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們注意!不要再隨意給人起綽號!嚴重欺凌者可開除學籍

2020-12-13 澎湃新聞

11月12日,廣東省教育廳等13部門聯合印發

《加強中小學生欺凌

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

(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對校園欺凌的種類、預防、治理

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實施辦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

有效期3年。

在社交媒體上傳被欺凌者受欺凌圖像屬嚴重欺凌

《實施辦法》適用於我省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校園內外的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辦法》所稱中小學生欺凌(以下簡稱「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實施辦法》明確,欺凌事件分為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情節比較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

其中,欺凌者恃強凌弱給被欺凌者身體和心理造成輕微痛苦,其行為沒有違法,屬於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如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的事件;侮辱其人格,程度較輕的事件。

欺凌者恃強凌弱的行為尚未違法、對被欺凌者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屬於情節比較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如對被欺凌者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推撞絆倒、拉扯頭髮等物理攻擊的事件;捏造事實誹謗被欺凌者的事件。

而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則包含經過學校教育再次恃強凌弱的事件;在社交媒體上傳被欺凌者受欺凌圖像的事件等。

學校應在10日內完成調查

《實施辦法》明確,學生之間發生的不涉及違法犯罪的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學校應根據本校實際成立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對學生欺凌事件進行認定和處置,高中階段教育的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應吸納學生代表參加。

學校處置學生欺凌事件應由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認定欺凌行為。學校一般應在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啟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作出處理決定;學生欺凌事件情況複雜需要延長處理時間的,由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負責人提出,經校長批准可以延長10日。

學校可以根據欺凌者實施欺凌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對欺凌者採取一種或多種相適應的懲戒方式,如對欺凌者給予批評;責令欺凌者向被欺凌者當面賠禮道歉,取得被欺凌者諒解;責令欺凌者在監護人陪同下在學校寫檢討書,並由監護人籤字;訓誡;紀律處分等。其中,對於未8周歲的學生不給予紀律處分,可以給予口頭批評教育,幫助改正錯誤。

學校對於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進行批評的同時給予懲戒,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教育學校進行教育。涉及違反治安管理的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公安機關為主,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對於嚴重欺凌者可以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的處分。涉及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主,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對於嚴重欺凌者給予直至開除學籍的處分。

學校出現失職瀆職將被問責

《實施辦法》明確,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和專家對轄區內學校的學生欺凌進行專項調查與評估活動,並支付費用。

《實施辦法》強調,政府部門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由本級人民政府給予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領導責任追究。政府部門和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在學生欺凌事件發生後的處置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依法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將依法由其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

文章最後,

小編想推薦給大家一篇文章

《面對「校園欺凌」,

你應該教孩子怎樣做?》

或許會對家長們有些許啟發

(上下滑動查看)

-01-

最近看到一個視頻,視頻中的一個瘦弱少女,被8名年齡相仿的男女圍毆,拳打腳踢,扇耳光,脫衣服等。在2分32秒的視頻裡,少女遭受了31個耳光,3次腳踹。

實在觸目驚心!

近些年來「校園欺凌」屢見不鮮,屢禁不止。

什麼是「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是指同學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校園欺凌」多發生在中小學。

