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都市現場綜合陝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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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陝西省西安市一名24歲的女子小曹因受到了鄰居家小狗的驚嚇,竟然患上一種叫做過度換氣綜合症的病症,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還得從今年9月10日說起,當天早上小曹正準備鎖門外出上班,剛好鄰居家的一隻泰迪狗正在樓梯間,聽到了小曹鎖門的聲音,就叫了幾聲。
小曹為此受到驚嚇,就在她去上班的路上,立馬出現了四肢抽搐,手腳痙攣的症狀,後經醫院確診為過度換氣綜合症。
雖說事發後,狗主人已經道歉,但小曹受到驚嚇並患病,隨身物品也因驚嚇摔壞了,所以小曹就將狗主人告上了法院,要求狗主人賠償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和精神損失費,以及其他的財產損失費,共計五千餘元。
近日,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大明宮人民法庭通過調解認定,狗主人在事發過程中,沒有給狗拴繩,沒有盡到管理人責任,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最終,狗主人當庭向小曹支付了1600多元的醫療費,雙方也達成了和解。那麼到底什麼是過度換氣綜合症呢?
如果因為驚嚇、緊張焦慮和情緒激動,導致快速呼吸排出過量的二氧化碳時,就會患上這種過度換氣綜合症,它是一種常見病症。
據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急診科醫師孫醫生說,該症狀一般多發生於年輕女性,年齡在20到30歲之間,主要原因有可能就是男女朋友吵架,中年女性也會患此病。如果出現情緒激動,可放慢呼吸可能就會避免。
而現如今,生活中養狗的人比較多,像被狗驚嚇或咬傷的事兒也時有發生。對此,我們國家法律中關於此類問題的責任劃分,也有著明確的規定,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大明宮人民法庭審判員張丁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了,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被侵權人用不適當的方式,挑逗狗或者打狗,對被侵權人造成的損害,飼養人或者是管理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