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被保全停車場收萬元停車費 這錢該不該交

2020-12-23 河南交通廣播

發生交通事故後,女子的車在停車場放了一年多。履行完賠償義務後,拿著放車單,卻被要求交納12400元的停車費。她覺得這錢不該出,如今事情進展如何呢?

12月15號,我們關注了民權呂女士遇到的鬧心事。發生交通事故後,呂女士的車在停車場放了一年多。履行完賠償義務後,拿著放車單,卻被要求交納12400元的停車費。她覺得這錢不該出,如今事情進展如何呢?

事件回顧

事情要從2017年10月5號下午說起,當時蘭考縣北環路附近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轎車和三輪車相撞。

轎車司機呂女士趕緊上前查看,並趕緊撥打了120和110。交警部門處理完事故後,扣押了呂女士的車。

隨後,傷者把呂女士起訴到了蘭考縣人民法院。在事故發生後的第11天,傷者申請了財產保全。

幾個月後,法院判決呂女士賠償原告醫療費等各項費用七萬多塊錢。

履行賠償義務之後,呂女士從蘭考縣人民法院得到了一張事故車輛放車單。拿著單子,她來到了蘭考公安交警涉案車輛停車場。

交一萬多的停車費,這讓呂女士無法接受。呂女士認為,事故車被公安和法院扣了380多天,這期間產生的費用,不應該由自己支付。

事件進展

那麼,12400元停車費,到底該誰出?30塊錢一天停車收費標準,是否經過了物價部門的核准?呂女士投訴的蘭考公安交警涉案車輛停車場,又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呢?

帶著種種疑問,12月17號上午,記者來到了蘭考縣物價局。

舉報中心工作人員拿出了2016年,由河南省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和運輸廳聯合下發的一個文件。

