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協稱「充值卡到期不退錢」屬霸王條款

2020-12-18 搜狐網

  "充值卡到期不退錢"屬霸王條款

    市消協劍指電信運營商 稱手機充值卡本不應設置有效期

  本報訊 (記者袁國禮)昨天,繼對首批5種霸王條款進行公開點評後,市消協再次將矛頭對準電信運營商,稱手機充值卡不應設置有效期,更不應該規定充值卡到期後不退餘額,這兩條規定均屬霸王條款。

  市消協認為,手機帳戶餘額的所有權屬於消費者,「服務到期餘額不退」違反了《合同法》規定的公平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屬無效。

  電信運營商條款

  1

  條款

  不同面值的充值卡有效期不同,有效期從充值之日起開始計算。首次充值後,帳戶狀態進入帳戶生命周期,主要包括有效期、充值期和鎖定期三個時間段。用戶在有效期內可自由進行通話。有效期滿帳戶餘額小於等於零時進入充值期,若帳戶內仍有餘額,則可接聽電話。在鎖定期間內,無論帳戶是否有餘額,均不能呼出和接聽任何電話,且不能自行使用充值卡充值,必須攜卡到營業廳進行解鎖後充值。如果帳戶鎖定期內仍未充值,鎖定有效期過後,號碼將會自動註銷,號碼註銷後,帳戶中的餘額不再返還。

  2

  條款

  本卡不提供申請銷號以及退餘額服務。

  消協點評

  1

  手機帳戶餘額所有權應當歸屬消費者

  市消協表示,電信運營商為充值卡設定有效期,有效期結束,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即終止。電信運營商提供了通信服務,應當扣除已消費的手機帳戶中的預付話費,當運營商提供的服務終止後,如果帳戶內還有話費餘額,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該餘額並沒有因運營商提供服務而被扣除,沒有發生法律規定上的轉讓,該餘額的所有權仍然為消費者所有。

  2

  「服務到期餘額不退」違反公平原則

  市消協表示,商家單方制訂「服務到期餘額不退」條款,並將自己的觀點強加給消費者,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與《合同法》的立法原則相違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作了類似規定。這一規定明顯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支配自身權益的權利。

  3

  電信運營商佔有話費餘額沒有合法依據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運營商應將餘額返還給消費者。若拒絕返還,則構成對消費者權利的侵害。

  4

  「服務到期餘額不退」違反政府部門有關規定

  市消協表示,根據2004年信產部《關於規範電信服務協議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為用戶設定的義務,未經用戶同意的,不得成為服務協議的組成部分。

  此外,2007年,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關於用戶手機銷戶要求餘額退現金申訴處理的回覆(信電簡[2007]85號)》中也明確指出:「手機帳戶餘額歸用戶所有,當用戶要求對帳戶內金額進行支配使用時,通信運營企業應切實履行其配合義務,向用戶退還帳戶內餘額」。電信運營商的做法明顯違反了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5

  電信運營商應積極保障消費者話費餘額權利的實現

  市消協表示,電信運營商應按照有關規定取消設置話費有效期,確有需要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應設置提醒及餘額退還服務,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消費者及時行使權利,以避免消費者不知情或者怠於行使自身權利。

  此外,電信企業還應完善帳戶話費餘額的處理方式,在服務期滿後,應當設定多種退返話費餘額的途徑,並允許消費者作出自由的選擇。

(責任編輯:UN008)

