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十一年 12 月 29 日(1142 年 1 月 27 日),宋高宗親自下令,要將嶽飛以毒酒賜死,張憲、嶽雲則是斬首示眾。一代名將嶽飛的下場居然不是在戰場上英勇犧牲,而是被自己侍奉的宋高宗和秦檜害死,著實令人扼腕嘆息。那麼,宋高宗為何要殺嶽飛呢?
高宗曾對嶽飛說過不少甜言蜜語,諸如「有臣如此,顧復何憂」;「中興之事,一以委卿」;「國爾忘身,誰如卿者」之類,還賞賜過他一面「精忠嶽飛」戰旗。但高宗之所以這麼做,只是為了利用嶽飛來抵禦金兵南侵,保住自己的半壁江山而已。
在想與金國合作卻無法成功的情況下,高宗才不得以重用武將,目的不過是自我防衛,沒有絲毫恢復中原的志向。但嶽飛並不滿足於消極的防禦,而是想洗雪靖康之恥,迎回徽、欽二帝,將恢復中原視為一生志業。
從高宗的角度來看,嶽飛實在走得太遠。明代詩人文徵明作《滿江紅拂拭殘碑》一詞,將高宗殺嶽飛的心態刻畫得淋漓盡致,詞曰:
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豈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悲,風波獄。豈不念,封疆蹙;豈不念,徽欽辱,念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古代的中國史官,幾乎都只罵奸臣,不罵皇帝的,但文徵明卻能一針見血地指出,宋高宗才是殺害嶽飛的元兇,實在是難得可貴。高宗殺害嶽飛的原因十分複雜,如嶽飛力拒和議、力主迎回二帝、聯絡兩河義軍等等。此外,嶽飛還有三件事得罪了高宗,讓他開始懷疑嶽飛不忠。
擅自行動
第一個是擅自行動。紹興六年 3 月下旬,嶽飛之母姚氏因病去世。隔年 3 月,朝廷解除了劉光世的兵權。高宗本來答應將劉光世率領的淮西兵馬交予嶽飛指揮,嶽飛信以為真,以為這將使自己兵力大增,興奮之餘,馬上提出要領兵十萬,出師北伐,不料這恰好犯了高宗的大忌。
高宗臨時反悔,拒絕將淮西兵馬撥給嶽飛。嶽飛對高宗出爾反爾的舉動極為不滿,在沒有得到皇帝批准下,嶽飛就已解除軍職,攜家帶眷,護送母親靈柩,準備前往廬山將母親安葬了,而把軍隊交給王貴和張憲指揮。
在高宗看來,這分明是要挾君主!當時,朝廷將重兵集中在江淮之間,因為料想金國和偽齊也會把重兵集中在這裡。如此一來,金、偽在京西一帶必有力不從心之處。如果嶽飛能立即移屯至襄陽,並從襄陽出兵,進攻陳、蔡,金、偽,他們必將難以招架。在這關鍵時刻,豈能容許嶽飛擅自離軍,跑去辦喪事呢?
朝廷為此下了一項相當嚴厲的命令:嶽飛如不「依舊管軍」,對其僚屬「並行軍法」。經參議官李若虛勸告,嶽飛才回到軍中。高宗當即表示:「朕實不怒卿,若怒卿則必有行遣。」以安撫嶽飛,接著引用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劍耳」的話以示警告,言語之中實已暗藏殺機。高宗的言下之意是:你若犯法,我的寶劍一樣可以斬你,這明顯是以死威脅嶽飛。
嶽飛唯唯而退,回去整頓軍務,高宗也表示豁達大度,說收復中原之事,「朕未嘗一日敢忘於心」,仍勉勵嶽飛效命疆場。此事看似告一段落,但君臣關係已出現裂痕,高宗放了狠話,嶽飛理應慎重看待,不要再冒犯龍顏。
但在同年 8 月,嶽飛又犯了一個大錯,且比這次更為嚴重。
觸犯皇室大忌
第二件是嶽飛奏請高宗立建國公趙伯琮為皇太子一事,因高宗的獨生子已死於苗劉之變。
建炎三年 2 月,完顏宗翰派兵奔襲揚州,前鋒直抵天水軍(今安徽天長)。三天後,當時高宗正在揚州行宮中行歡作樂,忽聞戰報,嚇得喪失了性功能,從此不能生育。若金人推舉趙諶成為皇帝,勢必動搖南宋軍民擁戴皇帝的心。嶽飛有見及此,便決定勸高宗早點立下太子,安定民心。
