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9年,全朔州市法院共受理涉毒案件314件,審結312件,判處罪犯374人。山西省高院供圖
從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毒品犯罪,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通報近了近3年來朔州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審理情況。據了解,2017年至2019年,全朔州市法院共受理涉毒案件314件,審結312件,判處罪犯374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0人,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91人。
日前,朔州市兩級法院對20起涉毒品案件,進行集中宣判,44名被告人分別以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獲刑,其中,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12人。涉毒案件的集中公開宣判,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強烈反響,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在朔州市兩級法院集中宣判涉毒案件的同時,還發布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朔州市兩級法院對20起涉毒品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山西省高院供圖
2018年8月以來,被告人劉某某駕車多次到朔州市朔城區以每包100元至120元的價格向陳某某購買毒品安鈉咖(俗稱「片片」,經鑑定含咖啡因成分)約650千克,並陸續將毒資通過被告人顧某某的微信轉帳支付,金額累計達25萬餘元。購得安鈉咖後,被告人劉某某駕車將毒品以每包150元至25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經營小賣部、小超市和麻將館的被告人何某某等人,並通過微信收取毒資,共計20餘萬元,被告人何某某等人又將購買的安鈉咖進行出賣。
後從被告人何某某等人經營、居住場所扣押大量毒品安鈉咖。經審理,山陰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劉某某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顧某某、閆某某、馬某某、何某某、谷某某、馮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二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不等刑期,並處數額不等罰金。
該案件法官表示,信息網絡技術促進了社會經濟發展,極大便利了社會生活,但網絡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被告人劉某某等利用微信等網絡通訊工具進行線上交易,犯罪手段隱蔽化,致使偵查發現難、人贓並獲難,打擊難度加大。
朔州市兩級法院嚴懲毒品犯罪,不斷加大參與禁毒綜合治理工作力度。山西省高院供圖
2018年以來,被告人金某某以每克1300元的價格購買毒品「土製海洛因」分裝後,部分自己吸食,部分以每小包100元的價格賣給趙某、王某某、趙某、溫某某、庫某等吸毒人員,從中牟利。2019年10月3日公安民警將其抓獲,並從其身上查獲毒品「土製海洛因」0.226克。經審理,右玉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金某某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該案件法官表示,零包販毒分散、隱蔽、危害人群廣泛,社會危害性極大,一直以來都是政法機關打擊的重點,但由於零包販毒涉及吸毒人員眾多以及毒品數量存在不確定性,如單純依據數量定罪量刑,不能有效準確打擊犯罪。因此,2016年最高院出臺司法解釋明確將「向多人販毒或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認定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目的就是為嚴厲打擊零包販毒,遏制毒品犯罪蔓延。
開展禁毒鬥爭是一項長期複雜艱巨的任務,朔州市兩級法院將深刻認識加強禁毒工作、治理毒品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嚴懲毒品犯罪,不斷加大參與禁毒綜合治理工作力度。