文件規定社會資金全額投資新建停車設施服務費、標準由經營者自主制定。然而,呂女士卻有著不同說法。她說法律有明文規定,《強制法》上這個費用不需要當事人出的。

12月17號下午,記者見到了蘭考縣物價局價格科負責人馬科長,他為記者拿出了一份文件。

馬科長說,針對呂女士反映的情況,他和停車場以及法院進行了溝通。

呂女士停車費的問題,算是徹底解決了。隨後,停車場的相關負責人,針對下一步如何收費的問題,找到了馬科長。

來源:河南廣播電視臺

相關焦點

  • 進了這家停車場,要交停車費、施救費、吊車費、拖車費…… 事故車...
    可是從停車場提車出來維修時,還要支付一筆費用,而這筆費用經車主「據理力爭」後,竟然可以「免」了。如此隨意的收費方式,讓車主無法理解。  此外,事故車從施救到被拖進停車場,也都是一方「一口價」,當事車主連收費標準都看不到,就這樣不明不白地交了錢。  近日,龍海的宋女士嚮導報記者求助,她的車發生事故後,這些錢到底應不應該交,如果要交,那麼具體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 事故車被查封停車費兩萬多 青島鑫安:收費有依據
    原標題:事故車被查封停車費兩萬多 青島鑫安道路服務有限公司:收費有依據 減免寫「申請」半島記者 王洪智發生交通事故後,江先生的貨車先後被交警、法院扣押查封,期間一直停在一個收費停車場。兩年後,江先生的案子處理完畢後,前去停車場提車,卻被要求交納停車費20000餘元。
  • 濟南一事故車被查封,取車時竟要交兩萬一千元停車費!合理嗎?
    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被扣,在停車場一放就是10個月。如今終於履行完賠償義務,拿著《領取車輛通知書》想要取車時,竟被告知需繳納高達21000元的停車費,如果不交,超期後費用還會增加。近日,濟南市民陳先生就遇到了這樣一件糟心事,眼看著自己的車就在眼前,卻為「取不起」犯了難。
  • 肇事車被法院保全8個月 車主取車需交上萬元停車費
    車主:持放車單取車停車場要收上萬元停車費「這一萬多元的停車費用到底該誰來負擔,收費合理嗎?」3月22日上午,劉先生再次來到橫山區,走訪了物價局、法院等多個部門,也沒有解除心中的疑惑。「我根本不知道法院強制扣押在這個停車場還要每天交50元的停車費,我經常跑車,有的停車場每天才10元,包月更是便宜到5元/天。」劉先生質疑,橫山飛鷹停車場與司法部門有合作,停車費用太高。「即便停車費我自己出,我卻連選擇的權利也沒有。」
  • 追蹤|保全期間產生「天價」停車費,該由誰付仍無規定
    17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報導了濟南市民陳先生因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扣,10個月後拿著《領取車輛通知書》前去取車,卻被告知需繳納高達21000元的停車費的事情。法院、交警面對這「天價」的停車費都各有「證據」拒不承擔,導致了陳先生想取車卻「取不起」。那麼究竟這一塊「空白」費用該由誰承擔,記者進行了追蹤採訪。
  • 停車費1.5萬元!邯鄲西環停車場:這是規定
    拿著事故車解封的民事裁定書以及返還涉案車輛的票據,魏縣的劉先生為提車的事情犯了難。11月29日,劉先生到人民路西頭邯武大橋下的西環停車場取車時,被告知要繳納1.5萬元的停車費才能取走車。「該停車場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我,取車需要聯繫他們負責人王經理,並給了一個手機號。」劉先生說,隨後他撥通了該號碼。電話中,自稱王經理的人告訴他,需要按每天50元的標準收費。經過交涉,王經理說付清1.5萬元停車費就可以把車開走,並表示這已經是最低價,不能再降了。「依法解封的車怎麼還要收這麼貴的停車費?每天50元的收費標準又有何依據?」
  • 肇事車被法院保全8個月 榆林車主取車時需交上萬元停車費
    車主:持放車單取車  停車場要收上萬元停車費  「這一萬多元的停車費用到底該誰來負擔,收費合理嗎?」「我根本不知道法院強制扣押在這個停車場還要每天交50元的停車費,我經常跑車,有的停車場每天才10元,包月更是便宜到5元/天。」  劉先生質疑,橫山飛鷹停車場與司法部門有合作,停車費用太高。「即便停車費我自己出,我卻連選擇的權利也沒有。」
  • 不知停車場收費,把車停濟南宜家停車場幾天累積數百元,該交嗎?
    戴先生想要免除停車費,最終經過協商,戴先生交了300元的停車費後將車開回了家。 記者施娟600多元停車費是怎麼來的戴先生是宜家的會員,經常在宜家購物。他說,以前來宜家購物時,商場停車場可以免費停車,曾經車子出現問題,他將車停在停車場一段時間,沒有收過停車費。
  • 車被交警扣了,他們讓我交1000停車費,該不該交?
