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賭博也搞網絡直播?十五人因開設賭場罪被判刑!

2021-01-07 恩施網警巡查執法

日前,北流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跨境網絡賭博刑事案件,被告人薛某威、薛某、黎某等15人犯開設賭場罪,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的罰金刑。

經審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薛某威、薛某、黎某、謝某其、薛某亮等人夥同羅某保、謝某、周某和為非法牟利,去到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鴻運賭場,共同出資,在該賭場一個包廂內安裝直播設備、設置直播網站、建立賭博微信群,將該賭博網站登錄網址、二維碼提供給參賭人員,以現場視頻直播到該網站,招攬中國境內中國籍的參賭人員進行賭博。參賭人員通過登錄賭博網站後,實時看到越南賭場進行「番攤」的賭博活動,羅某保等人僱請被告人黎某勇、薛某松、鄧某軍、羅某軍等人負責在越南該賭場操作「番攤」進行直播。被告人周某燕、黎某婷、駱某豔、陳某燕應網絡賭場的其他人員僱請,作為賭場的財務人員收取賭徒賭資並給參賭人員的會員號進行充值上分,中國籍的參賭人員通過微信二維碼登錄進入自己的會員號就可以在該賭博網站下賭注。被告人彭某軍、黎某坤擔任該賭博網站代理,在玉林市拉賭徒進入賭博網站參賭。至案發,羅某保的銀行帳戶賭資收入約137萬元,支出約125萬元,違法所得12.381萬元;羅某保收入賭資約918萬元,支出約783萬元,違法所得135.821165萬元;周某和的違法所得為19.105915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薛某威、薛某、黎某等十五人以營利為目的,夥同他人在國外建立賭博網站,招攬國內人員參與賭博,從中漁利,情節嚴重的行為,均已觸犯刑律,均構成了開設賭場罪。最終,法院結合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和情節作出上述判決。【法官說法】不法分子通過在境外架設伺服器,開設網絡賭博網站,以群發簡訊、微信群、QQ群引流等手段進行宣傳推廣,對參與者進行招賭吸賭,這是線上網絡賭博的主要表現形式。隨著網絡通訊技術和支付結算方式的發展,跨境網絡賭博的形式也日趨多樣化、便捷化,本案中的網絡直播參與賭博便是其中之一。跨境網絡賭博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發展穩定,導致受害者深陷泥潭,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北流法院藉由本案提醒廣大群眾,切勿參與賭博,切勿出租、出售個人銀行卡、收款二維碼等具有收款、付款、轉帳功能的實名帳戶,保護好自己的財產安全!

來源:廣西玉林市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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