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王幼柏律師,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婚姻家事委員會主任律師,專業婚姻家事律師。
有很多客戶諮詢我:如果分居滿兩年,我去法院起訴就能判決離婚嗎?
甚至有很多客戶還問我:如果分居滿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我還真的以為,是不是2020年馬上要到了,國家出臺了新的婚姻法,可以自動離婚了。
為了解答以上問題,我們還是帶大家來學習一下婚姻法的規定。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經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據該條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作為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並直接判決離婚。
因此,有些人誤以為,只要分居滿兩年,去法院起訴就可以離婚成功。甚至有些人認為,只要分居滿兩年,就可以自動離婚。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現實生活中,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因為工作原因,男方在外打工,女方在家帶孩子等等。如果是這樣的情形,即使是分居滿兩年,一方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也不會判決離婚的。
即便確實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作為原告方來講,想讓法院第一次就判決離婚,也需要搜集以下兩方面的證據:
1、證明是因為感情不和,而非其他原因導致的分居;
2、證明分居時間達到了兩年以上。
而事實上,要證明是感情不和導致的分居,太難了:
一是「感情不和」此類主觀性的證據,較難衡量。即便你辛辛苦苦搜集了很多證據證明夫妻感情不好,比如吵架或者打冷戰等等方面的證據,你在法庭上一出示,被告方即會作出「哪有夫妻不吵架」等等振振有詞的抗辯,而法庭也深以為然。所以,你這些證據基本上就是一堆廢紙。
二是要提供證明分居時間滿兩年以上的證據,非常困難。在如此長的時間裡,只要你因為看孩子等等任何原因見到了被告方,被告方都可以予以反駁,並且分居滿兩年這個事實既不能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亦不能通過有權機關予以證明。
所以,只要和對方分居滿兩年去法院起訴就會判離婚,甚至有人還認為可以自動離婚的想法,我只能說你們太傻、太天真。
通過我們分析全國各地大量的判例,包括我團隊辦理的幾千件離婚案,真正以「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這一事實去法院起訴即判決離婚的案例,屈指可數。
也就是說,「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作為法定可以判決離婚的依據,在司法實踐中基本上是形同虛設,可操作性不強。
所以,不要那麼傻,非要辛辛苦苦等分居滿兩年再去法院起訴離婚,結果法院還是大概率判決不離婚。
更加不要抱有「分居兩年就可以自動離婚」的想法,其實道理很簡單,如果可以自動離婚,要法院和民政局幹嘛?!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要麼民政局協議離婚,要麼法院起訴離婚,再無其他方法。
通過對以上法律條文的解讀,我相信大家明白一個道理,即,光看法律條文和書本是打不贏官司的,紙上談兵,最後必然如趙括帶兵一樣,40萬大軍全軍覆沒。
那麼,很多朋友會問,我想離婚,該怎麼辦?有沒有比較快比較好的方法?下面我給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一、協議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辦法維繫婚姻,大家可以嘗試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協商好了,即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雙方在是否離婚、孩子撫養及財產分割等所有問題都談好的情況下,雙方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離婚協議書,即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凡有一個問題沒有談好,都沒辦法協議離婚。
當然,如果夫妻雙方無法協商,也可以請專業婚姻律師介入,拿我團隊辦理的大量案件來說,通過我們出面協商調解離婚的案例,不在少數。
協議離婚最大的好處在於,方便和快捷。不足之處在於,一旦雙方因為離婚協議書的履行發生糾紛,必須去法院起訴,等判決做出後才有強制執行力。
二、起訴離婚
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去法院起訴離婚,當然也可以不經協議離婚程序,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是,原告到被告方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法院立案,接下來是法院排期、開庭和判決。如果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就會判決雙方離婚。當然,起訴離婚後,法院也會進行調解,調解是貫徹始終的。只要在法院判決之前,雙方達成調解,均可以民事調解書的方式調解雙方離婚。
不管是法院判決離婚,還是調解離婚,都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無需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了,也即法院的判決書和調解書就相當於離婚證。
起訴離婚比協議離婚相對來說,手續比較繁瑣,程序比較多,但好處在於離婚判決書和調解書即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履行即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聊到這裡,我相信很多朋友會放棄「分居兩年」再去離婚的想法了。如果確實雙方感情破裂而要離婚,要麼大家協議離婚,要麼法院起訴離婚。
就算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即使第一次法院判決不予離婚,那麼第二次再次起訴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大。這樣算起來,也無需兩年,沒必要等分居滿兩年再去法院起訴離婚。何況,前文說到,即使是分居滿兩年你去法院起訴,法院大概率還是判決不離婚。而對於處於「水深火熱」不幸婚姻中煎熬的人來說,一天都很難熬,何況兩年?!
另外,我需要說的是,協議離婚,建議可以自己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專業婚姻律師出面協商,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我團隊每年辦理的幾百件離婚案件的數據統計,最終需要起訴第二次才能離婚成功的案例只是個位數。我們團隊通過辦理大量的案件,積累了很豐富的實務經驗,如果想了解我們代理的案件為什麼第一次起訴即能順利離婚成功,可關注我們,下回我們會再做詳細解讀。
我一直說,結婚需謹慎,離婚亦需謹慎。一段婚姻的幸福需要雙方共同經營和維繫,在漫長的人生旅途中,需要愛和呵護,也需要責任和包容,才能讓婚姻走到幸福的終點。然而,當一段婚姻已經「病入膏肓」,「無藥可救」,我認為維繫這樣的婚姻對雙方和孩子來說,也是一種很大的傷害,此時,結束未必是壞事。
最後,幾句話送給朋友們,在婚姻生活裡,多銘記以前彼此的承諾,努力踐行自己的婚姻誓言;如果確實無法繼續維繫婚姻時,請心存感恩和善念,縱使分離,也衷心希望和祝福以後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