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財新網的特稿報導《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

2020-12-12 小香豬的雜談屋

我的朋友巴門上校在柏林說:

《財新網》一開始所致力於爭取的讀者叢以及服務的對象(金主),本來就是鮑毓明之流的金融經管界精英。

不過,由於需要營造輿論,《財經網》才渲染某些liberal傳播理念來吸引一些中下層小布階層,以此來為其製造的輿論造勢。

此外,《財新網》又瞄準小布當前急尋價值認同的心態,進行有償付費閱讀,以此區別於大眾性的免費閱讀,從而讓一些小布能夠由此獲得區別於普羅大眾(群氓)的「眾醉我醒」特立感(有消費—符號主義內味)。

可惜,這次《財新網》記者宛蘇文對鮑毓明的共情報導,擊碎了這一特立感,如某位付費豆友所言,有吃了屎的感覺。

總之,一旦小布階層和金融經管界精英產生利益上或價值上的衝突,《財新網》肯定站在金主及其階級一邊。對《財新網》而言,這無可厚非,你不懂、不理解宛蘇文的報導,是你不夠精英!

他這裡說了一個特別有趣的事情:資本體系供養的學術/傳媒共同體實際上不厭其煩的表達的是對政治極化的厭惡,無論是左還是右——由此顯得非常理客中,並對程序正義有百般維護。

他們厭惡的實際上是迫切改變的衝動,無論這個衝動來自何方。歷史讓他們相信,無論列寧還是小鬍子,都是不可接受的。

自由派語境與其說是某種政治信仰,不如說是穩定劑和解壓閥,在西方你能更明顯的看到這個趨勢,我們這邊其實還好一些,但也有一些特色產物。

比如在國內就是自由派精英說metoo像文革了,metoo確實像文革,所以最後就變成了對文革本身的評價了——它到底好不好?

達利歐和巴菲特一直想帶頭繳造反稅而不得,因為他認為安全持有150億比持有500億更重要,畢竟二者其實已經沒有消費能力上的差異了,這時候穩定更重要。

比較可悲的是,當我們理解這個邏輯的時候,多數時候已經變成一個不希望一切出清的中年人了。

折中的話,託爾斯泰一生都面臨這個問題,在貴族生活和自責的痛苦中搖擺不定,臨死才四散家財——已經算難能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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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指的就是財新網最近的一篇特稿文章《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如果財新網的這篇報導只是一個文人憑藉想想而書寫的一派胡言的話,帶師兄也許還沒有這麼憤怒。但是,它比一派胡言還要嚴重,還要荒唐,因為它缺乏最近本的道德立場和同理心,用想像的邏輯鏈來為鮑毓明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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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發布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養女案有了權威結論,核心是如下三點:1、女方韓某某「李星星」並非未成年人,實際生於1997年,見鮑某某時已年滿18周歲。」這一燃點信息原來完全是虛假的——不是養女、不是幼女、不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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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梳理45起性侵事件報導,讓我們聊聊真相與邊界丨特別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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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事件關於高管鮑琉明性侵養女一案,就鬧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鮑某未構成性侵,養女心機不一般。就在眾人關注著這件事情的時候。北京時間9月17日,鮑某性侵養女一案,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的通報下,也終於是解開了案件的真相。
  • 關於鮑某某性侵「養女」案, 通報來了!鮑某某被驅逐出境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
  • 官方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養女案:現有證據不構成性侵犯罪
    中新網9月17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
  • 「鮑毓明性侵養女案」真相曝光,令人震驚
    今日,鮑毓明性侵養女案終於迎來了最終的調查結果針對以上調查,司法機關最終做出判決:鮑毓明不構成性侵,但是違反了律師執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所以做出吊銷鮑毓明律師職業證書並驅逐出境的處理。因為鮑毓明性侵案,在網上的熱度持續不退,也是公眾希望,以群眾的力量,去對抗像鮑毓明這樣的精英犯錯,可能帶來的的社會不公。包括醬姨,也曾在幾個月前,寫過鮑毓明性侵案的文章,希望能夠為社會正義,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然而今日,警方通報的結果,卻讓不少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都打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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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女方李星星真實年齡已滿22歲,兩人實際為同居關係,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鮑毓明對李星星有虐待及性侵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