2018年兩會中,有委員提出要給「校園欺凌」專項立法;同時根據最高檢的通報,2017年前11個月,全國對涉「校園欺凌」案件共提起公訴3494件5468人。

「校園欺凌」的危害是巨大的。

很多遭受過欺凌的孩子,都會變得懦弱自卑,害怕和別人打交道。它造成孩子心靈的陰影,有的患上抑鬱症,甚至想要自殺來擺脫欺凌的影響。

在一個對長大後的孩子們的採訪裡面,很多孩子表示,對於遭受欺凌的記憶,無法忘卻,不能原諒,並且一直幹擾著自己的生活。

-02-

安徽懷遠縣一小學班長受賄幾萬元,強迫同學拿錢甚至偷錢,做不到的就要「吃屎喝尿」。

「班長讓喝的,不喝不行。」「吐掉就再喝啊。」

聽著孩子們的描述,家長都心痛不已。而更令人心痛的是,這場「校園欺凌」竟然持續了五年之久才被發現。

這期間有孩子偷錢被父母發現,被父母暴打。父母痛心之餘,竟然沒有發現自己的孩子遭受了「校園欺凌」。

這是因為很多父母對於「校園欺凌」的認識還不夠。很多父母認為孩子都是純真的,在學校裡面打打鬧鬧是正常的。

但其實,小孩子的惡來得更加猝不及防,因為沒人告訴過他,哪些是不能碰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所以小孩子惡起來,更加可怕。

甚至有時候欺凌者自己也不覺得自己做得有錯,他們稱:「就是教訓一下他,誰讓他不聽我的。」

因此,家長們要認識到「校園欺凌」的重要性,並且要經常和自己的孩子溝通,以防他遭遇到「校園欺凌」,家長卻不能及時發現。

-03-

「如果同學不喜歡你,你應該找找自己的原因。」「為什麼人家不針對別人,就針對你?」

很多孩子在遭受欺凌的時候向父母求助,聽到的最多的卻是這樣「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言論。

「校園欺凌」有的時候是毫無緣由的,甚至也許只是因為欺凌者心情不好。所以不要在孩子向你求助的時候,指責他了。

還有的家長會用另一種方式指責孩子。

「你怎麼這麼沒用?」

「老是被人欺負,我沒有你這樣的兒子!」

「別人打你,你為什麼不打回去?」

我們明白每個家長擔心孩子的心,但是這個時候受傷的孩子最想聽到的不是自己做得不夠好。事實上,每個被欺凌的孩子,只要鼓起勇氣告訴了父母,已經足夠好了。

還有多少孩子,寧願自己獨自忍受,也不願意告訴父母,就是因為害怕來自自己親人的指責。

爸爸媽媽,別再指責已經受到傷害的孩子了。孩子遭受了「校園欺凌」,你要堅定地告訴他,你沒有犯錯。

-04-

很多家長願意和孩子進行溝通,但是有的時候,孩子就是閉口不言,不說話。這是因為孩子害怕告訴父母之後會被報復,或者是害怕父母不能給他提供幫助。

這個時候家長要有耐心地引導孩子,首先表明態度,自己是一定和孩子站在一邊的,父母了解了情況才能更好地幫助他。千萬要冷靜,當你生氣時,暴怒的語氣,會嚇到已經受傷的孩子。

