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報5起亂收費 多位中學校長因擇校費受罰

2021-01-10 搜狐網

  本報記者 王鵬善

  實習記者 韓躍飛 上海報導

  8月4日,教育部在其官網通報上半年發現的5起教育亂收費典型問題,河北衡水中學、包頭第九中學、長沙稻田中學、南充第一中學名列其中。

  雖然近年來各地陸續取消擇校費,但不少超級中學仍頻被曝出亂收費問題,尤其是中小學擇校費這一久治不愈的頑疾,成為縈繞在教育公平上空的陰影。

  據通報,2012年稻田中學違規收取28.2萬元擇校費,2012、2013兩年衡水中學違規收取100餘萬元擇校費。違規收取擇校費已成為這些超級中學攬財的重要途徑。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雖然取消公辦高中擇校生是大勢所趨,但擇校亂收費問題之所以屢禁不絕,甚至以不同面目變相出現,「就是因為,沒有抓住擇校亂收費的本質,它表現為行業不正之風,而根源卻是教育制度的漏洞與缺失。」

  業內專家認為,教育資源的絕對平等是不現實的,要消除這種需求比較困難。今後,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義務教育均衡,減少各種交錢入學、「條子生」等各種人為的不公平入學的空間。

  超級中學「斂財機」

  據教育部通報,2012、2013兩年,衡水中學超計劃招收52名擇校生,違規收取104萬元擇校費;另對23名轉入學生,違規收取34萬元擇校費。兩項合計違規收費138萬元。2012年,長沙稻田中學超計劃招收94名擇校生,違規收取28.2萬元擇校費。

  去年12月,教育部會同發改委、財政部等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5個督察組,分赴河北、內蒙古、湖南、四川、雲南等5省份開展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重點檢查。

  其中,河北衡水中學、長沙稻田中學等超級高中成為調查組的重點調查對象。河北衡水中學、長沙稻田中學都在招生中違反了國家規定的「三限」政策。

  「三限」是指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是公辦高中在招收「擇校生」時要嚴格執行的政策。國家嚴禁學校擅自擴大「擇校生」招生比例、降低錄取分數線、提高收費標準或在限定金額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據官方消息,衡水市監察局對衡水中學校長張某某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衡水中學校長、黨委書記及衡水市教育局局長被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責成衡中領導班子做出深刻檢查。雨花區教育局給予稻田中學校長梁某某行政警告處分,並作降職處理,改任副校長。

  此前,針對擇校亂收費,教育部近年來陸續下發針對義務教育階段問題的指導意見,但高中因非義務教育階段,並不受其約束。

  衡水中學等超級中學用收取的高額擇校費,花錢壟斷本地區乃至全省的優質生源,網羅優質師資,利用較高的升學率吸引更多考生,助長了擇校之風,已成為教育專家和地區同行眼中妨害教育公平的「攔路虎」。

  短期內難以根除

  熊丙奇認為,目前這種花錢而擇校的行為實質上是金錢擇校,從教育公平層面來看,公辦高中作為公共教育資源,應平等地提供給受教育者,擇校費實際上也應該取消。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了解,鑑於頻繁出現的擇校費亂象,重慶市教委曾於2013年宣布義務教育階段全面禁止收取擇校費,違規收費的小學、初中校長將一律免職。浙江近年來也力推義務教育中小學「陽光招生」,重拳治理擇校亂收費,使公辦中小學擇校與收費完全脫鉤,試圖降低擇校率。

  然而效果並不理想,禁收擇校費後,部分高中的擇校費甚至不降反升。一方面是治理範圍限於義務教育,高中階段並不受其約束;另一方面制度等深層次問題的存在也使亂收擇校費成為難以根除的頑疾。

  業內專家表示,部分公辦高中之所以招擇校生,主要基於三方面考慮,一是高中為非義務教育,不均衡情況客觀存在,受教育者有權選擇高中;二是社會存在擇校的需求,通過招收擇校生,可以獲得一筆不菲的辦學經費,緩解高中辦學經費緊張;三是利用擇校生的收費,設立獎助學金,可以為更多貧困學生提供求學機會。

  「前幾年不少高中靠融資借債擴張規模發展成為超級中學,目前已進入還債期,但學費不漲、政府撥款不足、運營成本上升,使超級中學難以為繼,因此適度運用市場機制,通過擇校費等途徑向社會募集辦學資金,一定程度上情有可原。」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指出,相對義務教育,地方財政對高中教育投入相對不足,但是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越來越被社會質疑,被認為是製造教育不公平和教育亂收費的溫床。

  熊丙奇表示,擇校熱背後反映出的實質問題是政府應該承擔更多責任。在他看來,政府部門是擇校利益鏈條裡面最重要的環節。

  「一是學校收取擇校費可以減輕政府部門對教育的投入;二是教育部分實際上作為不均衡教育資源的擁有者,正是由於教育資源的不均衡,才有了權力尋租的空間。」熊丙奇向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指出。

  教育不均衡這一短期內難以改變的現實成為擇校費存在的主要原因。針對此,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統籌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實行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以「破解擇校難題」。

  而另一位長期關注擇校問題的教育界人士也指出,導致「超級中學」不公平競爭和招生亂象的深層次原因正是教育體制問題。建議組建學校共同體,把薄弱學校交給優質學校去辦,捆綁考核,調動雙方提升教育質量的積極性。(編輯 耿雁冰)

  作者:王鵬善 韓躍飛

http://business.sohu.com/20140806/n403155349.shtml business.sohu.com false 21世紀網-《21世紀經濟報導》 http://epaper.21cbh.com/html/2014-08/06/content_107222.htm?div=-1 report 2445 本報記者王鵬善實習記者韓躍飛上海報導8月4日,教育部在其官網通報上半年發現的5起教育亂收費典型問題,河北衡水中學、包頭第九中學、長沙稻田中學、南充第一中學名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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