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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長:借款人去世,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11月3日,天長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借款人因病去世,擔保人承擔還款義務的保證合同糾紛案。2016年10月,俞某因建房缺資金,向天長市某農業專業合作社(下稱合作社)借款1.5萬元,約定借款期一年,月利率1.5%,按季付息,期末還款,繆某提供擔保。2017年12月,俞某在給付8個月利息後因病去世,本金及餘息未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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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人死了擔保人如何承擔責任
擔保人是指為了保證主要債務按時履行而加入債權債務合同的人。一般來說,擔保人只有在借款人不償還時才負責,但如果借款人死亡,擔保人需要負責嗎?借款人死亡的擔保人有責任嗎?擔保是指當事人為了使債務人按照法律或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履行債務而實施債權的法律制度。擔保一般由當事人雙方籤訂擔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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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守信守誠促借款人主動還款 擔保人送來錦旗表謝意
2009年,劉某作為擔保人,為他人的借款提供擔保。後因借款人到期未能償還借款,債權人便將借款人、劉某以及其他擔保人作為被告,向湛河區法院提起訴訟。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法官積極與各方當事人溝通,尤其是做好借款人的釋法析理工作,鼓勵借款人守信守誠,主動承擔還款責任,履行還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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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蹤了 擔保人要還錢嗎?
2013年,他的好友錢某向銀行借款50萬元,請他做擔保人。 「你只要籤個字就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要還錢,銀行也是找我,和你沒任何關係。」錢某巧舌如簧。 「你只要籤個字就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要還錢,銀行也是找我,和你沒任何 關係。」錢某巧舌如簧。李某礙於好友面子,沒多想就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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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下落不明,擔保人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借款人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債權人經多方尋找,借款人下落不明,債權人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近日,康保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保證合同糾紛案,判決擔保人償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對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現借款人霍某、李某下落不明,王某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令保證人張某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法院審理認為,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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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蹤擔保人在這些情況下是要還錢的
現在生活中,往往遇到這樣的事情,借款的時候借款人給擔保人和出借人說得天花亂墜的,拍胸脯說一定沒問題準時還,可是借完錢後人就沒影了,結果就出現了出借人追著擔保人要錢的情況,很多擔保人最後只得把錢給出了,自己錢都沒見到還要替借款人還錢,相信誰都不願意,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說說擔保人的一些法律責任,在哪些情況下擔保人是要承擔還款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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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下落不明,擔保人是否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債權人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是否可行?近日,河北康保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保證合同糾紛案,判決擔保人償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對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現借款人霍某、李某下落不明,王某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令保證人張某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法院審理法院審理認為,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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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替主債權人履行還款義務後怎麼辦?聽聽法官怎麼說
近日,李某急衝衝的跑進河南省鄭州高新區法院執行法官劉永波的辦公室,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十萬元現金,放在劉法官的桌上,稱要履行某執行案件還款義務,並一再說道:「我以後再也不隨意當擔保人了!」原來,李某多年前曾為朋友汪某擔保了一筆借款,借款人汪某償還一部分款後,沒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不曾想,李某名下的房產突然被法院查封,一筆朋友間的擔保,竟給自己帶來如此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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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去世了,又怎麼辦?
