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們讓我跟你們一起玩吧。」女孩跪在同學面前,哀求著。這不是誇大,自從被老師強制孤立,瀋陽女孩總是孤零零一個人,聊天說話都沒人搭理。老師為什麼要孤立女孩呢?這就要說回2016年。
一次課間操,女孩動作不規範,被老師發現當眾批評「你是不是有病」,還在上初二的女孩回懟了老師「你才有病呢」。第二天,老師在班上要求其他孩子不準跟女孩來往。就有了開頭的一幕。然而,更大的悲劇即將上演。
「下跪事件」被該老師得知,在班級裡當著所有學生的面,對女孩進行了嘲笑諷刺、語言羞辱,已經被長期孤立的女孩受到了更猛烈的精神打擊,心理徹底崩潰,大哭大叫要輕生。學校通知家長,但,此時,女生已經開始瘋瘋癲癲。
經診斷,女孩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伴有「分離性遺忘,抑鬱焦慮狀態」等病症,通俗說,因為被侮辱,女孩心智失常,惹上抑鬱症。事發後,學校以報帳為由,在墊付醫藥費的同時要求孩子家長先後寫下累計30萬元的借條,後被學校起訴,從受害者變成了被告,還欠下巨款。
女孩人生盡毀,家庭也陷入巨大痛苦,雖然細節尚未全部佐證,但,涉事老師肯定有責任,學校處理也讓人氣憤。
中學生心智逐步成熟,大部分學生的行為,即使不是很守規則,但,也絕無惡意。除了那些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在一些事情中,他們沒有理智的概念,你能說女孩回懟老師就是仇恨的惡意嗎?
老師教書育人,除了要有學識,更該有度量,原則內的事情,普通成年人都很少跟孩子計較,更何況老師呢?就算不能原諒,蓄意報復傷害這絕不該是老師該有的行為。如果家屬所說屬實,涉事老師面對的將不只是道德譴責,還有法律懲治。
作為學校,用人失察,將行為明顯有悖師德的人納入教師隊伍,已經有錯在先,理應承擔賠償責任,既然已經同意協商解決,又玩花樣,讓受害者成了被告人,這怎麼能不讓人心寒呢?
本來就是一句話的小事,如果能夠克制謙讓,口下留德,多一點包容,悲劇就避免了,一句話的事就該用一句話的心思去解決!學生多尊重,老師有度量,互相多體諒,有什麼是大不了的?
你怎麼看待瀋陽女孩被老師羞辱?你認為這個家庭如何才能走出困境?歡迎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