後來高宗求醫用藥多年,都沒能恢復性能力,只好接受現實,同意領養宋太祖的後人繼承大統。在負責官員的努力下,終於在太祖一脈中挑選出了10個7歲以下的男孩入宮備選,最終僅留下一人,送到資善堂讀書,作為太子人選。
被留下的男孩叫趙伯琮,是趙匡胤的七世孫,秦王趙德芳之後。如今金人揚言要立宋欽宗趙恆之子趙諶為帝,嶽飛就決定借著入覲的機會,向高宗懇請早立皇太子一事。
但此時高宗還沒死心,仍四處訪醫尋藥,要他馬上將趙伯琮立為太子,他實在無法甘心。再者,因嶽飛遠離朝廷,他不知道高宗已經找到一位叫王繼先的醫官,此人能煉出一種名為「黑虎丹」的壯陽藥,高宗服下後,似乎大有起色,或許生子有望,畢竟此時他才三十歲。
過去君主專制時代,涉及皇位繼承問題,豈止武將,縱然是宰相也不能干預。高宗不滿地說:「卿雖忠,然握重兵於外,此事非卿所當與也。」高宗此言雖短,份量卻很重,暗指嶽飛有擁兵自重,操縱廢立之嫌,嶽飛十分惶恐,全身僵硬,面如死灰。這次君臣對話,情景相當緊張,史書上用「風動紙搖」四字概括之。嶽飛「聲戰不能句」,最後「色落而退」。
交結宗室
第三件是交結宗室。紹興九年夏天,金朝歸還河南以後,宗室、齊安郡王趙士褭奉命前往西京,掃蕩北宋八陵,在洛陽深受當地人民喜愛。此人按輩分算,算是高宗的皇叔。
趙士偯曾在路過鄂州時,與嶽飛促膝長談,兩人相處甚歡。嶽飛想和他同行,在沒獲得朝廷批准下,仍派張憲帶兵護送。宋朝惟恐宗室與將帥串連,意圖謀不軌,危及皇帝,就頒布了《宗室戚裡不得出謁接見賓客條法》,並嚴格執行。
趙士偯在洛陽受民眾熱烈歡迎,嶽飛又與其關係親密,高宗對此十分猜忌。嶽飛被人誣陷入獄時,趙士褭曾仗義執言,力辨嶽飛無罪,他說:「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聖不欲復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他。」秦檜大怒,唆使言官彈劾他「身為近屬,在外則交結將帥,在內則交結執政,事有切於聖躬。」先將其罷官,繼之遠貶建州居住,十二年後死於貶所。
再者,嶽飛矢志抗金,誓要北伐中原,又手握重兵,這些都讓高宗對他十分猜忌。宋朝皇帝基本奉行「有功者必抑,有權者必奪」的原則,高宗也不例外。當高宗得知金朝願意議和,自以為做個偏安皇帝已成定局。自南宋建立以來,一直處於風雨飄搖之中,高宗不得不倚重武將外抗金兵,內平遊寇,以致武將勢大難制,有威脅皇權的隱憂。
因此,紹興十一年4 月,高宗將張俊、韓世忠和嶽飛召到臨安,任命張俊、韓世忠為樞密使,嶽飛為副使,實行表面上升官,但其實是被削去權力的計謀,奪走三大武將的兵權,三將所管轄軍隊從此直接聽命於皇帝。
秦檜為了除掉向金議和的阻礙,老早就有奪取武將兵權的念頭。於是,在柘皋之戰勝利不久,就發生了宋朝歷史上第二次 「杯酒釋兵權」。
杯酒釋兵權
關於「杯酒釋兵權」的情形,韓世忠、張俊、嶽飛三人都不太一樣。
張俊最早帶兵追隨高宗,最早恭請高宗登基,最早擁護高宗南渡,最早主動交出兵權,無條件地交出自己統率的八萬大軍。而他又是高宗的救駕功臣,所以高宗對他禮遇有加。在此之前,張俊就已經改變矢志抗金的立場,力贊和議,對秦檜言聽計從。他這種擁護和議的新形象深受高宗和秦檜歡迎。
韓世忠雖與張俊一樣,最早上表勸進,對高宗有救駕之功,比張俊的功勞還大,但韓世忠與嶽飛同樣反對和議,立志抗金,且比嶽飛更慢交出兵權。因此,秦檜對韓世忠、嶽飛均恨之入骨,在解除他們的兵權後,還要斬草除根,打算先迫害韓世忠,再殺害嶽飛。
陷害韓世忠
