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上午,張女士將遼AV01xx豐田凱美瑞轎車,停放在位於瀋陽市皇姑區長江街122-124號的「富林大廈停車場」,支付停車費人民幣21元。 車輛入場停車時車輛完好,但13:30回到停車場時,發現車輛左前大燈、前保險槓受損。張女士要求停車場收費員提供監控錄像,被其拒絕提供,對張女士遭受的車損亦拒絕賠償。張女士諮詢豐田4S店車輛維修材料費、工時費合計人民幣2735元。這起停車人狀告停車場案將於12月4日在皇姑法院開庭審理。
張女士在事發後曾經找到記者,記者試圖聯繫這家停車場負責人,停車場電話總是無人接聽。記者給負責人發過簡訊,但沒有接到回復。
下面是當時張女士給記者發送的事情經過,張女士的信是事發20天後寫的,停車場沒有任何態度。
欒記者您好:
今有關於北行智慧停車場內車損事件無法得到解決的事宜,現向您做如實反映,懇請您予以協助解決為盼!
事件經過如下:6月29日上午10:40左右,本人將車號為遼AV01xx的白色豐田凱美瑞轎車停入位於長江街122-124號北行富林大廈智慧停車場全季酒店門前車位內,停車後習慣性查看了車身周邊位置並無不妥後鎖車離開。
當日下午13:30分左右返回停車場準備取車時發現車輛左前方大燈附近有多處明顯的擦傷,前保險槓接縫處也有明顯裂縫,當即與停車場收費員取得聯繫並共同查看車損情況。
當本人要求停車場承擔車損責任並給出解決意見時,停車場收費員竟然先是讓我自己想辦法尋找肇事車輛,之後又以停車場沒有攝像頭或攝像頭損壞未維修以及網絡故障無法使用等各種說辭推脫責任,無奈之下本人果斷報警並做了筆錄。
在警察現場出警後,停車場收費員不得不帶我們進入監控室,但又以不會操作為由,仍然拒絕提供有效時段內的監控錄像,直至下午16:30左右本人繳費離開時,仍無任何結果。 在三個多小時的時間內,停車場方面沒有任何負責人以任何形式對此事做出任何回應,至今仍無任何處理意見。
信息來源:記者 欒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