還有一種情況是,孩子表達能力並沒有成人那麼好。家長要少問一些寬泛性的問題,多問具體的問題,具體的細節。

比如說:「今天這種情況是第幾次發生了?」「欺負你的有幾個人?」循循善誘,才能讓孩子放輕鬆不那麼緊張。

多問孩子選擇題,而不是問答題。這樣孩子能夠更加容易回答問題。

愛孩子,就要和他耐心溝通。

「校園欺凌」是家長們最不願意看到的一種情況,但我們要提前做好預防,有效耐心地和孩子溝通,才能幫助孩子一起解決問題。

來源:綜合南方日報、石頭和花微信號

責任編輯:徐蓓蓓

相關焦點

  • 家長們注意!「起侮辱性綽號」屬於校園欺凌,嚴重者可開除學籍
    給同學起外號,這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有過的經歷,可是你想過被起外號人的感受嗎?對學生欺凌事件進行認定和處置,高中階段教育的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應吸納學生代表參加。學生之間發生的不涉及違法犯罪的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值得關注的是,學校對於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進行批評的同時給予懲戒,嚴重者可以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的處分。
  • 從12月1號起!給人起侮辱綽號屬校園欺凌 嚴重欺凌者可開除學籍
    但是從12月1號起學生不能再隨便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了否則即歸為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欺凌者將被開除學籍其中,欺凌者恃強凌弱給被欺凌者身體和心理造成輕微痛苦,其行為沒有違法,屬於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如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的事件;侮辱其人格,程度較輕的事件。
  • 給同學起侮辱性綽號?這事屬於欺凌!嚴重者開除學籍
    【原標題】給同學起侮辱性綽號?廣東省發文:屬欺凌!嚴重者開除學籍    12日,廣東省教育廳等13部門聯合出臺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校園欺凌的分類、預防、治理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該《實施辦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 起侮辱性綽號也算欺凌,可開除學籍!這個省對校園欺凌出手了!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等13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對校園欺凌工作機制、預防、治理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等行為屬於欺凌; ●
  • 起侮辱性綽號也屬於校園欺凌
    辦法中明確,起侮辱性綽號、損壞他人財物、發表侮辱人格言論等都算學生欺凌。學校應根據本校實際成立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委員會,對學生欺凌事件進行認定和處置,高中階段教育的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應吸納學生代表參加。對於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嚴重者或要勒令退學、開除學籍。
  • 起侮辱性綽號屬於校園欺凌,我們的校園還能為學生做什麼?
    11月12日,廣東省教育廳等13部門聯合出臺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校園欺凌的分類、預防、治理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起侮辱性綽號,屬欺凌!上傳被欺凌者受欺凌圖像,屬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學校在進行批評的同時給予懲戒,嚴重者可以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的處分。校園欺凌現象之普遍,遠遠超乎我們的想像。
  • 起侮辱性綽號算欺凌,廣東出臺治理校園欺凌方案獲網友點讚!
    校園欺凌是校園中嚴重卻又常見的行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曾接受過校園欺凌,近日,廣東校園欺凌治理方案,將給同學起綽號列為欺凌範圍引網友點讚。深受同學起外號的困擾的校園現象現終於得到關注,這也是一大進步。
  • 言語欺凌之「起綽號」後果很嚴重!當你的孩子被起綽號, 該怎麼辦?
    一名中學生男孩被一名身體強壯的同學毆打,幾十名學生圍觀,還嬉笑著說「別打他腮、再來一遍…」據網友稱,這起事件發生在日照五蓮街頭中學。經了解,當事學生因被同學起外號、懷疑同學向老師打小報告等產生不滿,遂發生打罵現象。公安部門介入,調查結束後雙方家長及學生對調查結果表示認可,現場達成和解。縣教育局研究決定,對該校校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 廣東省校園欺凌定義範圍及新規實施時間 2018年12月1日起實行
    ­  《辦法》規定,學校可以根據欺凌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採取不同級別的懲戒方式,包括當面賠禮道歉;寫檢討書;訓誡;紀律處分等,嚴重者可以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的處分。在實施過程中有可能有的就比較符合實際,有的可能還有一些缺漏需要補充,所以這個實施辦法暫定就是試行三年,三年以後咱們再來評估它,再來修改它,使它更加完善。­  整治校園欺凌,除了學校,還要有家長的參與。那麼,廣東的家長們如何看待即將實施的《辦法》呢?