紹興十一年夏天,朝廷派遣張俊、嶽飛前往楚州,雖名為視察軍情,實則是搜集韓世忠的罪狀,意圖瓦解拆散韓家軍。嶽飛到達楚州後,才知道韓家軍只有三萬人馬。
韓世忠居然能指揮這支為數不多的軍隊,長期堅守淮東,遮罩江浙,屢次增援淮西,進軍京東。嶽飛對此讚嘆不已,稱讚韓世忠是個奇特之士。韓世忠的「背嵬軍」以英勇善戰聞名,張俊想和嶽飛平分「背嵬軍」,嶽飛不願意,張俊因此不太高興。
其實秦檜早在韓家軍中安插釘子,並指使其誣告韓世忠的親信部將圖謀叛變,欲置韓於死地。嶽飛得知此事後,立即寫信告知韓世忠。韓氏馬上決定面見高宗,在皇帝面前哭訴,表露真情。韓世忠畢竟有救駕之功,高宗無意殺他。
於是高宗召見了秦檜,秦檜只好罷手。嶽飛這趟楚州之行,讓他和韓世忠的關係大為改善。此後,嶽飛與韓世忠一樣有職無權,樞密院的事務由張俊設在鎮江的樞密行府全部包辦。秦檜、張俊陷害韓世忠不成後,立即勾結高宗,轉而迫害嶽飛。
謀害嶽飛
除了上述殺嶽飛的理由外,金朝還以殺嶽飛作為議和的交換條件,金兀朮早在紹興十年秋天就與秦檜通信,宣稱「必殺飛,始可和。」。秦檜本人也認為嶽飛不死,不僅「終梗和議」且「己必及禍」,因此「力謀殺之」。其妻王氏又火上加油,勸他一定要除掉嶽飛,說「老漢何一無決耶?捉虎易,放虎難也」。
高宗、秦檜兩人各懷鬼胎,互相利用,秦檜殺嶽飛,是為了鞏固自己的相權,而高宗除了要迎回自己的母親韋太后,還要削奪武將兵權,從此偏安江南,做個太平天子。殺嶽飛既可殺雞儆猴,又可發洩自己對嶽飛的憤恨。於是,嶽飛便非死不可。
罷免嶽飛
高宗、秦檜、張俊對嶽飛的迫害,可分為四步:罷免嶽飛,收審張憲,逮捕嶽飛,最後害死嶽飛及張憲、嶽雲。紹興十一年 8 月上旬,嶽飛被解除樞密副使之職後,秦檜指使右諫議大夫万俟卨上疏彈劾嶽飛:
「樞密副使嶽飛,爵高祿厚,志滿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頹墜。今春敵兵大入,趣飛掎角,而乃稽違詔旨,不以時發。久之一至舒、蘄,匆卒復還。幸諸帥兵力自能卻敵,不然,則敗撓國事,可勝言哉!比與國列按兵淮上,公對將佐謂山陽為不可守,沮喪士氣,動搖民心,遠近聞之,無不失望。望免飛副樞職事,出之於外,以伸邦憲。」
這裡羅列嶽飛的主要罪狀有三條:第一,增援淮西,「稽違詔旨,不以時發」;第二,出使楚州,宣稱「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第三,擔任樞密副使之後,鬱鬱不樂,意圖辭職。第一、第二兩條,是張俊栽贓他的,純屬虛構。至於第三條,嶽飛有職無權,寧願退隱山林,這又有什麼罪呢?万俟卨已在奏章中提議免去嶽飛的樞密副使之職,將其「出之於外」。然而,高宗、秦檜卻還遲遲沒有懲處嶽飛。
於是,8 月初時,御使中丞何鑄和殿中侍御使羅汝楫兩人又相繼上疏,內容仍是重複万俟卨所奏之事,最後則是催促高宗、秦檜對嶽飛「速賜處分,俾就閒祠,以為不忠之戒」。而且,万俟卨等人還將前後所上奏章也抄了副本,一併交給嶽飛過目。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嶽飛最終只能請辭了。 8 月8 日高宗下了詔旨,免去了嶽飛的樞密副使一職,要他以「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亦即「俾就閒祠」去了。
收審張憲
9 月上旬,張憲被收審。張憲手下的前軍副統制王俊,是個奸詐貪贓的人,曾多次遭張憲懲罰,現在已經被秦檜派人收買了。
他誣告張憲接到嶽雲來信,密謀「稱金軍侵犯上流」,迫使朝廷讓嶽飛重新掌握兵權,然後盤據襄陽準備叛變。張憲被收審後,張俊嚴刑逼供,張憲被拷打得體無完膚,仍不誣服,但張俊卻謊報張憲招供的內容為「為收嶽飛處文字後謀反」。
逮捕嶽飛