    車輛被扣後,車主需支付停車費和拖車費,甚至的所謂的「代駕費」,才能順利取走車,這已然成為一種常態。很多時候,扣車的停車場不是交警支隊的專用停車場,而是借用的社會停車場。車主取車時,停車場管理員明確要求:交停車費才能開車走。交警可能會跟你說:
  • 三輪車被交警暫扣,6月後被收2600元停車費,停車場:按規定收取
    事情要從6月份說起,當天男子騎著電動三輪車和一輛機動車發生了車禍,在出事後三輪車就被交警給扣了,男子由於自身經濟原因,一直沒有錢去提車,直到12月23號男子才準備著去提車,在交警隊拿到放行單後,男子根據交警指示的位置,來到了位於鄭開大道附近的一個停車場提車,可是在提車時卻碰上了難題,停車場的工作人員要求他繳納2600餘元的停車費。
  • 四問濟南「天價停車費」!
    「那個文件應該失效了,但是每天40元的停車費參照了其他社會停車場的收費標準。」該工作人員說,社會停車場的停車費是按小時計算的,有的停車場每小時停車費是5塊錢,一天就是120元,這比涉事事故車停車費高很多。
  • 福州森林公園停車場爆棚 對面路邊有人亂收停車費
    N海都記者 海都訊 國慶黃金周,福州國家森林公園迎來許多自駕遊市民,停車場車滿為患,不少車沒地方停。有人在公園東門對面的萬壽路收起停車費斂財,沒有任何票據,收費的個人也沒有任何收費憑證。市民呼籲相關部門查處這種亂收費行為。 公園附近路邊停車要收費 「停在路邊都有人收費,啥票據都不給,這不是亂收費麼?」
  • 商丘市民交完罰款又交停車費,「城管停車區」原來是私人停車場……
    「我的三輪車因為違章停車被拖到了建設路梁園區城管局停車場,交完罰款以後我去停車場拿車,前後不到半個小時停車場就收了我10塊錢停車費,也不開收據。」近日,商丘市12345馬上辦便民服務熱線接到市民來電反映,建設路梁園區城管局停車場存在亂收費的問題。
  • 收了停車費卻給不出發票,收費員竟說:這是村裡的地盤
    前些天,趙女士開車到昆明五華區河北路一處銀行辦事,隨後駕車離開時,被一名收費人員攔下索要5元停車費,此處停車場沒有掛出營業執照,也沒有相關收費標準的公示牌,為此趙女士曾和對方溝通,她是前來辦理公事,需要有發票才能報帳。趙女士:「她說這錢不是停車費,是他們村子的維護費和場地佔用費,我覺得就是違法佔地亂收費。」記者來到此處,向一名負責守門收費的人員了解情況。
  • 收了停車費卻給不出發票,收費員竟說:這是村裡的地盤!
    此處停車場沒有掛出營業執照,也沒有相關收費標準的公示牌,為此趙女士曾和對方溝通,她是前來辦理公事,需要有發票才能報帳。趙女士:「她說這錢不是停車費,是他們村子的維護費和場地佔用費,我覺得就是違法佔地亂收費。」記者來到此處,向一名負責守門收費的人員了解情況。
  • 停車場一次交半年停車費 居民不服被群毆恐嚇
    交費還必須交半年或以上,還僱用社會人員恐嚇居民……  居民投訴:  中房薔薇園停車場違規多多  被舉報的停車場叫中房薔薇園停車場。居民說:「小區附近成立停車場,如果規範管理正常經營,居民沒有異議。可是,這個停車場有不規範的地方。」  居民們首先不滿意的是停車場沒有停車收費許可證。
  • 業主買了小區地下停車位,還要交停車費嗎?物業費包不包含「停車費」?
    而五年來,孫先生不僅物業費年年交,小區物業每月還要收取60元的車位管理費。前段時間,公司派他到大連市內學習幾個月,其間孫先生並未使用車位,物業依然收取相應的管理費,孫先生對此表示難以接受。01業主日常交納的物業費,不包括地下停車庫的停車費。
  • 南山公園有人收停車費不給錢不讓走?
    反映    未設任何收費提示南山公園有人收停車費    馮先生稱,4日下午,他從南山西北門下來後,一名自稱「金街社區老人協會管理人員」的男子,向他收取3元停車費。「我們上山時並沒有看到這名收費的人,他也沒有穿著工作服,周邊沒有看到相關的收費提示。」
  • 南安豐州清境桃源景區外山路 「制服男」攔車強收停車費
    看到車輛要上山,其中一名光頭男子起身,直接攔在車子前,表示要交10元停車費才能上山。男子稱自己屬於景區,這錢是替景區收的。記者看到,該男子身著藍色制服,制服上有「協警」的標誌,還貼著「XJ0045」的編號。  記者交了10元後,男子表示車輛可以停到景區大門口的停車場。
  • 男子被收1800元停車費要發票被拒 市監局:不想停可以不停
    李先生表示,自己並不是不想交停車費,但是自己需要開具發票的時候遭到了拒絕。記者查詢企業工商信息得知,該公司在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並沒有停車場管理及收費相關的許可。    就此事記者電話採訪了固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該局一男子電話回應稱,該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收取李先生1800元停車費不屬於超範圍經營,理由是該停車場不對外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