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記者聯繫到了夏津雙語中學招生辦,一名工作人員稱,確實要收擇校費,但詳情不是很了解,需要聯繫另一名工作人員。隨後,記者撥通了一名劉姓工作人員的電話,他告訴記者,已將此情況匯報給學校董事長,董事長稱不多作解釋,「我們的收費合法、合理,具體標準每個地方都不一樣,我們不多作解釋。」
下午,記者聯繫到夏津縣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稱,目前,夏津縣只有兩所學校有招收高一新生計劃,一所是夏津縣第一中學,另一所就是夏津雙語中學。
據介紹,夏津縣雙語中學是一所於2013年4月在縣教育局備案啟用的寄宿制民辦學校。「之前並不招收高中生,直到2015年秋季才開始招收高中生。」教育局辦公室一相關負責人稱,此學校有招收高中生的資質,今年的招生人數為1299人。其招生人數根據學生填報志願以及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錄取。
關於學校收費問題,該負責人坦言,收取擇校費行為是違規的。2014年10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價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4】40號)文件,放開民辦教育收費,同時規定「全面清理擇校費、贊助費等與入學、入園掛鈎的不合理收費」。夏津雙語中學收取的「擇校費」屬於不合理收費,應依法予以糾正。
「目前,已經叫停了雙語中學收取擇校費行為,並將已經收取的費用予以返還。」該負責人告訴記者。關於處理意見,夏津縣物價局已依法對夏津縣雙語中學下發收費提醒告誡函,責令其立即停止收取擇校費等不合理收費行為,並要求夏津縣雙語中學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所有收費必須依照相關規定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