10 月中旬,嶽飛被逮捕。他入獄時,笑著說:「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御史中丞何鑄負責審理此案,何鑄反覆審問他,嶽飛始終不服,還脫下了自己的上衣,讓何鑄看著早年在他的脊背上刺下的「精忠報國」四字,表明自己的心跡。
於是,何鑄審閱了全部案卷,發現全屬誣枉不實之辭,他認定這是一樁冤案。他從前雖然彈劾過嶽飛,但良心未被泯滅,所以前去見了秦檜,為嶽飛辯解。秦檜很不高興地向他說:「此上意也。」,秦檜想用皇帝來壓服何鑄。
何鑄解釋道:「鑄豈區區為一嶽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從何鑄的話可以看出,他並不器重嶽飛,稱其為「區區一嶽飛」,這應是受宋朝長期實行「重文輕武」的國策影響,使文臣輕視武將,他保全嶽飛,只是為了國家利益而已。
害死嶽飛與張憲
秦檜對此無言以對,他心想既然這個法官不聽話,換一個聽話的就行了。畢竟,甘願受人驅使的人大有人在。中國政治素來是行政權凌駕司法權,這為權力幹預司法敞開了方便之門。
於是,秦檜換下何鑄,讓万俟卨接替任御史中丞,繼續審訊嶽飛案。他對嶽飛施以毒刑拷掠,在公堂上將嶽飛打得遍體鱗傷,血肉模糊。遍施酷刑之後,嶽飛有些站不住了。當他想鬆一口氣時,身後的獄卒隨即大喊:「嶽飛叉手立!」嶽飛只能悚然聽命。他一生徵戰沙場,威震天下,如今卻被一名獄吏如此折辱,不由悲嘆地說:「吾嘗統十萬軍,今日乃知獄吏之貴也。」
後來,万俟卨罔顧事實,巧妙地援引苛刻的法條,胡亂給嶽飛定下謀反大罪:
一、坐嘗自言己與太祖以三十歲除節度使,為指斥乘輿,情理切害,及敵侵淮西,前後受親札十三次,不即策應,為擁兵逗留,當斬;二、閬州觀察使、御前前軍統制權副都統制張憲,坐收飛、雲書,謀以襄陽叛,當絞;三、飛長子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提舉醴泉觀雲,坐與憲書,稱「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為傳報朝廷機密事,當追一官,罰金。
然後命人送紙墨筆硯到獄中,強迫嶽飛畫押。嶽飛悲憤萬分,提筆在供狀上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万俟卨也不管這到底算不算是嶽飛畫押認罪了,馬上將它連同一封奏狀送上朝廷,稱「今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提議將嶽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嶽雲處徒刑。
罪名:「莫須有」
這時韓世忠雖然已經被解職,不與外界往來,且絕口不談兵事,但他聽聞嶽飛蒙冤時,或出於公心,或兔死狐悲,所以前去質問了秦檜,嶽飛犯了什麼罪?秦檜的回答居然是:「飛子云與張憲書(的內容)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憤慨地說:「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
所謂「莫須有」,語意含混,有「也許有」、「不必有」、「必須有」等多種解釋。歷史學者袁騰飛認為,「莫須有」的意思,應該是「難道沒有嗎?」秦檜對韓世忠用的是反問的語氣:「嶽飛難道沒有罪嗎?」
因為此時秦檜的勢力比韓世忠大太多,他根本不屑對韓世忠多費唇舌,所以用這樣一句話,就把韓世忠打發了。宋太祖本有不殺大臣的遺訓,嶽飛官至樞密副使,身為執政大臣,理論上來說是不能被處死的。但對皇帝而言,祖訓是用來約束臣民的,皇帝是可守可不守的。