  • 超讚,又一項校園欺凌行為被認定為違法,起侮辱性綽號將受罰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就聯合13個部門聯合出臺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出校園欺凌行為的分類,預防和治理問題。在治理方案辦法中把起侮辱性綽號新認定為欺凌違法行為。網友評論截圖其中對人身心健康造成的傷害程度不同分為輕微和惡劣兩種,更嚴重欺凌事件包括使用刀具,棍棒等器械毆打,自己多次強制性脫被欺凌者衣服行為,被認定為嚴重欺凌行為。
  • 取侮辱性綽號列入校園欺凌,網友建議全國推廣!你小時候被人取過難聽的綽號嗎?
    昨天,一條新聞在網上熱傳——    依據廣東省教育廳最新出臺的校園欺凌治理方案,給別人起侮辱性的綽號屬於校園欺凌。方案規定,欺凌按輕重程度,分為一般欺凌、輕微欺凌以及嚴重欺凌,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和侮辱其人格、損壞他人財物與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貶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論一樣,被界定位輕微欺凌。
  • 【提醒】「起侮辱性綽號」屬欺凌!這項方案出臺獲網友爆贊
    起侮辱性綽號,屬欺凌!上傳被欺凌者受欺凌圖像,屬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
  • 校園霸凌不再「無王管」,嚴重者可開除學籍!|新聞早茶
    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根據《實施辦法》,學校應根據本校實際成立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委員會,對學生欺凌事件進行認定和處置,高中階段教育的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應吸納學生代表參加學生之間發生的不涉及違法犯罪的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學校一般應在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啟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作出處理決定;學生欺凌事件情況複雜需要延長處理時間的,由學校學生欺凌綜治委負責人提出,經校長批准可以延長10日。
  • "起侮辱性綽號"納入校園欺凌範疇 侮辱性如何定義?
    對起「侮辱性綽號」者的懲戒是否會「失之於寬」?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採訪了各領域專業人士,解答網民關注。  什麼樣的綽號算「侮辱性綽號」  相關資料顯示,包括「起侮辱性綽號」在內的語言欺凌,在校園欺凌現象中佔比不容忽視。
  • 粵語講古情景劇向校園欺凌說不
    起綽號也屬校園欺凌 新方式教你勇於說「不」校園欺凌之所以發生,究其原因,是缺乏法治觀念和道德意識所造成的。日前,廣東省教育廳官網公布13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對學生欺凌的預防、種類、治理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學校對於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進行批評的同時給予懲戒,嚴重者可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等處分。其中,起侮辱性綽號亦屬於欺凌行為之一。
  • 看新聞學英語:「起侮辱性綽號」也屬校園欺凌
    廣東省教育廳等部門13日出臺新規,明確規定侮辱性綽號和網絡暴力均屬於校園欺凌。   《辦法》明確,對被欺凌者身體和心理造成「輕微痛苦」或者「明顯傷害」的欺凌事件,分別列為「輕微」或者「惡劣」。   其中,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offensive nicknames)、在社交媒體發表貶低或侮辱他人人格言論(social media posts derogating others)等行為,屬於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slight bullying incidents)。
  • 別小看孩子被起綽號,「惡意綽號」已屬校園欺凌,家長要重視!
    其實雲朵雖然只是肉乎乎,但是還是白白的很可愛,可是身邊的小夥伴卻根據她的身體特徵起綽號,只是根據自己接收的信息給她安上了這個"綽號"。但是雲朵越來越不開心,不願意去學校,又不能阻住別人的玩笑和綽號。父母可不要不重視孩子被起綽號,覺得這只是孩子之間無關緊要的玩笑話。就是因為大人的不重視,讓那些壞孩子變本加厲。
  • 治理校園欺凌的全國行動:各地陸續出方案,界定欺凌愈清晰
    該《實施辦法》細化了校園欺凌的類別,如「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在社交媒體上傳被欺凌者的圖像」等被列為欺凌行為,前者為輕微欺凌行為,後者則被列為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行為。懲戒方面,《實施辦法》也出重拳,其中規定,學校對於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進行批評的同時給予懲戒,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可以給予留學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的處分。
  • 預防校園欺凌|向校園欺凌說不!
    一般欺凌事件: (一)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的; (二)侮辱其人格,程度較輕的四)強脫被欺凌者衣物的; (五)強索被欺凌者財物的; (六)其他情節比較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
  • 北京市教委:高中生侮辱他人或被開除學籍
    2月6日,北京市教委發布新版《北京市中小學學生獎勵和處分辦法》。從2月26日起,對於高中生有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他人造成嚴重傷害或影響惡劣的將予以開除學籍處分,學生對處分結果有異議可向學校、教委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