相關焦點

  • 霸王條款?場地合同將到期,泉州「蟲蟲樂園」充值卡餘額逾期無效
    最近,有市民發現,泉州青少年宮內的「蟲蟲樂園」,因場地合同即將到期,通知充值客戶在6月15日前消費完。他們擔心,自己卡內錢沒用完,到時候遊樂園關門了,卡內餘額該怎麼處理你呢?在泉州青少年宮「蟲蟲樂園」的入口處,有一份通知,上面稱「因場地合同即將到期,請2019年之前在泉州市青少年宮蟲蟲樂園辦卡的顧客,在2019年6月15號前消費完」,通知時間為今年1月份。微信公眾號裡,也有一份類似通知,並稱卡內餘額逾期無效。不過,在園內的服務臺和部分設施上,依然張貼著各類充值優惠信息。
  • 米其林餐廳開瓶費一瓶200元,霸王條款為何還盛行?
    富春居餐廳商家稱設低消防止佔用資源商家為何設置低消、開瓶費?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餐廳負責人稱,主要是為了防止有人無理佔用有限的包間資源。「酒店的包間就這麼幾個,預訂也比較火爆,所以我們只能設置一個基本的門檻。」這位負責人說:「否則有人佔用一個大包間卻只點兩三個菜,我們沒法控制。」
  • 蘋果保修期內只換不修被指霸王條款
    蘋果保修期內只換不修被指霸王條款   保修期內只換不修 蘋果被指「霸王條款」 省消委會稱目前還沒有接到類似投訴  用了兩個月的iPhone4s壞了,卻被告知保修期內只換不修……怕換回來的手機是翻新機,成都的羅小姐很焦慮。
  • 媒體例舉八大常見「霸王條款」:伴隨中國人一生
    市消協指出,遇到「霸王條款」,消費者群體經常是只能自認倒黴,花了冤枉錢還受窩囊氣。  本報特別挑選了一些常見的霸王條款、較多見的霸王條款案例,以虛擬人物、案例、盤點、座談的形式展現出來,以為提醒。  上月13日,距離去年11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施行《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正好3個月,也是北京市工商局給予商家3個月期限自查糾正「霸王」格式條款結束的時間。
  • 濰坊皇家美孚蛋糕店充值卡換新 不能充值餘額不退
    濰坊皇家美孚蛋糕店充值卡換新 不能充值餘額不退   9月16日,濰坊市民於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在皇家美孚買蛋糕時,被告知自己的充值卡餘額不足且不能繼續充值,只能用現金支付,而卡上的餘額不退還。「我必須從這個店裡買東西的價格與卡中的餘額相當,才能把裡面的錢全部花出來。」
  • 教育機構因消費者違反合同拒絕退費,消協:涉嫌霸王條款
    撫順市消協認為,教育機構制定規定時沒有考慮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提出解約退費,其行為屬於先期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給付違約金,但是違約金的數額不能畸高於實際損失,否則有悖於「違約責任的補償原則」。根據《合同法》《合同法司法解釋(二)》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其規定涉嫌「霸王條款」,消費者有理由要求教育機構退還不合理、多餘的違約金。
  • 網訂酒店「不可取消」成行業普遍現象 是否屬霸王條款?
    針對為什麼會設置不可取消條款這種現象,酒店和平臺方都給出了一定的解釋,七天酒店向記者透露說,七天不能取消的只有一種情況,就是活動房,包括每天少量的特價房和免費房。飛豬方面則透露,賣家設置不可取消、限制取消的原因,常見的有限時優惠價、節假日等房源緊張,以及距離入住日期很近等。  所謂的「不可取消」條款,算不算是霸王條款?
  • 是「霸王條款」嗎?
    半島記者 肖玲玲 通訊員 姜峰 李遵峰近日,青島市南區市場監管局中山路所收到消費者劉先生的投訴,稱其購買的用餐券因超過有效期被店家拒絕使用。經調解,店方同意劉先生仍可憑「過期」用餐券在該快餐店消費,雙方爭議解決。
  • 消費留痕,向「霸王條款」說不!
    其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霸王條款」泛濫,經營者濫用「最終解釋權」。據介紹,「霸王條款」主要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在合同或卡面中明確註明「一經售出,概不退換」、「本店保留對此卡的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等內容;二是經營者濫用「最終解釋權」,對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任意解釋、強制消費、增設優惠條件等。
