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一大片罵罵咧咧的聲音,因為剛出了條新規定: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字面意思,就是關於學校的最低畢業條件沒了,由你的導師直接判定能否畢業,你前半輩子二十載寒窗苦讀的檢票站性質變了。
顯然這群人沒有體會到官方的良苦用心,所以在網上逼逼賴賴,就這,噴哥建議你還是別讀研了,免得給自己找不痛快。
給導師自主決定碩士、博士能否畢業,最起碼有三大好處。
1、減少什麼研究生跳樓自殺、跳河自殺的概率。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的研究生興起了一股跳樓和跳河的風氣。他們自以為以此和導師博弈,可實際上卻如同一隻蠢狗。跳樓能傷害到他們的導師嗎?顯然不能,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他們也就摧殘了一下自己的父母。導師照樣該玩玩,該睡睡,他就在那兒看著,你別說跳河了,跳海也沒用。
為了此類蠢材,特意頒發提案,徹底消除研究生和導師博弈的機會。什麼跳樓跳海跳茅坑一律歇菜,碰到極品導師你就只能認命,或者祈禱他把你當個臭屁放了。
此其妙之一。
2、賦予社會美好形象感。
凡事有對比,才能高下立判。現在國外大家都知道,被疫情搞得那是烏煙瘴氣七零八落。結果你把眼光往國內看,簡直大同有木有?什麼美利堅、日不落、艾歐尼亞德瑪西亞的,你瞅瞅我們,都實現「理想個體」了。
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給導師自主決定碩士、博士能否畢業的首要前提條件,那就是導師和學生屬於合格合規的理想個體。
什麼是「合格合規的理想個體」,簡單點,一是導師有崇高的師德;二是學生有遠大的抱負。就是因為導師公平公正,學生努力上進,所以我們才有底氣來一梭子「自主決定」。
老美要死要活,我們風平浪靜,看到沒,這就是差距。
3、減少學校的法律負擔
某個學校某個研究生論文作假抄襲了怎麼辦?連帶著那個學校的名聲一起拉胯,甚至還說不定被起訴。這叫連帶。
可一旦實現了這種師門,還有連帶一說嗎?導師跟學生那是私人關係,學生出去了以後那叫自立門戶,從始至終跟學校本身沒有半毛錢關係,作假抄襲憑什麼找到學校的身上?
綜上,說明這是一個好策,可有些人硬是想不明白,就像他們想不通打火機真正的用處,其實除了點菸,還能給研究生們的墳頭點香!但鑑於近期我們社會上發生了一些小小的「研究生不快事件」,噴哥還是給諸位家有讀研學生或者正在讀研的學生提供一點小小的建議。
老導師比年輕的導師更具選擇的價值,因為茅臺和中華是可預估損失;女導師比男導師想來要更加合適,寵愛肯定比刁難來的放肆;窮導師比富導師更需銀兩加持,人民幣換成美元誰能把持…
最後,為這個專門研究出來的賣身契式研究生慶賀吧,我相信在這個新規下,新一批的研究生一定是更有錢的公子哥、更漂亮的姑娘們。二三十年後,這第一批的導師就是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