紹興十一年 12 月 29 日,高宗批准處死嶽飛,只不過把斬刑改為賜死而已。不僅如此,高宗還將嶽雲由徒刑改為死刑。嶽飛死時,年僅三十九歲。這些為國盡忠,奮勇殺敵的英雄,竟然不是死於敵手,而是被自己效忠的朝廷所害,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慘下場,難怪人人都說忠臣好,但願意做忠臣的人卻寥若晨星。
嶽飛冤獄株連甚廣,涉及他的部將、幕僚,甚至是同情他的人。對於嶽飛的死去,宋金雙方反應實在是天壤之別。南宋軍民聽到這個消息後,沒有不涕泣的人,而女真貴族卻是準備盛大的宴會,大肆飲酒慶賀。
紹興和議
高宗與秦檜一面迫害嶽飛,一面向金乞和。紹興十一年(1141 年)11 月,宋金雙方在原則上達成協定。合約主要內容為:宋向金稱臣;宋、金的疆域東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關為界;宋每年向金貢納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這在歷史上稱為「紹興和議」。
紹興十二年 2 月,高宗自稱「臣構」,向金朝進誓表,保證「世世子孫,謹守臣節」,發誓「有渝此盟,明神是殛」。 3 月,金熙宗派使者到臨安,冊封高宗為宋帝,南宋必須「世服臣職,永為屏翰」。
紹興和議宣告了長達 17 年的宋金戰爭告一段落,從此確立了宋金南北對峙的局面。對南宋而言,可謂喪權辱國。南宋從此在經濟上年年向金朝上貢,在政治上淪為金朝的藩屬,同時還丟掉了大片土地。凡此種種,都不是金朝在戰場上所能得到的。
三位抗金武將的下場,分別是嶽飛被誣殺,韓世忠被罷官,張俊起初雖力贊和議,參與謀殺嶽飛父子,但在他喪失利用價值後,也遭到劾落職,可謂枉作小人。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 147 記云:
太師秦檜與俊同主和議,約盡罷諸將,獨以兵權歸俊,故俊力贊其謀。及諸將已罷,而俊居位歲餘,無請去之意,檜乃令殿中侍御史江邈論其罪。邈言:「俊據清河坊以應讖兆,佔承天寺以為宅基,大男楊存中,握兵於行在;小男田師中,擁兵於上流,他日變生,禍不可測。」
嶽飛被罷去後,張俊擔任樞密使職務,當了好幾年都沒有辭去的意願,秦檜對此深感不悅,命令殿中侍御史江邈定論張俊的罪名。江邈指控他圖謀不軌,他迫不得已,只好求去,秦檜便順水推舟,在紹興十二年 11 月罷去張俊的樞密使一職,降為節度使。張俊任職樞密使的時間只有一年多而已。
結語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秦檜因謀奪三大將兵權有功,於紹興十一年 6 月,從尚書右僕射進一路晉升封為慶國公。
由此可見,邪不壓正是一個偽命題,邪能勝正倒是普遍的規律。所謂正義必將戰勝邪惡是就長遠而言,嶽飛在宋高宗一朝都沒有被翻案,直到宋孝宗即位,朝廷又要北伐時,才為嶽飛平反,追封為鄂王;秦檜的所有封銜則一律取消,諡號改為「謬醜」。
嶽飛流芳百世,秦檜遺臭萬年,但英雄已被枉殺,人都死了,平反又有何用呢?對於奉行「我死後,哪管洪水滔天」的人來說,身後名就那麼重要嗎?秦檜在世時權傾朝野,享盡榮華富貴,死後對其加以批判,對他來說又有什麼關係呢?筆者每讀《宋史》,不免感觸良多,乃作《七律悼嶽飛》,聊抒所懷,詩云:
踏破賀蘭胡血飲,
孤鴻鎩羽泣忠良。
十年功業成塵土,
百世英魂照日光。
殺敵一心圖雪恥,
橫戈無意覓封王。
由來懷古多餘慨,
國脈如絲染夕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