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桂高法〔2020〕72號《關於跨行政區劃受理行政案件的通知》,決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對柳州市行政區劃內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行政案件的管轄法院予以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集中管轄法院及其管轄範圍:
柳州市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的基層法院為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一)自2020年10月1日起,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管轄原由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
(二)自2020年10月1日起,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管轄原由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法院、鹿寨縣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
(三)自2020年10月1日起,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管轄原由柳城縣人民法院、融安縣人民法院、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
二、2020年10月1日起,經釋明,原告仍選擇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的,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管轄。
三、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審查與執行仍由原管轄法院管轄。
四、2020年10月1日前已經受理但尚未審結的一審行政案件,由原管轄法院繼續審理。
五、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的辦公地址為:柳州市柳北區回龍路8號,立案庭電話:0772-2563535;
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北區回龍路8號
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的辦公地址為:柳州市柳南區航生路20號,立案庭電話:0772-3607522;
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南區航銀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航生路西)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的辦公地址為:融水苗族自治縣融水鎮鐵西路55號,立案庭電話:0772-5938958。
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鐵西路55號
轉自「龍城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