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學中,對人格的定義比較普遍的一種說法是:所謂人格,是指一個人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和發展的思想、情感及行為的特有綜合模式,這個模式包括了個體獨具的、有別於他人的、穩定而統一的各種特質或特點的總體。人格不僅是獨一無二的,同時也十分穩定,這對一個人的過去、現在以及將來的狀態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精神分析學家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結構由本我、自我與超我三個部分組成。「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代表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衝動和生命力;「自我」與「本我」正好相反,它是專管人格中道德的「司法部門」;「超我」是人格結構中的管理者,屬於人格結構中重點的道德部分。
你來到書店,看中了一本找了很久的書,但是你沒帶夠錢,巧的是你站的這一排書架正好是老闆視線看不到的地方,本我會產生想拿著裝包裡就走的衝動,不計後果。而「本我」會理性地對當下的情況加以分析,然後克制這種衝動。「自我」這個時候可能會對自己說,再忍一忍或者可以跟老闆商量一下先把書留著,等回去拿錢了再來買。「超我」則會督促自己,這種行為就是偷竊,是犯法的,會受懲罰的,所以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構成了一個人完整的人格。
「『自我』為了駕馭『本我』舉起了『超我』的鞭子」這句話很好地詮釋了自我、本我與超我三者之間的關係。三者在人的身上共存,但同時它們也是此消彼長的關係,需要每個人進行自我調節,如果把握不好,不能維持三者穩定,那麼就會出現人格障礙。

M市第一實驗小學附屬幼兒園曾經發生了震驚全市的傷人案。事情發生在上周一,下午4點左右正是家長接小孩放學的時段,也是幼兒園門口最擁擠的時段。就在這個時候,慘案發生了,一個年紀三十歲左右的男子提著菜刀衝進了人群,開始瘋狂砍殺,場面一度陷入混亂。6個不滿5歲的幼兒和一名老師被砍身亡,26個在場的家長和學生被砍傷送往醫院。
警察經過調查,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錢某,並在本市的一家小旅館抓獲了他。經過審訊得知,錢某是當地一家化工廠的員工,他對自己的殺人行為供認不諱,且毫無悔意。
警方經過整理,總結出錢某的殺人動機主要有三個:一、化工廠因為汙染環境被查封,錢某失去工作成了無業游民。二、女友得知他沒有工作之後跟他分了手,30歲的錢某成了單身漢。三、周圍的鄰居對他丟了工作又沒了對象這件事情大肆討論和嘲笑。之後,司法機關對錢某進行鑑定,得出結論:意識清醒,不存在精神問題。
在震驚之餘也不禁感到疑惑,一個精神正常的成年人,為什麼會做出這種事?根據他行為的無計劃性、高度攻擊性、事後無羞愧感,以及在社會上造成的不良影響,結合上述關於自我、本我、超我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在錢某身上,「本我」發揮著最大的作用,因為他完全是按照自己下意識的想法去活動的,而「自我」和「超我」幾乎沒有對他的行為起到相關的約束作用,所以他極有可能是反社會性人格障礙(又稱無情型人格障礙)患者。也就是說,他是一個人格上有障礙的年輕人。

古時候,有個年輕人是江南的一個大戶人家的兒子,他從小就有一個武俠夢,經常拿著棍棒「行俠仗義」因為莽撞,得罪了不少人。他的家人沒辦法,便答應他會讓他拜師學藝。本以為事情就這樣平息了,哪知他的父母只是為了暫時安撫他,實際上是想讓他學習生意經,早日繼承家業。他知道家人的騙局後,十分失望,竟帶著自己之前認識的幾個小兄弟,組成了一個幫派,整天打打殺殺,最後被亂棍打死了。
拿著棍棒「行俠仗義」其實就是年輕人的「本我」,他渴望成為武人,討厭生意經。如果他的家人在第一次軟化他之後,能夠順應他的「本我」,給他實現夢想的機會,那麼他的「本我」尚可接受「自我」的約束,會做一個孝順的兒子,畢竟他的本質是不壞的,他只是不喜歡父母安排的生活而已。於是,年輕人由「本我」向「自我」轉化的一個最佳的機會就這樣在父母的約束中斷送了。最後年輕的「本我」被無限膨脹,害了自己。
可見,人的本我、自我與超我其實在人的人格結構中是互相約束、互相配合的,只有這三個「我」和平相處,保持平衡,人才能健康成長。而當這三個「我」互相吵架的時候,人就會對自己產生懷疑「這是真的我嗎?」「能做,不能做?」或因為自己某個突然冒出來的醜惡念頭而感到惶恐不安,這種情況持續時間長了,衝突越來越重,就會導致人的內心失衡以及精神上的問題。

小貼士 :本我、自我、超我三者互相制衡,人才能健康成長。這就要求我們在生活中一定要時刻保持頭腦清醒,千萬不可讓「本我」佔據上風,而導致自己被欲望侵蝕,受欲望支配,要時刻提醒自己,用道德約束自己,用理想激勵自己,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