所列項目的造假,而是其他一般生產記錄造假,阮齊林表示,這種情況下長春長生將不構成犯罪,但是生產記錄造假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行政責任是免不了的。
如何規範藥企誠信生產?
據了解,長春長生已不是第一次被點名通報了。2017年11月3日,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在樣品抽樣檢驗中檢出長春長生生產的批號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
「藥企為何會屢教不改?關鍵在於藥企的違法成本太低,罰了款、換個藥名又繼續經營。」劉俊海說,要達到處理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果,就必須抓住典型,依法從嚴處理。一旦長春長生構成刑事犯罪,除了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還要嚴格落實行業禁入制度。
記者了解到,藥品管理法第75條明確規定,從事生產、銷售假藥及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除了嚴格落實對藥企的監管,政府相關部門還要積極引導藥企樹立安全至上、誠信經營的理念,提升疫苗生產企業的公信力和核心競爭力。」劉俊海表示。
廣東省疾控中心:
廣東無長春長生涉事批次百白破疫苗
如果說二類自費苗狂犬病疫苗受眾面相對小,那麼一類免疫規劃苗百白破影響就大了,因此,在市民群眾中引起很大反響,家長「回家翻本」的恐慌情緒表達很多。
為此,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向廣東省疾控中心求證相關情況,獲得權威回應:
「廣東未採購長春長生批號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廣東無長春長生涉事批次狂犬病疫苗」。
1.廣東是否有涉事批次疫苗?涉及數量多少?
答:國家藥監局7月15日緊急發布通告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規行為,違法違規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目前,這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廣東省沒有涉事批次疫苗。
2.已接種對象,是否出現異常?是否接到異常反應的反饋?
答:目前並未發現接種狂犬疫苗後不良反應發生率異常的情況。
3.廣東地區可接種的狂犬疫苗有多少品規,如涉事批次疫苗回收後,對犬傷者接種預防的影響多大?是否有其他的疫苗可以替代?
答:廣東地區可接種的狂犬疫苗有12個品規,包括長春長生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吉林長春長生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全部實施召回,我省有其他品規的疫苗可以替代,可以滿足犬傷者的接種預防。
4.如未接種完全療程的傷者,跨品規接種狂犬疫苗,後果如何?
答:跨品規接種狂犬疫苗,預防效果一樣,繼續按照原接種程序接種即可。
5.廣東可以接種狂犬疫苗的單位有哪些?
答: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設立的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門診可接種狂犬疫苗。市民也可在廣東省疾控中心官網、「廣東疾控」官微上查詢到我省狂犬病暴露後醫學處置門診有關聯繫方式。
6.最新發布的百白破疫苗處罰決定,廣東是否有長春長生公司批號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
答:2017年11月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布了在藥品抽樣檢驗中檢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
經核實,廣東省未採購該公司生產的該批次(批號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
南方+:
疫苗打還是不打?還得打!
長春長生等國內排位靠前的疫苗生產企業被曝出諸多問題,動搖的是人們對國產疫苗的信任。不過,是否就因此乾脆不打疫苗呢?
事實上,千萬不能因為某些公司某些批次疫苗出現問題,而「因噎廢食」,這樣傷害的是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歷史上,在英國就曾發生過大範圍的「疫苗抵制」,結果無一例外地導致疫情的爆發。
今年正好是我國實施免疫規劃政策40周年。國家衛健委相關司局負責人毛群安介紹,通過40年的努力,實施免疫規劃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2000年,我國實現了消滅脊髓灰質炎的目標。2014年,5歲以下兒童B肝病毒表面抗原攜帶率降至0.32%。2017年,A肝報告發病率由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前的5.98/10萬降至1.37/10萬,降幅為77.1%。多種疫苗針對傳染病發病率降至歷史最低水平。
再拿這次也涉及到的百白破疫苗來說,國內疫苗的保護效果仍然是值得信任的。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介紹,百白破疫苗自上世紀70年代納入計劃免疫以來,百日咳、白喉、破傷風發病率持續下降,從2007年至今沒有白喉病例報告,百日咳年發病率由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100/10萬-200/10萬),降至目前的0.5/10萬以下。
和食品一樣,疫苗也存在一定製備風險,在生產、運輸、儲存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問題疫苗」。而我國對疫苗的質量安全管理有一系列嚴格的保障措施。
此前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省疾控中心專家就表示,目前我國的疫苗評價標準和安全性指標,已接近甚至超過了國際標準,部分標準高於歐盟標準。在國產疫苗與進口疫苗的比拼中,無論安全性還是免疫有效性,都不會有明顯的差異。
疫苗是如何監管的?
省疾控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疫苗的生產製造過程中,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對企業的生產、製造標準都有明確要求,疫苗在獲得註冊前必須經過嚴格的動物實驗和臨床研究,並在疫苗上市使用前實施嚴格的批籤發制度。
此外,國家藥品監管部門還會對已經上市的疫苗進行抽檢。《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等明確規定了疫苗冷鏈儲存、運輸和冷鏈監測的要求。
在疫苗生產環節,食藥監部門不僅對產品是否合格進行檢驗,同時對企業生產行為是否合規進行嚴格的檢查。如果企業生產行為有不符合規範的地方,即使產品檢驗合格也不允許上市。
在疫苗上市環節,我國對於疫苗的上市檢驗執行批籤發制度。每一批疫苗都要經過批籤發,除了企業出廠檢驗之外都要經過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的批籤發後,才能上市銷售和使用。
在疫苗存儲環節,需要在冷鏈上進行運輸和存儲。食藥監部門會通過平時監管,避免這些環節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具體是對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包括用的原輔材料、生產過程,以及儲存條件是不是有任何的異常信號,都會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