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黃誠成)日前,嶽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教育體育局聯合下文,出臺了嶽陽市2020年春季中小學教育收費標準。
記者獲悉,文件除強調教育方面的惠民政策須不折不扣落實,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教輔材料編寫、出版、發行等環節,以協助工作為由拿取折扣、索要贊助等方式違規收取費用,還註明教材教輔資料須統一到本地新華書店徵訂,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繳未經公示的收費。
記者了解到,關於2020年春季中小學教育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向自願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夥食費(含飯菜加熱服務費或大米加工服務費),按規定代收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小學1—2年級不得推薦使用教輔材料),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可收取上述費用外,還可在堅持學生自願原則的前提下,向接受相關服務的學生收取住宿費、就餐卡補辦費和校外活動費,此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範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分別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經省教育行政部門評定的特色教育實驗學校參照執行省級示範性高中收費政策。
普通高中涉外辦學參照長沙市涉外辦學收費標準備案執行。其他未明確的夥食費、住宿費、作業本費、就餐卡補辦費收費標準及教輔材料的最高限額按此前規定執行。
公辦職業高中對享受免學費政策的學生,不得收取高於補助標準的學費差額部分,職業高中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按有關規定執行;民辦教育則嚴格按照省定民辦教育收費原則執行。
中小學教輔材料收費嚴格按省定原則實施;各級各類學校須嚴格杜絕非法出版物進校園(新華書店為唯一發行單位),教材教輔統一到當地新華書店正規發行渠道徵訂。
各中小學必須嚴格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有關規定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在醒目位置設置固定公示牌(欄),還須在招生簡章、校園網、校務公開欄和學生宿舍、食堂、繳費處等學生集中的地方,按規定公示本學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供學生自願選擇的收費項目,及投訴電話。凡未經公示的收費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定不符的,學生有權拒繳,已繳費的應退還給學生。
通知明確禁止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範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突破已經審批的收費標準收費,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圖書館查詢、午休管理服務、課後看護、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飲奶、商業保險、校園安全保衛等費用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面向學生的商業保險應由學生或家長自願向保險機構投保,學校不得參與組織收取保險費;面向學生公開發行的教育期刊,各地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規定,不得將其列入教輔材料,應由學生自願訂閱;根據教育部、人民日報社、全國少工委《關於在全國中小學校開展「學習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題閱讀活動的通知》(教基函〔2019〕1號)要求組織開展的主題閱讀活動配套延伸讀物《做好新時代接班人》、《平語近人——習近平總書記用典》由學校購買裝備圖書館(室),或由有需要的學生自願向新華書店等正規書籍發行部門購買。
收費標準如下:1、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作業本費由學校按「統一格式、數量、金額」的原則無償代購。收費標準:1-2年級不超過7元/生·期,3-6年級不超過10元/生·期,7-9年級不超過15元/生·期,普通高中不超過30元/生·期。在不超過規定的最高標準下,按同級發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教輔材料目錄按市教體局《關於印發嶽陽市2020年春季中小學校教輔材料自願徵訂單的通知》(嶽教體辦通[2019]74號)文件執行,教輔材料的單價按不超過附件3標準執行。
2.夥食費。向自願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原則上要求購票就餐,確實無法實行購票就餐的學校可採取最高定額標準進行管理,具體價格由當地價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保本不營利」原則核定,僅提供飯菜加熱服務或大米加工服務的農村學校可向自願就餐的學生按50元/生·期的標準收取飯菜加熱、大米加工服務費。
3.住宿費。農村高中階段和城市中小學有寄宿的學校,寄宿按學生自願原則,寄宿費實行限額控制,每生每期最高不超過300元。在不超過規定的最高標準下,按同級發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符合提供學生公寓條件的學校,按學生自願原則,費用實行分類定價,具體標準由當地價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湖南省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湘價教〔2017〕915號)的有關規定分學校審定。
4.校服費。在農村高中階段學校、城市中小學推行校服。校服價格繼續實行最高限價管理(試行價格):小學夏裝不超過80元/套,小學春秋裝不超過90元/套,小學冬裝不超過180元/套;中學夏裝不超過100元/套,中學春秋裝不超過125元/套,中學冬裝不超過230元/套,增加螢光標識的校服每套增加最高不超過5元。在不超過規定的最高標準下,按同級發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5.就餐卡補辦費。對自願在校就餐的學生首次辦就餐卡免費,遺失或損壞補辦就餐卡收取成本費10元/張。
6.校外活動費。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郊遊、看電影、參觀展覽等校外活動時,屬學生個人消費且須由學校統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學生據實收取,事畢應及時公布,不得按月或學期預收。
7.課後服務費。按湘發改價費[2019]362號、嶽發改價費[2019]247號文件規定執行,在每課時不超過4元的最高標準下按同級發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8.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費。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範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省級示範性高中學費標準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為每生每期800元;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按湘發改價費〔2016〕668號文件規定執行(見附件 1)。經省教育行政部門評定的特色教育實驗學校參照執行省級示範性高中收費政策。普通高中涉外辦學參照長沙市涉外辦學收費標準,報嶽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執行。符合國家免學費政策的高中生,免繳學費。
9.課本費。普通高中課本費按《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下達2020年春季中小學教材價格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0〕41號)下達的價格執行。符合國家免課本費政策的高中生,免繳課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