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晚報訊(記者祁燕 通訊員姚祖東 胡冰珣)說起睡眠障礙,人們通常首先想到的是「失眠」,但其實「睡不醒」也可能是睡眠障礙的一種,由於它非常隱蔽而普遍被漏診。
近一年來,江漢區53歲的張先生經常感到力不從心,上班處理文件材料,寫著寫著竟昏昏欲睡,有時開會竟打起呼嚕,引得一眾同事側目,領導直皺眉頭。下了班吃完晚飯,妻子發現他也不愛出去散步了,沙發上一坐就難起身,不一會兒就仰頭癱倒呼嚕聲驟起,好不容易勸到床上去睡,倒頭就能睡著……
「可能是累著了,就讓他多休息,也沒太在意。」妻子李女士說,可是這樣過了好幾個月也沒緩解,反而變本加厲,周末也無精打採,在家睡到日上三竿還不解乏,腦子依舊不清醒,這才想到要去醫院瞧一瞧。
協和武漢紅十字會醫院睡眠醫學中心主任朱春麗介紹,如果夜間睡眠較充足但仍出現白天嗜睡,可能與疾病有關。
她解釋說,引起嗜睡的原因可分為內因和外因兩大類,正常的健康人群出現嗜睡可能與作息不規律、過度勞累、睡眠不足、飲酒、時差等原因有關,還有一些人的嗜睡可能與使用藥物或物質濫用有關,另外一些人生物鐘紊亂,除了上述原因導致的嗜睡之外,其他嗜睡症狀的出現則大多和疾病有關。一些疾病會直接導致白天嗜睡,如發作性睡病、特發性睡眠增多症、克萊恩-萊文增多症等;一些腦部疾病和軀體疾病如腦卒中、帕金森病、頭顱外傷、不寧腿症候群、慢性肝病、貧血、甲狀腺機能減退、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等疾病的患者,會受身體機能影響伴隨出現嗜睡症狀。「鮮有人知道,心理精神類疾病,比如抑鬱症的表現也可能是嗜睡,而不完全是入睡困難。」
【自測小知識】
如何知道自己算不算「睡眠差」?
大家可以對照以下情況,做個簡單的判斷:
1、入睡困難,比如躺在床上很久(超過30分鐘)還不能入睡;
2、睡眠維持困難,比如你睡著後,會頻繁(超過2次以上)醒來,醒來時間超過30分鐘,或醒後難以再睡著;
3、早醒,比如你明明打算7點起床,卻早於(超過半小時以上)這個期望時間,就醒了;
4、對睡眠質量不滿意,你感到睡不安穩,或睡醒後,感覺還是很累;
5、第二天白天疲勞、全身不舒服、情緒不穩定、瞌睡、影響工作學習;
6、失眠症狀一周至少發生3次,持續時間在3個月以上,為慢性失眠。
如有以上睡眠問題,基本可判定為「睡眠差」,在醫學上被統稱為「睡眠障礙」,建議到正規醫療機構篩查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