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

2020-12-17 同花順金融服務網

  財會〔2020〕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各銀保監局,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為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提升審計工作質量,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操作風險和聲譽風險,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

  銀行函證及回函,是註冊會計師在獲取被審計單位授權後,直接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出詢證函,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所收到的詢證函,查詢、核對相關信息並直接提供書面回函的過程。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是夯實市場主體會計信息質量、防範金融風險、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途徑。銀行函證是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的核心程序之一,銀行函證回函對於註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中識別財務報表錯誤與舞弊行為至關重要。規範銀行函證回函工作,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內部控制、防範風險。

  註冊會計師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認識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重要性。註冊會計師應當充分履行職責,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回函的基礎上,審慎考慮實施函證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適當、可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內部控制,切實防範風險、承擔社會責任、提升服務意識,高度重視並做好銀行函證的回函工作。

  二、強化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管理

  註冊會計師應當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要求實施銀行函證程序。在實施時,註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具體業務的需要,從《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操作指引)中選擇適當的銀行詢證函格式,並嚴格按照操作指引的要求操作、填寫。註冊會計師應當對銀行詢證函(包括回函)中所列信息嚴格保密,僅用於執業目的。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規範銀行函證回函工作,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操作指引進行回函。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操作指引要求提供資金池等創新業務相關信息。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明確業務牽頭部門和各函證事項的業務主管部門,建立統一牽頭、分工負責的內部管理機制和工作流程,完善對函證回函工作的內部控制,對回函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有效實施授權和制衡機制,分離不相容的職責;加強回函用章管理,明確回函用章,鼓勵使用有防偽功能的電子印章;按照操作指引要求,認真校驗詢證函印章;加強回函的覆核控制,建立完備的回函操作記錄;進一步通過內部審計、內控評價等方式對回函工作進行內部監督和問責。

  三、切實提升回函服務質效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提升服務意識,進一步改進函證回函工作質量和效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自收到符合規定的詢證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將回函直接回復會計師事務所或交付跟函註冊會計師。在採用紙質方式回函的情況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在銀行詢證函原件上確認、填寫相關信息並籤章。如銀行業金融機構因詢證函不符合規定拒絕回函,應當在收到詢證函3個工作日內通知會計師事務所,以保證回函效率。會計師事務所對回函真實性有疑慮或回函內容不完整、回函不及時的,可向被詢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上級行或集中處理部門反映,上級行或集中處理部門應及時督促被詢證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或直接予以辦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官方網站公布銀行函證受理部門、聯繫方式及地址。

  四、推動回函集中處理和數位化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函證回函工作,並於2023年1月1日前實現集中處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逐步完善信息系統建設,爭取實現匯總提供企業在本機構的所有相關業務信息。鼓勵具備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平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基於安全、可靠、效率的原則推動函證數位化工作。

  五、加強監督管理和行業自律

  財政部門依法對註冊會計師的銀行函證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銀行保險監管部門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回函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回函工作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銀行保險監管部門應當依法採取監管措施或實施行政處罰。註冊會計師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應當依法充分履行行業自律職責,定期組織研究、擬訂操作指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註冊會計師之間加強溝通交流,及時回應行業的問題與意見;研究推動函證數位化建設工作。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公示接受函證回函的會計師事務所地址和聯繫方式,並代表會計師事務所反映銀行函證方面的訴求。中國銀行業協會應當公示集中處理函證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名單、具體負責部門和聯繫方式,加強函證業務的自律管理。

  本通知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參照適用本通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收到資產評估機構等其他第三方機構依法獲取企業授權後發出的銀行詢證函,可以參照本通知要求辦理。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 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16〕13號)同時廢止。