在這裡,我就出借人死亡或者借款人死亡的情況下如何主張歸還借款做一個答覆,儘量說得簡單明白而完整。1.出借人死亡,如何起訴借款人歸還借款?民間借貸的出借人死亡的,該借款作為遺產可以被繼承,並由繼承人向借款人主張歸還借款。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指的是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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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期已過,法院判決:借款人還款付息,擔保人不承擔連帶責任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1月11日,被告小軍因經營養殖業需要資金周轉,遂通過小剛擔保向原告小魏借款10萬元,約定還款時間為10天,並出具了借條,雙方口頭約定月利率4%。借款到期後,小軍未能按期還款,但在2月開始按月向小魏支付借款利息,共支付利息9.5萬元。2018年9月之後,因生意慘澹,小軍未再支付利息,也未償還本金。擔保人小剛亦未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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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期已過,法院判決:借款人還款付息,擔保人不承擔連帶責任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1月11日,被告小軍因經營養殖業需要資金周轉,遂通過小剛擔保向原告小魏借款10萬元,約定還款時間為10天,並出具了借條,雙方口頭約定月利率4%。借款到期後,小軍未能按期還款,但在2月開始按月向小魏支付借款利息,共支付利息9.5萬元。2018年9月之後,因生意慘澹,小軍未再支付利息,也未償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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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案例丨借款人失蹤了,擔保人必須要還錢嗎
在民間借貸中,為了使貸款方信任,他們往往有一個熟人作為擔保人。而這可能是債務人的熟人、親戚、朋友或同事,在面對債務人請求自己作為擔保人時候,很多人礙於情面,一般都是直接在借條上的擔保人處籤字,成為了對方的債務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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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普法:名義借款人與實際借款人不一致,由誰承擔還款責任?
,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應由名義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雖然名義借款人和實際借款人不一致,但借條和轉款帳戶的出具主體均是名義借款人,故名義借款人應承擔還款義務。名義借款人在承擔還款責任後,可依法向實際借款人進行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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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和擔保人都沒有還款能力應該怎麼解決
擔保人要和債務人承擔相同的還款責任。不論是擔保人,還是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法院不會處理。這裡說的沒有能力是指完全沒有能力還款。如果有部分還款能力,要部分還款,否則,即是對判決的拒不執行,法院可以對其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對此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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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未到期的欠款該由誰還?你一定要了解的借貸法律常識
第二年,張三突發疾病去世。李四得知消息後,不確定張三借的錢該找誰去要。那麼問題來了:還款期限還未到,借款人去世的,欠款該由誰來還呢?在張三意外去世之後,他與李四之間的債權和債務的關係仍然存在,由誰繼續承擔還款義務取決於誰是張三遺產的繼承人。繼承人在繼承張三遺產的同時,也要在繼承範圍內承擔和履行相應的還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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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借款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嗎?這個細節很重要
面對法院的通知,很多擔保人會發出這樣的疑問。他們不知道擔保的法律後果,尤其是保證擔保,以為只是單純的籤個字,錢自然由借款人來還。但是,當借款人無法償還的時候,擔保人就派上用場了。當然,擔保也是有期間限制的,是否約定保證期間對擔保人的責任承擔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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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名字給朋友借款,你要不要承擔還款責任
尤其是在我們的二代身份證並不具備唯一防偽手段和網絡貸款、小額貸款泛濫的情況下,用他人的姓名以及個人信息貸款,而款項的實際使用人和借款人不是同一人的情況並不少見。那麼,張三的名字貸款,李四是借款實際使用人的情況下,張三要不要承擔還款義務就成為了一個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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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清償債務後 是否可向借款人前妻追償?
2016年3月份,向某商業銀行貸款18萬元,由擔保人範某作為連帶保證人,借款期間為一年,年利率為9.936%。貸款到期後,唐某因資金周轉困難未能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範某也未履行保證責任。多次催收無果,銀行於是將唐某及其前妻曹某、範某共同訴至法院要求還款。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雖然唐某和曹某於2016年9月份離婚,但案涉借款發生在唐某和曹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於是判決由唐某歸還銀行貸款及利息、律師費;曹某在與唐某的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內予以清償;範某對唐某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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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被坑慘了!借款人「人間蒸發」,抵押房產竟然也離奇「失蹤」...
擔保人被坑慘了!借款人「人間蒸發」,抵押房產竟然也離奇「失蹤」......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與銀行籤訂借款合同的兩名借款人雙雙失蹤曾經抵押給銀行的兩處房產也離奇「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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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不償還債務會成為失信人嗎
生活中,擔保人是非常常見的,一般情況下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的人我們都稱之為擔保人,但是,擔保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其中存在相當的法律風險,如果不了解為他人擔保要承擔什麼責任、有什麼風險,為他人擔保並不是一件可以輕易決定的事。如果擔保人不償還債務,會成為失信人嗎?對此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