  • 常州一飯店設置最低消費 市民投訴霸王條款
    李女士覺得這是霸王條款,和友人憤然離去。為防止其他消費者上當,她向新北消協舉報。新北消協西夏墅分會工作人員到該飯店核實,經現場調查,該飯店的確存在包廂最低消費情況,小包廂最低消費188元,大包廂最低消費388元。《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
  • 北京餐廳霸王條款依舊 工商部門稱可舉報(圖)
    在港麗餐廳的玻璃上仍然寫著「嚴禁食用外帶食品及飲料」的字樣/法制晚報記者 巴芮  法制晚報訊(記者 巴芮) 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北京市餐飲行業常見的包括「禁止自帶酒水」、「限包間最低消費」等在內的6種「霸王條款」,
  • 特價景區聯票失效不退錢 消費者維權半個月較真到底
    原標題:特價「景區聯票」失效還不給退錢 消費者維權半個月較真到底  維權經過  接連投訴卻不管用,消協介入後終於退錢  陳女士撥打聯票公司留在明信片背面的兩個電話。記者掃描票上的二維碼發現,聯票公司企業全稱為「超旅票務代理(上海)有限公司」,註冊地在上海。
  • 特價「聯票」失效還不退錢 消費者維權半月較真到底
    維權經過  接連投訴卻不管用,消協介入後終於退錢  陳女士撥打聯票公司留在明信片背面的兩個電話。記者掃描票上的二維碼發現,聯票公司企業全稱為「超旅票務代理(上海)有限公司」,註冊地在上海。陳女士首先撥打的是400「服務熱線」,對方告知需要下載APP再看怎麼處理,陳女士發現註冊這家公司APP需要上傳大量個人信息並綁定手機號,就沒有照做。
  • 在線教育平臺退款難調查:霸王條款頻現,虛擬幣代替現金變相不退費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分析稱,不少在線教育平臺往往是通過智慧型手機完成籤約及購買過程,購買環節設計得非常便捷,課程介紹也往往突出優惠信息和師資優勢,但在展示合同方面巧妙地做了規避或隱藏。「一般的合同有7-8頁之長,手機放大不方便,普通消費者難以每句話都讀到。」「交錢容易退錢難」,這並非張宇一個人的感受。
  • 廣東最大健身俱樂部突結業 消費者要求退錢遭拒
    羊城晚報曾於今年 5 月 9 日獨家曝光廣東最大健身俱樂部 「力美健」《會員守則》涉嫌「霸王條款」。9月5日,在省工商局的敦促下,《會員守則》的九個「霸王條款」實現修正。  然而,近日有消費者向羊城晚報爆料稱,力美健廣州天河北會所倒閉後,商家給2000多天河北會員開出的補償條件仍然是一個單選題:只能轉移到別的力美健會所繼續上課。  目前,已有近30名力美健會員聯合向廣州12315投訴,要求力美健退還所剩餘款,但力美健方面態度強硬:「要退錢絕無可能。」
  • 消協:銀行開戶強行辦卡屬「霸王行為」
    新華社呼和浩特6月16日專電(李富、紅博)「銀行工作人員告訴我,開戶不辦存摺,只辦儲蓄卡」「辦卡要交年費,不辦又不給存摺」……最近,不少內蒙古赤峰市市民反映,他們到銀行開戶時遇到了這樣的尷尬。    儘量開卡,辦存摺須說明「特殊原因」。
  • 公交車多投錢不退不找零錢,到底算不算霸王條款
    公交車多投錢不退不找零錢,到底算不算霸王條款公交車現在在我們生活中常見的交通工具,給我們生活也提供了很多方便。特別是上班族因為要上班公交車可以到達上班的地方還直達可以完全的說公交車給上班族還有老人的喜愛,那麼有人問題出現看,有人說公交車多投錢不退不找零錢,到底算不算霸王條款。
  • 停機5年欠費8000,中國電信霸王條款何時休?
    中國電信稱:王女士2014年辦理的是189元套餐,同時贈送一部1895元的手機,該手機是合約機,沒有使用也需要繳納相應的費用。未按時繳費就會產生滯納金。移動、電信不一樣記者就手機欠費後是否繼續扣費和自動銷號等問題採訪了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兩家公司相關人員。
  • 新消法仍難禁霸王條款:溫莎KTV禁止自帶酒水
    記者 唐俊 攝  《新消法》禁設最低消費、包廂費 記者調查:部分餐館包廂費變座位費    (三湘都市報)KTV唱歌不能自帶酒水,飯店包廂最低消費588元……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正式施行,屆時這些霸王條款均成為違法行為。
  • 彼酷造型會員卡打折退款被指霸王條款
    近日,長沙市民李女士怒訴長沙彼酷造型(英韜店)的霸王條款,發起維權。 3·15臨近,在消費過程中,如果您也有李女士類似的遭遇,可以在華聲在線消費投訴欄目(http://315.voc.com.cn/)反饋信息,記者將在第一時間為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