關注同花順財經(ths518),獲取更多機會

責任編輯:jdm

相關焦點

  • 中銀協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 推動第三方電子函證金融服務...
    為順應深化市場監督體系改革內在要求,財政部、銀保監會基於業務實踐中的問題和行業訴求,對2016年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財會〔2016〕13號,以下簡稱「13號文」)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並於8月28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
  • 北京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舉辦銀行電子函證業務培訓班的通知
    各會計師事務所:為更好的理解《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的文件精神,加強銀行業與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溝通和交流,提高年度報表的審計質量,增強函證各方對函證工作理解的一致性。根據《2020年北京註冊會計師協會培訓計劃》,我會決定舉辦銀行電子函證業務培訓班。
  • 潘光偉:銀行函證區塊鏈服務平臺進入試運行階段 已有百家銀行、數...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張瓊斯)銀行函證及回函,是註冊會計師實施審計過程中,在獲取被審計單位授權後,直接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出詢證函,查詢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銀行借款、擔保、理財等信息的真實性,銀行查詢、核對相關信息並提供回函的過程。
  • 堵住財務造假漏洞 銀行函證數位化建設獲重大進展
    中國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潘光偉在會上表示,銀行函證區塊鏈服務平臺正式對外發布,進入試運行階段,這對銀行函證數位化建設具有裡程碑式的意義。「近年來,資本市場中財務舞弊、會計師審計失敗等風險事件時有發生,給商業銀行帶來了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銀保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在會上表示。
  • 「資訊」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發文部署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位化...
    採用數字函證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運用財政部統一規定的數字函證標準和格式,向銀行發出標準化結構化的函證數據請求。會計師事務所的數字函證系統應當與其審計系統相銜接。(二)推動銀行採用函證集中化數位化工作方式。
  • 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位化要來了!
    來源:中國財經報關於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位化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會〔2020〕13號為穩步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位化,切實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根據《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的決策部署,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
  • 財政部、銀保監會發文進一步貫徹落實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
    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的通知財會〔2020〕22 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各銀保監局: 自財政部2017年修訂發布《企業會計準則第
  • 七部門聯合發文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位化
    來源:證券日報本報記者包興安9月16日,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銀保監會、證監會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位化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表示,財政部鼓勵會計師事務所採用函證集中化數位化處理方式
  • 六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 降低企業融資綜合...
    中國銀保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民銀行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 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為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各環節收費與管理,維護企業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銀保監會近日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
  • 會計師事務所函證審計程序存在哪些問題?
    3.優化函證審計程序的建議我國國家政策對函證工作的規範從未鬆懈,然而,單純利用國家政策對函證工作進行規範並不能完全起到作用,更重要的是會計師事務所、被審計單位與被詢證單位三方需聯繫各自的實際情況積極改進,相互配合,使得審計工作能夠順利完成。
  • 銀保監會印發《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179號各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各保險公司:現將《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銀保監會、央行發布《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網際網路開展個人存款...
    銀保監會、央行發布《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網際網路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時間:2021-01-16 18:23:49 來源: 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1月15日訊 今日,中國網財經
  •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
    中國銀保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 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18號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
  •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關於規範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的...
    為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行為,提升相關服務質量和水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近日印發了《關於規範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的...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179號各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各保險公司:現將《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今天(12月29日)在官網發布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助力國家穩就業保就業工作,推動保險行業高質量轉型發展,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關於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 銀保監會「三箭齊發」 進一步強化人身保險精算監管
    近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強化人身保險精算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強化了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進一步規範了分紅險紅利分配和利益演示機制,進一步健全了非現場監測機制。  業內人士認為,《通知》引導意味較強,主要引導保險公司積極開發與銷售長期保障與長期儲蓄型產品。
  •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就《關於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
    經國務院同意,近期,財政部、農業農村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國務院扶貧辦、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有關負責人就《指導意見》相關要點進行解讀。
  • 深圳證監局&北京證監局:函證基礎審計程序專項檢查情況通報
    3.未跟進銀行回函中的特別事項說明。有的項目銀行函證回函中說明有銀行帳戶存在受限,但審計工作底稿中未對受限情況進行說明;有的項目銀行回函中說明對於部分待核查帳戶不予函證,會計師對其中個別不予函證的帳戶未採取進一步的審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