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在打了一名女律師後,又在當地一媒體上發表了「代理律師常常拿著法律作武器,四處『敲詐』企業,致使企業苦不堪言」、「在我的眼裡,律師這種行為就像以前洋買辦的行為,是來『收數』的」等言辭。這名公司老總的言行引起深圳市諸多法律界人士的強烈反應。
近日,深圳市律師協會為此緊急召開會長擴大會議,對涉及傷害律師行業形象的不實之詞予以譴責,並認為這名董事長已經構成侵權,將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被打律師的家屬也表態不排除起訴打人董事長的誹謗行為。
董事長與律師
言語不和導致肢體衝突
記者了解到,此事起因和過程是,北京市經緯(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愛敏,受國際商業軟體聯盟的委託,代理美國企業Adobe(奧多比)狀告上市公司深圳中青寶互動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一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11月1日受理此案。
11月23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向中青寶公司送達奧多比公司和奧特克公司提起的關於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侵權的訴狀。訴狀中稱,中青寶公司存在侵犯其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行為,要求賠償兩家公司人民幣各200萬元,共計400萬元。11月25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科技園星巴克咖啡廳,中青寶公司董事長李瑞傑與廖愛敏就此事進行商談。溝通中,雙方因意見與言語不和,導致肢體衝突,廖愛敏因此受傷住院。
此後,有人在網上爆料稱,事件中,李瑞傑用椅子將廖愛敏頭部砸傷。此事引起深圳法律界關注。
12月8日,中青寶公司發布公告稱,已與在事件中受傷的廖愛敏律師達成和解。12月9日,李瑞傑在網上發布信息稱,對當時如此衝動非常後悔,對廖愛敏律師並無惡意,祝她早日康復。
但是,此次事件的風波並未平息。
在12月15日深圳市一家媒體對李瑞傑進行專訪,提及「打女律師事件」時,李瑞傑發表了「代理律師常常拿著法律作武器,四處『敲詐』企業,致使企業苦不堪言」、「在我的眼裡,律師這種行為就像以前洋買辦的行為,是來『收數』的」等言辭。
李瑞傑的言行引起深圳律師的不滿。12月16日,深圳市律師協會為此緊急召開會長擴大會議,並在深圳律師網上對此事作出回應。深圳市律師協會稱:中青寶公司董事長「打女律師事件」並發表了惡劣言辭,深圳市律師協會譴責其涉及傷害律師行業形象的不實之詞,對上市公司董事長無視法律的行為和態度深表憤慨。
深圳市律師協會新聞發言人李智強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律師行業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律師通過代理具體的案件,以維護個案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方式,來推進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尊重律師是一個法治社會的顯著特徵。李瑞傑作為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採用暴力行為毆打對方當事人的律師,並且在和解之後不思悔過,反而繼續使用惡劣的言辭攻擊整個律師行業,損害了律師行業形象,已經構成侵權。
李智強說:「深圳律師協會對李瑞傑的言行表示強烈的譴責。如果李瑞傑仍然不聽勸告,我們將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記者了解到,國際商業軟體聯盟已在12月17日就此事發表聲明稱,中青寶公司的行為既不合法也不道德,董事長李瑞傑的言論歪曲了中青寶公司軟體侵權案的本質及其暴力毆打商業軟體聯盟代理律師廖愛敏的事實,他們予以譴責。
法律界人士
打人者急需補法制課
上市公司老總毆打律師並發表不當言辭一事,引起當地法律界人士的熱議。
廣東律師潘翔認為,中青寶公司董事長李瑞傑的言行可謂「錯上加錯」。
「因一起智慧財產權糾紛,李瑞傑對原告國際商業軟體聯盟的代理女律師廖愛敏大打出手。雙方和解後,李瑞傑的一番『現身說法』無異於往對方當事人的傷口上撒了一把鹽。這次他不僅打了廖律師,還把所有的律師都打了,傷害了整個行業甚至法治社會的建設。」潘翔說。
據了解,廖愛敏被打後,深圳律協維權委立即跟進,並多次向警方表達立場。深圳市律協維權委主任林昌熾表示,廖愛敏律師被打事件,是今年律師界罕見的侵犯律師執業權利、危害律師人身安全的行為,性質惡劣。李瑞傑作為一名企業家,更應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承擔社會責任,但他的言行則與此背道而馳。況且,中國入世已超過10年,中外企業在中國均同等受法律保護,不能用狹隘的眼光歧視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企業。
身為律師的深圳市政協委員崔軍說,他自己對上市公司老總如此淡漠的法律意識深感震驚。這個教訓都不能幫他補上法制這一課,這個問題應該值得全社會來深思。
崔軍認為,深圳一向重視科技創新,深圳的發明專利申請數量位居全國第一,PCT國際專利申請同樣名列全國榜首,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從中青寶公司老總就智慧財產權糾紛引發的一系列事件來看,深圳的智慧財產權宣傳普法工作還任重道遠。「既要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同樣要重視別人的成果,否則就會影響深圳的整體投資環境」。
崔軍還認為,中青寶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證監部門應該就此事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管理,「不僅要管理公司的治理結構,還要對上市公司的負責人加強智慧財產權教育以及普法教育。高科技企業的老總如此漠視法律,他們如何談科技創新、如何談走出國門」?
深圳大學法學院院長黃亞英認為,李瑞傑的任何辯解對他沒有任何好處。「他如此亂講,就是加速對自己的不利,這根本不是他悔過的態度」。
黃亞英表示,「雙方和解協議一旦籤字,即刻生效具備法律效力。他對雙方自願的行為開始說三道四,實際上是對法律的不尊重。他的言行對上市公司的公眾形象有著極大的損害,應該進行深刻反省,而不是越描越黑又難圓其說。」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師協會會長於寧表示,2010年國發30號文明確指出,律師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是法律工作者,他們依法執業,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他們遵守職業規範和操守的體現,社會要理解他們的工作。如果律師有不當行為,相關方完全可以依法投訴或舉報律師。「在該事件中,打人者的過激言行非常不適當,對解決問題沒有任何幫助。況且是在和解後的馬後炮,就顯得多餘,不是大度之舉」。
被打女律師家屬
不排除起訴打人者誹謗
近日,被打律師廖愛敏的妹妹打破多日的沉默,首度開口表明家屬的態度,「打人者違反了和解協議,如果他繼續顛倒黑白扭曲事實惡意攻擊受害者,我們將考慮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據了解,廖愛敏被打後,頭部被縫了6針,其家屬擔心受到騷擾,在事發第二天一大早就將她從深圳市南山醫院轉至廣東公安邊防總隊醫院治療。主治醫生在廖愛敏被打第五天後的診斷證明中寫著:腦震蕩;頭破裂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12月6日,辦案民警帶著「輕微傷」的鑑定報告去找廖愛敏及其家屬,家屬認為鑑定與實際傷情不符,要求重做。而就在當晚,在多個部門以及相關領導的力勸下,廖愛敏的家屬接受和解建議。雙方在和解協議上簽字,承諾以後將不能在媒體上公開談論此事。
既然「不談」是雙方達成和解的協議條款之一,李瑞傑的出爾反爾讓廖愛敏的家屬感到異常氣憤。
「他竟然把有證人、有證據的法律事實全部推翻了,這是藐視法律。」廖愛敏的妹妹說,「李瑞傑還捏造事實,對我姐姐20多年的律師執業行為進行誹謗,我們不排除起訴李瑞傑的誹謗行為。」(記者遊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